试论传说时代历史重建的方法论——以陶寺遗址考古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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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理论与方法的探讨

过往均为历史。考古学的目的是发现和复活逝去了的古代文化,复原逝去了的古代社会,追寻逝去了的历史。史前时期(prehistoric period)是指几乎没有当时文献记载的的历史时期[1]。原史时期(proto-historic period)是指已有少量当时文献记载,但是缺乏系统的、丰富的文献记载的历史时期。有系统的、丰富的当时文献记载的历史时期,公认为历史时期[2]。因而,史前时期和原始时期的历史,往往由于缺乏文字记载而以口传历史的形式传承而被称为“传说时代”[3]。史前史和原始史的重建,实际上就是在历史话语体系下,用考古学解决传说时代的历史问题。

国内外在探索史前史和原史史,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学术体系。一是人类学考古,可视为“文化人类学的过去式”[4],可以无视文献记载,最多运用民族志行为模式参考(可称之为“民族志考古”ethnoarchaeology[5])。另一个是历史话语体系下的考古,更类似于西方的古典考古(classic archaeology)。从理论上说,不同的学术体系,适合不同的国情与历史传统。“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使命,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须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6]”在中国,延绵不断的古史系统和浩如烟海的文献记载,是我们独特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历史话语体系下的考古研究,中国考古学家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是中国考古学的特色,是中国考古学的主流。中国考古学立足中国本土、史料学倾向,是中国历史的必然,无可厚非。成为人类学的考古学家,还是成为历史话语体系下的考古学家,作为中国考古学家个体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作为中国考古学界,别无选择,责无旁贷。中国的考古学界最终无法逃避回答传统文献中所说的“三皇五帝”文化、社会、历史是否曾经真实存在过。假如“三皇五帝”确实是秦汉人虚构的,考古学如何来证伪?假如“三皇五帝”是真实存在的客观历史,那么考古学又如何来证实?这都需要考古学理论与方法论层面上专门的探索与思考。笔者曾经提出过“文献考古”的概念,认为将考古发掘出来的资料与相关的文献记载进行系统、逻辑的对应[7]。当时的认识还很粗浅和笼统。

徐义华先生认为,历史文献不论是地下出土的还是传世,其实都包含史实和古史系统两种成分。史实是历史的真实客观的本体,古史系统则是人们为了当世理论支撑,采取已有的史实构建的,但不等于是完全虚构[8]。徐氏这种理论非常具有建设性,可以从理论上解决为何历史时期关于史前阶段或称传说时代的文献记述,能够用于史前和原始时期的考古学研究。

然而如何辨别史料中哪些是史实,哪些是古史系统,成为实践中最大的障碍与难题。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并没有明确的认识。如果说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判别史实和史学的客观标准,那么不会说话的考古资料的片段化、碎裂化、不可验证性,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考古成果判别史实与古史系统的功能发挥。比如,夏王朝的历史就属于原史的范畴[9],被一些学者归为传说时代的历史。近来,关于“夏”和“夏文化”考古学术争鸣的新动向,将历史话语体系下考古学研究方法论的问题,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许宏先生认为,考古学最拿手的是对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期观察,不擅长对王朝更迭等个别事件的把握,因而,暂时不知道二里头姓夏还是姓商,丝毫不影响它在中国文明发展历史上的地位与分量[10]。

孙庆伟先生发表了《幂宅禹迹》一书,试图突破“都邑推定法”的局限,通过考古学文化的梳理,找出夏文化,重建夏代信史[11]。这一方法,可以说是杜金鹏先生提出的夏文化“文化因素分析法”[12]的发展与深化。针对《幂宅禹迹》,陈淳先生提出类似许宏先生的观点,认为“考古学家不应把证明文献记载作为自己最有成就感的工作,而应发挥自己的强项去探索史前文明长时段的兴衰。”他将孙庆伟的方法论仍归为“二重证据法”,认为二重证据法并不证伪,本着“有疑而从无”的逻辑,“要用传统的二重证据法来确立夏朝的信史,显然是无望的。[13]”

李旻先生试图超越史前与历史时代的分野以及考古与文献的区隔,把周人对传说时代的回溯,放在周人之前数千年间的中国社会所经历的政治与文化变革之中,可以看到龙山时代政治和宗教遗产是三代文明社会记忆与经典发生的重要源泉,而这些地方的历史记忆考对祖先之地的传说来承载,以丘、墟和山川形胜为坐标[14]。李旻先生所谓的“社会记忆”与“经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徐义华先生所谓的“古史系统”。

目前,对于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夏”是否真实存在、所谓“夏文化”如何探索的争论,表面上是“疑古”和“信古”的对决,实质上是人类学考古学和历史话语体系考古学围绕“夏”这一历史大问题的方法论的交锋。客观地说,两种方法论并不存在对错、优劣、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唯看哪种方法更适于解决“夏”历史问题。答案不言自明了。

人类学考古学与历史话语体系考古学方法论,在探索“夏”这个问题上可以达到共识的交集点在于证明“夏”的文字的出土。这是可遇不可求的苛刻条件,也存在着巨大的偶然性。从方法论上而言,更不能完全依赖文字来作为传说时代历史考古研究的基石。许多学者认为,考古学材料、传世文献材料和人类学材料的三重证据法,可以用来重建中国上古史[15]。不过,三重证据法只是在二重证据法上增加了人类学材料,且人类学材料更多的是起到参考作用,并未给二重证据法带来质的飞跃。

韩建业先生曾提出古史的考古学探索方法是由近及远(如从晚商到早商乃至夏),点面结合(都城点与族属文化分布面),以考古学文化上的重大变迁来证实传说中的重要战争或迁徙事件[16]。由近及远和点面结合是认识问题的技术路线,考古学文化变迁与传说中的重要战争与迁徙事件是一对多的解读,存在着诸多的或然性。

已有的方法,都不能很好地解决传说时代历史考古重建问题,总是存在着诸多的漏洞、缺环、反证或不确定性。因而,如何在社会考古学与来自千年之后的文献叙事之间架设桥梁?如何以考古学手段来“发掘”不同时代社会记忆与政治诉求层叠累积而成的历史遗产[17]?如何进行传说时代历史考古学研究?面对这些问题,需要方法论的创新。

传说时代历史考古研究方法论的创新,首先是理念上的突破。由于以往中国史学界和历史学界都未能对史实与古史系统加以明确区分,导致不论是二重证据法、三种证据法抑或是笔者提出的“文献考古”,都是用考古资料同古史系统互证与互释。考古资料的客观真实性和后人无法篡改的特性,是毫无疑义的。而古史系统则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根据当时的需要、利用史实和社会记忆构建的“经典”,这就是文献,包括传世文献和地下出土文献,由是,用考古资料与古史系统对应、互证和互释,便会产生诸多的漏洞、缺环、反证或不确定性。因此,从理念上,我们首先要明确,传说时代历史考古研究,是用考古资料探索和重建“史实素地”[18],而不是与层累的古史系统对应、互证和互释。

其次,方法上的创新在于建立“证据链”的概念,将古史系统即文献纳入到证据链的要素中来,要像刑侦学那样,将地下出土的、无言的、碎片化的、有瑕疵的考古物证,结合相关文献,辅以方言、方志、民俗、神话传说、民族志等人类学证据,串联成一条比较完整、逻辑清晰、指向性一致的证据链,证据链上的所有的片段证据的指向性,都指向文献记载所包含的同一个史实素地。诚然,传说时代历史探索方法,固然以考古证据链为核心基础,包括时空框架、考古学文化面貌,还包括社会组织特征、精神文化特征。

在这条证据链里,考古、文献、人类学证据不仅是三重各自层面和角度提供的证据片段,而是以考古证据链为主股,配合文献证据链股,辅以人类学证据链股,拧成一条有机联系的三股证据链绳(图一),这样探索和重建出来的传说时代历史即史前史或原始史,便是坚实的,经得起时间和历史考验的“史实素地”。

试论传说时代历史重建的方法论——以陶寺遗址考古实践为例

图一 传说时代历史考古证据链的断面示意图

一、 陶寺遗址尧舜都城的考古实践

三股证据链绳方法,在陶寺遗址尧舜之都的考古探索中,发挥出决定性的作用。

《帝王纪》云:“尧都平阳,于《诗》为唐国。”《括地志》云:“今晋州所理平阳古城是也。平阳河水一名晋水。”钱穆认为平阳在“今临汾县西南”。[19]《水经注校·汾水》云:“汾水又南径白马城西,魏刑白马而筑之,故世谓之白马城,今平阳郡治。汾水又南径平阳县故城东,晋大夫赵鼂之故邑也。应劭曰:县在平河之阳,尧舜并都之也。……汉立平阳郡治此矣。水侧有尧庙,前有碑,(《魏土地记》曰:平阳城东十里汾水东原上,有小台,(台上有尧神石屋)碑。永嘉三年徙平阳,……汾水南与平阳合,水出平阳西壶口山,《尚书》所谓壶口,治梁及岐也。其水东径狐谷亭北,……又东径平阳城南,东入汾,俗称晋水,非也。汾水又南历襄陵县故城西,晋大夫郤犨之邑也,……又南过临汾县东。”因此,许多学者将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相联系[20]。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陶寺遗址最初的考古发掘不是为了探索文献记载中的“尧都平阳”,而是要探索早于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晋南夏墟”[21]。不可否认,陶寺遗址最初发掘的学术目的是明确带有“史料学倾向的”考古学探索。然而,经过1978~1985年第一阶段的大规模发掘,基本否定了陶寺遗址作为“早期夏王朝都城”的可能[22]。不过,陶寺遗址丰富的物质文化与高度发达的墓葬金字塔式社会组织结构状态,使部分学者开始将其与陶唐氏考古遗存相联系[23]。

从1999年开始,陶寺遗址重新开始考古发掘工作,此时的学术目的一开始并非“史料学倾向”,而是人类学考古学倾向,目的是探索陶寺遗址是否是一个都城。在确定陶寺是一座都城之后,是谁的都城才是历史话语体系内的问题,能否成功进行这下一步的探索,在当时还是个未知数,至少没有抱过多的奢望。

直至2019年,陶寺遗址经过了第二大阶段20年的考古发掘与研究,都城的性质与特征大致被勾勒出来。

陶寺早期遗址总面积约160万平方米,距今4,300至4,100年。以13万平方米宫城及南外侧下层贵族居住区小城(近10万平方米)构成核心区(图二)。宫城有结构复杂的曲尺形角门,宫城内已发现疑似“冰窖”附属建筑。下层贵族居住区小城内已发现双开间半地穴式住宅。宫城东西两侧为普通居民区,宫城东侧有大型仓储区。宫城东南为早期王族墓地,已发掘王墓6座,随葬品在百件以上,出土有龙盘、彩绘木器、玉石钺、大厨刀、彩绘陶礼器、日用陶器等。大贵族墓数十座,随葬品数十件,包括磬、鼓等礼乐器组合,彩绘陶器和日用陶器。其余近千座小墓几乎没有任何随葬品。阶级对立状况凸显,金字塔式社会结构清晰。都城的结构与性质初步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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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陶寺遗址平面图

陶寺中期距今4,100至4000年,宫城继续使用,宫城内增建了若干宫殿建筑。其中最大的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上至少有前后两座殿堂建筑。前面一座殿堂建筑,据残留的柱网结构计算,面积大约248平方米。下层贵族居住区小城废弃,但增建了面积至少280万平方米的外郭城。中期王族墓地与观象祭祀台被设置在约10万平方米的东南小城内(图二)。

陶寺中期王墓IIM22尽管遭到陶寺晚期政治报复捣毁,仍残留随葬品近100件,包括玉器、彩绘陶器、漆器、骨器、20片半扇整猪等。其中列钺不仅象征王权和军权,并与公猪下颌骨共同组成表达修兵不战的上政治国理念。漆圭尺及其圭表测量工具套,则表明圭表测量制定历法对于王权的贡献,以及1.6尺地中标准的政治发明对于陶寺王权正统地位与合法性的重要作用。

总面积约1700平方米的观象祭祀台,不仅是陶寺都城郊天祭日的宗教礼制建筑,而且其核心建筑构件夯土观测点与夯土基础上很可能为石构的观测柱所构成的太阳地平历观测仪器,得到20个节令太阳回归年历法,成为陶寺王权重要的科学与宗教支撑,同时使陶寺观象台成为迄今考古发现世界最早的观象台。

手工业作坊区集中在陶寺中期外郭城的南部(图二),约20万平方米,由工官管理,严密控制,主要从事特殊的石器[24]和陶器工业生产。陶寺城北有一处面积约1400平方米的泽中方丘,用于祭地。有迹象表明,中期城址的普通居民区面积至少在20万平方米,设置在外郭城的西北。至中期,陶寺都城结构全部完备。

此外,区域考古调查结果表明,陶寺都城至少被南北两个遗址群拱卫,各由一个200百万平方米超大型地方中心聚落统领,从整体上构成5级聚落等级、4级社会组织层级的国家社会组织结构,并且存在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陶寺文化的国家社会形态完全具备[25]。

陶寺遗址在晚期(距今4,000至3,900年)很可能被外族征服,遭到残酷的政治报复,本地政权颠覆,整体沦为殖民地,失去都城功能。虽然在晚期偏晚某个时段,陶寺政权有过昙花一现式的复辟,但最终被彻底翦灭[26]。

陶寺遗址以其中国最早的宫城-外郭城双城制都城制度、礼乐制度、宫室制度、最早的汉字、最早的红铜铸造礼器群、世界最早的观象台、圭表仪器等等,成为中华文明核心形成的集成点和起始点, “中国”概念的肇端,中原观念诞生伊始[27]。

至此,陶寺遗址与尧都的关系问题才正式进入我们发掘者的思考的范围,意识到对陶寺都城与尧都关系探讨的可能性已经明确。但是,作为时任陶寺遗址发掘领队和考古队队长,困扰笔者的问题仍然是如何将陶寺遗址考古资料同尧都文献记载相对应的方法论问题。笔者试图运用自己以往提出的“文献考古”理论,将陶寺遗址考古发掘与研究成果,同相关的文献记载进行实际对应,笔者发现对应到何种程度才算“系统地对应”?所谓“对应的逻辑”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也就是说,在陶寺遗址实际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了“文献考古”理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比较客观把握的标准。因为考古发掘物质资料,与文献记载总能在某些点、面进行对应,但总不可能全面、完全、系统地对应。于是,历史话语体系下考古研究的“考古证据链”方法论想法,开始在笔者的脑海中成熟,并在《陶寺考古:尧舜“中国”之都探征》一文中提出第一次正式提出“陶寺尧都的考古证据链”[28]。

1.陶寺朱书文尧(图三),系地下出土文献,但是笔者主要依据陶寺遗址出土的考古资料特性、背景关系(contexts)来解读,提出“尧”字本宜是在黄土塬上用夯土板块(也可能是土坯)建造的大城。虽然文尧扁壶均属于陶寺晚期原宫城内垃圾坑里出土遗物,但是,这些文字皆用朱砂或赤铁矿书写而成,写在汲水器扁壶的残片上,很显然是以压胜巫术的形式,借用先王的威名,镇压某种鬼祟或祸患。结合陶寺晚期遗址范围内的几次大洪水遗存[29]和扁壶汲水器功能,笔者推测应当是陶寺晚期人利用先王“文尧”的威名镇压水患法术用品。做法的场所就是“文尧”的“故宫”即陶寺宫城原址内,使用过后便将朱书扁壶残片扔进垃圾坑。因此,虽然陶寺晚期,陶寺遗址已不作为尧都存在,但是尧王族的后人,仍然居住在陶寺遗址,还曾借用先王文尧的威名镇压水患。做法时,巫师的说辞很可能就是《尚书·尧典》开篇的那句名言:“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上下。”“文尧”二字用红色颜料书写,“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已不会用文字表达,便用句意式符号在扁壶的破片边缘用红彩勾边表达[30]。从这个角度说,陶寺晚期的朱书陶文“文尧”,可视为陶寺尧都的文字自证。

试论传说时代历史重建的方法论——以陶寺遗址考古实践为例

图三 陶寺晚期朱书“文尧”扁壶残片(H3403:13) 1.扁壶鼓腹部“文”字 2.扁壶平腹部“尧”字

1. 陶寺考古实物证据链与文献证据链拧合

《尚书·尧典》称: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上下。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爲,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鷸毛。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厘百工,庶績咸熙。”

“光被四表”一词,源自陶寺文化出于实际探索认知“天下”的目的所进行的中表加四表的五表测量,也就是《尧典》中所谓派羲仲宅嵎夷、羲叔宅南交、和仲宅西、和叔宅幽都进行四表天文大地测量,以中国古代文献中四海之内地广数据做校验陶寺四表,证明是历史的史实。而陶寺早期天文官墓葬M2200出土的9尺木质立表和中期王墓IIM22出土的漆木圭尺的功能设计,完全可以用于这样的天文大地测量[31]。

“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一句,是陶寺观象台与地平历历法的具体对应[],辅之以陶寺圭表测量,可以建立一个将365或366天太阳回归年分为20个节令的太阳历,其中包括二分二至即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粟、黍、稻(可能还有疑似大豆)的农时,当地四季季节变化节点与宗教节日四套系统。足以做到“允厘百工,庶績咸熙”。

“寅宾出日”一词,我们在陶寺观象台观测柱缝第11号缝的迎日门,找到了线索。

“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一句,表明尧时期已经使用阴阳合历。陶寺铜朔望月轮最重要的使用功能,很可能用于排列“阴阳合历”[33]。

陶寺中型贵族墓葬及随葬玉圭表明的是《尧典》中提到的“四岳官僚体制”。陶寺都城早期与中期的都城聚落形态的巨变以及掌权王族的变化,与文献称颂的尧舜禅让暗合符节。

而山西浮山乔北先族墓地和临汾庞杜墓地的考古发掘以及曲沃晋侯墓地的考古发掘,又可以作为古唐国在临汾地区的旁证[34]。

陶寺圭尺因其制定历法、确定地中、版图测量、立中建极的政治功能,而成为政治权利移交的“权柄”,在《论语》中表述为帝尧禅位给舜的时候叮嘱:“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陶寺中期王墓IIM22头端墓壁上摆放着“豮豕之牙”图示,有一个掰掉獠牙的公猪下颌骨和六柄带精美漆木柄的玉石钺构成,表达“修兵不战”的上政理念,恰是中国历代称颂的尧舜上政楷模。

2. 陶寺考古证据与人类学证据链的拧合

《竹书纪年》有关赤龙与尧诞的传说,同陶寺早期王族墓地5座王墓出土龙盘的登龙形象不谋而合。而这4件龙盘都是王墓独有的冥器,专为先王灵魂升天后转生之用[35],从另一个方面也可说是为了王的新生,或可以说陶寺龙盘就是《竹书纪年》赤龙尧诞传说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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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陶寺早期龙盘M3072:6

民国版《襄陵县新志》方言条称:“太阳称日头,亦称鸦窝。想系阳王音转。[36]”但是当地学者认为,临汾人把太阳唤做尧窝,其实就是尧王[37]。据山西队调查发现,称日为“尧王”方言与陶寺文化核心区有着很好的对应关系,以今陶寺遗址为核心,辐射至今临汾、襄汾、曲沃北部和翼城部分地区,可以说是陶寺都城的“京畿”区。

关于陶寺地名,虽然地名志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有关“陶唐氏官署所在地”的推测[38],从语言学的角度审视,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1. 陶寺作为舜都的申论

因为陶寺作为都城,早期和中期均存在,那么仅仅论证陶寺为尧都是不够的,陶寺都城哪一期是尧都,便成为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其实,陶寺早期与中期都城聚落形态变化与史称“尧舜禅让”记载的对应,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陶寺早期都城为尧都,中期都城为舜都,《水经注》转述应劭所谓平阳“尧舜并都之也”的说法,恐非无稽之谈。

《尚书序》孔颖达疏曰:“尧母庆都观河遇赤龙,唵然阴风感而有孕,十四月而生尧。又云舜母曰握登,见大虹,感而生舜。”陶寺中期王墓IIM22出土龙形玉璜组珮,均为双头龙造型,也就是霓虹造型,很可能是舜王族的标志形象。

陶寺中期王墓IIM22墓壁头端“豮豕之牙”图示,当然符合文献记载中的尧和舜的上政理念。同墓出土的圭尺“中”,就是文献中所谓尧传位给舜、舜传位给禹时的权柄——“允执厥中”。

从文字学的角度看,“舜”字象形的是勾连花草,《说文》如是解释。陶寺中期王族墓地贵族墓IIM32随葬一件双耳罐,彩绘勾连花草纹,可以说就是“舜”字的内涵图像。陶寺中期王族墓地的贵族很可能就是舜族。

《史记·五帝本纪》讲了一段关于舜的故事,提到了絺衣、琴、仓廪、牛羊、水井、宫室。这些事物除了琴之外,在陶寺遗址中均有发现。

《尚书·舜典》云:“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又云:“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所谓八音,郑玄注云: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鼗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陶寺早期王墓中,石质特磬、鼍鼓、陶鼓组合出土[39],不仅占了八音中的三种石、革、土,而且形成组合,标志着陶寺王权已经将传统的器乐集成为组合,为礼仪服务,此乃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的肇端。中期王墓IIM22头端随葬漆木柷[40]。陶寺早期居址里采集到一件小陶埙[41]。

陶寺遗址还出土过陶铃[42],邓玲玲研究认为陶铃无法发出音乐的声响,很可能不是乐器,使用痕迹也不支持作为响器使用。陶铃出土地点同窑址的分布联系紧密,推测与制陶业的从业人群有关,陶铃很可能是陶器生产负责人身份的象征物,是一种不以原料、技术和装饰为依凭的特殊权威物品[43]。笔者个人认同陶铃不能作为响器的分析,但是陶铃仅见于遗址,不见于墓葬,因此作为陶官身份的象征物似缺乏直接的证据,从使用痕迹特征推测,更有可能用作风铃的伞帽(图五),可能与库房或储藏管理设施有关。但是,陶寺铜铃确实出自早期王族墓地的晚期偏晚小墓M3296男性墓主的腰部,铜铃合瓦形红铜范铸,顶部有漏铸缺陷,于是在顶部中央偏一侧钻一小孔,以便系铃舌(图六)。诚然,铜铃形态仿自陶铃,但是由于材质的变化,更适于发声;而金属的光泽更为于礼仪场合增色,因此,铜铃应是从陶铃外形改造而来的金属乐器。

试论传说时代历史重建的方法论——以陶寺遗址考古实践为例

图五 云冈石窟新建“灵岩寺”石塔铜风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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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陶寺M3296:1铜铃

陶寺丝竹匏笙乐器由于难以保存,因此未见踪迹。但是陶寺晚期井J401堆积中出土一件所谓骨质“发卡”[44],近年陕西神木皇城台遗址废弃堆积中发现较多,被证明是口弦,可属于“簧”类乐器[45]。

笔者曾分析过《尚书》里《尧典》与《舜典》的关系,认为汉初济南伏生将《尧典》与《舜典》合为一体,是因为《尧典》实际上是从舜时代的历史中摘出来的关于尧的史迹。那么就会有可能将舜的功绩误记为尧的,也有可能是尧舜两个王族持续完成的壮举如天文大地测量工程,记在尧一人名下。无论如何都表明尧舜关系极为密切。但是尧舜两个王族毕竟不是同一部族。

《史记·五帝本纪》称:“舜,冀州之人也。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於负夏。”历山、雷泽、河滨、寿丘、负夏诸地虽在文献中有诸多说法,但可以肯定不是尧都。从《五帝本纪》梳理尧舜权力交接过程可以看出,尧七十岁时,舜已在民间以孝行闻名二十年,舜时年三十,舜已经在历山、雷泽、河滨一带活动,“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建立起自己的“根据地”。事实上已经对尧政权构成了很大的挑战。尧为笼络和监视舜,将二女下嫁给舜,让九男与舜共处。舜经受考验与考察后,辅佐尧从政二十年,而后禅让王权,使舜摄政八年,尧崩。三年丧毕,天下归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集解】:刘熙曰:“天子之位不可旷年,於是遂反,格于文祖而当帝位。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这里所谓的“中国”,显然是指有帝尧祖庙的地中之都——尧都,就是陶寺。历史的真实是,尧舜禅让实际是尧和舜政治角力的结果,舜在尧统治时期已经通过孝行等使自己的政治羽翼丰满,通过建立根据地增加与帝尧政治角逐的实力与资本,最终“迫使”尧禅让。甚至如《古本竹书纪年》所传“尧晚年德衰,舜囚尧”这类逼宫的事件,有可能都曾真实发生过,正如李世民“玄武门兵变”逼宫,迫使唐高祖李渊禅让。那么,舜在入主“中国”陶寺城之前,主要在自己的大本营活动,在那里苦心经营,积累各种领导能力和政治资本,同帝尧角力。入主陶寺尧都之前的舜是否真有自己的都城倒不一定,但是一定有自己的中心聚落。

《尚书·尧典》称:“帝曰:‘我其試哉!女于時,觀厥刑於二女。’厘降二女於嬀汭,嬪于虞。帝曰:‘欽哉!’”《史记·五帝本纪》称:“尧曰:‘吾其试哉。’於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於二女。舜饬下二女於妫汭,如妇礼。”【正义】二女,娥皇、女英也。娥皇无子,女英生商均。舜升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集解】:孔安国曰:“舜所居妫水之汭。” 关于妫汭地望文献虽有多种说法,但主要集中在河东郡,即黄河以东、汾河以西的晋南地区[46],这里是古冀州。

从文献中表现出来尧和舜密切的关系,可以判定尧和舜虽然分属两个不同的王族,但是考古学文化面貌很可能是同一个,即陶寺文化。只是中心聚落不同。河东地区陶寺文化分布的密集区在汾河东西两岸分别有两个集中区域,汾西区域集中在今洪洞县,这里同样有妫汭、历山等地名;汾东区域集中在今浮山县与翼城县交界地区。

根据考古调查资料,山西洪洞万安遗址为陶寺中晚期,面积36万平方米,地处妫汭,有房屋、窖穴、灰坑等遗迹,核心区堆积比较丰富。2014年6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田建文研究员试掘过该遗址,在遗址的不同部位开了四条探沟,清理陶窑2座,灰坑18座,出土器物有鬲、釜灶、斝、甗、罐、豆、盆等,时代为陶寺文化中晚期。但是遗址更多的具体内涵和布局尚有待进一步发掘。现有考古现象表明,万安遗址可算做一处中型的中心聚落。从人类学资料的角度,看万安遗址的特别之处,尤为引人注目。万安遗址所在的万安镇有一座元明时期的夯土寨堡,称之为“国家堡”,万安镇自古至今皆无“国”姓居民,因此国家堡之国家很容易引导人们向国家、都城去联想。国家堡内有一处四合院,称为“姚商院”,舜姓姚。传说舜子商均生于该院,故称。姚商院外东南有一小地名称为“舜王楼”。国家堡南拐角小地名称为“重华塔”,舜名重华。所谓重华,就是勾连花。

文献记载称舜陶于河滨,做什器于寿丘。万安镇妫汭沟一直有制陶制缸手工业,近年才停产。2017年6月笔者调查万安遗址时,还发现大量现代缸瓦窑和釉陶缸废片堆积。西出国家堡五里的姚头村村民全部姓姚,自称明末避匪乱从国家堡的姚商院迁来,继续从事制陶业。当地传说,国家堡的创立源自舜的祖父桥牛来妫汭沟开办制陶业[47]。总之,万安的妫汭沟一带适于制陶,因此制陶手工业传统是可以肯定的。

万安镇有座“娘娘庙”,清康熙十三年碑记得知娘娘庙始建久远,不知具体年代,供奉两位娘娘。清乾隆五十三年碑记得知其中一位娘娘是娥皇圣母,另一位可推知为女英子孙圣母。万安镇西北妫汭沟岸的土梁上,原有一座“无影塔”,今已荡然无存,显然是“圭表测影”的附会与象征,暗示这里曾经也被宣称为“天下之中”,夏至日立表才能与地中标准的玉圭等长,呼之“日中无影”。《淮南子·地形训》:“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这暗示,除了尧懂得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舜也掌握了类似的技术与知识。

距万安遗址西十余里处的山区称之为“历山”,经考古调查为陶寺中晚期的小型遗址,分布于东圈头、西圈头、宋家沟几处山梁峁上,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发现有少量陶寺文化的白灰面小房子和灰坑,陶寺文化遗物有石器、陶器、骨器等,陶釜灶和直壁缸大约为陶寺文化早期,双耳罐可能为陶寺中期,鬲、甗和扁壶为陶寺晚期[48]。这里有后代修建的舜王庙建筑群。又称为“神历庙”,始建年代已不可考,《山西通志》称宋天圣七年(1029年)曾重建[49]。笔者在历山舜王庙观察周围山川形势,发现庙址东方的霍山山脊可作为地平历日出观测参照;庙址西方的吕梁山山脊可作为地平历日落观测参照。因此历山确实很有可能是舜观象授时的观测地。或者说舜耕历山只是个幌子,自己摸索历象日月星辰制定历法,挑战尧垄断天文历法的特权,实际就是在挑战帝尧统治的神圣性、正统性和垄断性。而相映成趣的是,万安镇的无影塔,暗示舜也掌握圭表测量技术。尧所垄断的天文历法技术包括地平历和圭表测量,舜均通过自己的探索掌握了,成为他同尧分庭抗礼的资本和软实力,也成为日后陶寺中期陶寺观象台建设和IIM22随葬圭尺的知识储备。

在民俗方面,洪洞县在唐大历年间,便兴起了历山神立庙会、万安娘娘庙会和羊獬庙会[50]。相传尧女舜妻娥皇女英在世时,每年阴历三月三去羊獬村住娘家,四月二十八日尧生日再回历山,途径万安妫汭。沿途村民盛装迎送,堪比节庆,甚是浩大,该习俗非常独特并顽强地延续至今[]。值得注意的是,这条娥皇女英祭祀大巡游活动,有万安和历山两个重要陶寺文化遗址,确实与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

汾东区域集中在今浮山县与翼城县交界地区,陶寺文化遗址集中在尧庙村、尧山村一带。这里有一处规模较大的陶寺文化早中期遗址,有汉唐、明清时期的建筑基址,传称为“尧庙”,村因此名。据明《洪武-平阳志》称,浮山乃“尧子丹朱食邑之地”[52];尧庙村清代同治九年《修复北尧庙碑记》碑额赫然镌刻四个大字“陶唐管下”。尧庙村陶寺文化早中期遗址大约有45万平方米,经笔者实地考察,发现大量陶寺早中期大型灰坑,局部有夯土遗迹,采集到大型灶圈残片和彩绘黑皮陶残片,这两类陶器原本仅见于陶寺宫城内。这些都暗示尧庙村遗址,规模与万安遗址大致相当,但等级似乎更高,所以《平阳志》所谓的“丹朱食邑”还是有可能的。尧庙村遗址所谓“丹朱食邑”的说法,其历史的素地可能源自尧舜统治权角力的结果。《古本竹书纪年》称:“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母相见。”《孟子·万章》说舜“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也”,都暗示舜为争夺尧的统治权,使用了一些手段,很可能是软禁或放逐,隔绝尧父子,阻断尧顺利传位给子丹朱的正常渠道。那么,将尧子丹朱放逐到陶寺文化东北部边地今浮山尧庙村遗址一带是很有可能的,所以尧庙村遗址可延续到陶寺中期即舜统治时期。故此处被后人正式称为“丹朱食邑”。丹朱在此地建立祭祀先父尧的纪念堂,这就是浮山尧庙的最初缘起。尧庙村遗址尚未经过考古发掘,有望今后能有重大考古发现。

需要强调的是,文献记载的尧舜古史系统与考古发现的陶寺早中期文化史实之间对应存在着一个问题是,文献将尧王族和舜王族分别归并为一个人。《史记·五帝本纪》引【集解】:徐广曰:“尧在位凡九十八年。”《正义》引皇甫谧云:“尧即位九十八年,通舜摄二十八年也,凡年百一十七岁。”孔安国云:“尧寿百一十六岁。”默认尧登上王位时年十八或十九。但陶寺文化早期大约延续200年时间,与116或117年有差距,并不能完全对应。且陶寺早期王族墓地中有王墓6座,显然陶寺早期如果是尧都的话,尧实际上是一个王族的总称,当然该王族在陶寺都城的开创者或最伟大的领袖个人作为尧王族的代表,被记录在文献中成为古史系统。而尧王族统治陶寺邦国近200年,至少有6代王由王族内世袭,这是陶寺考古揭示出的史实素地。

《五帝本纪》又说“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苍梧之野。”如此算来舜寿命百岁。陶寺中期大约100年,与文献记载时长大约对应。然而,陶寺中期王族墓地虽有一座最大的“超级”王墓IIM22,但其时代为陶寺中期偏晚,并非舜族的开创者,故从逻辑推测,舜族还应有更早的王墓。IIM22周围还有至少四座以上中型墓规模与早期王墓相当,也很可能属于王墓的范畴,可惜陶寺晚期被彻底捣毁,表明王者身份的随葬品几乎被捣毁和洗劫一空。据此可推知,舜族也不止一代君王,也是由舜族内世袭了若干代,这是考古发现的史实。

三、结语

考古、文献、人类学三股证据链条拧成的证据链,不仅是重建传说时代历史的方法论创新,更关系到中国考古学派方法论特色的确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考古学家一直努力创立中国考古学派,试图寻找中国考古学自身的特色,建立自己的考古学理论和方法论,在遭受不断的诟病过程中,坚韧地探索,目前尚未彻底走出迷茫,建立起自己的考古学派。然而,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希望,那就是中国考古学派的本质是历史话语体系下的考古学,特色就是本土性与史料倾向,特色性的方法论是以考古证据链为主股,配合文献证据链股,辅以人类学证据链股,拧成一条有机联系的“三股证据链绳”。陶寺遗址考古实践,表明这种方法论的实用性,虽然远未达到完美的程度。

注释:

[1]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2012. Archaeology: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Thames & Hudson, 6th edition. Page. 13.

[2] 李伯谦:《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66页。

[3] 王震中:《重建中国上古史的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3页。

[4]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2012. Archaeology: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Thames & Hudson, 6th edition. Page. 12.

[5]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2012. Archaeology: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Thames & Hudson, 6th edition. Page. 12.

[6]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138页。

[7] 何驽:《文献考古方法论刍议》,《华夏考古》2002年1期,页106~111。

[8] 徐义华:《三皇五帝时代的再思考》,《南方文物》2007年4期。126页。

[9] 王震中:《重建中国上古史的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3页。

[10] 许宏:《何以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4年。127页。

[11] 孙庆伟:《幂宅禹迹》,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8年。

[12] 杜金鹏:《试论夏文化探索》,《夏商周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199~216页。

[13] 陈淳:《科学探寻夏朝与最早中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10日,第7版。

[14] 李旻:《重返夏墟:社会记忆与经典的发生》,《考古学报》2017年3期。314~315页。

[15] 王震中:《重建中国上古史的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1页。

[16] 韩建业,杨新改:《五帝时代——以华夏为核心的古史体系的考古学观察》,学苑出版社,2006年。4~5页。

[17] 李旻:《信而有征:中国考古学思想史上的徐旭生》,《考古》2019年6期。117页。

[18] 尹达:《衷心的愿望——为<史前研究>的创刊而作》,《史前研究》创刊号,1983年。5页。

[19] 钱穆:《史记地名考·上》,商务印书馆,2001年。355页。

[20] 何驽:《陶寺考古:尧舜“中国”之都探征》,《帝尧之都,中国之源——尧文化暨德廉思想研讨会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86页。

[21] 张立东,任飞编著:《手铲释天书——与夏文化探索者的对话》,大象出版社,2001年。328页。

[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临汾市文物旅游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5年12月。

[23] 李民:《尧舜时代与陶寺遗址》,《史前研究》1985年4期。王文清:《陶寺遗存可能是陶唐氏文化遗存》,《华夏文明》(1),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24] 何驽:《陶寺遗址石器工业性质分析》,《三代考古》(七),科学出版社,2017年10月。448~459页。

[25] 何驽:《2010年陶寺遗址群聚落形态考古实践与理论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1期。2011年1月。46~57页。

[26] 何努:《对于陶寺文化晚期聚落形态与社会变化的新认识》,《新世纪的中国考古学(续)》,科学出版社,2015年9月。158~171页。

[27] 何驽:《陶寺考古:尧舜“中国”之都探征》,《帝尧之都,中国之源——尧文化暨德廉思想研讨会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63~86页。

[28] 何驽:《陶寺考古:尧舜“中国”之都探征》,《帝尧之都,中国之源——尧文化暨德廉思想研讨会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86~108页。

[29] 何驽:《陶寺遗址的水资源利用和水控制》,《故宫月刊》待刊。

[30] 罗琨:《陶寺陶文考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期,2001年7月。

[31] 何驽:《怎探古人何所思——精神文化考古理论与实践探索》,科学出版社,2015年。167~181页。

[32] 何驽:《怎探古人何所思——精神文化考古理论与实践探索》,科学出版社,2015年。78~122页。

[33] 何驽:《怎探古人何所思——精神文化考古理论与实践探索》,科学出版社,2015年。134~148页。

[34] 田建文:《陶唐氏、唐国与鳄、鄂》,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研究通讯》总40期,2009年3月。6~12页。

[35] 何驽:《怎探古人何所思——精神文化考古理论与实践探索》,科学出版社,2015年。334~338页。

[36] 襄汾县志编纂委员会翻印:《太平县志襄陵县新志合刊》第一集,1986年重印。84页。

[37] 乔忠延:《尧都土话》,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1页。

[38] 解希恭、陶富海:《尧文化五题》,《临汾日报》2004年12月9日。转载于《襄汾陶寺遗址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398~399页。

[3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临汾市文物旅游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发掘报告》第二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629~673页。

[4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等:《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墓葬》,《考古》2003年9期,页3~6。

[4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临汾市文物旅游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发掘报告》第一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302页。

[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临汾市文物旅游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发掘报告》第一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303~304页。

[43] 邓玲玲:《陶寺遗址陶铃功能试析》,《中原文物》2018年4期。

[4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临汾市文物旅游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发掘报告》第一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363页。

[45] 孙周勇:《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出土口簧研究》,《文物》2020年1期。

[46] 钱穆:《史记地名考》(上),商务印书馆,2001年。63~64页。

[47] 乔忠延:《千秋亲情看万安》,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经济出版社,2015年。153~154页。

[48] 李健民:《历山考古记略》,《舜耕历山在洪洞》,山西出版集团,三晋出版集团,2009年。11~16页。

[49] 张青主编:《洪洞县志》(下部),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2005年。1308页。

[50] 张青主编:《洪洞县志》(上部),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2005年。604~605页。

[51] 乔忠延:《千秋亲情看万安》,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经济出版社,2015年。

[52] 《平阳志》,洪武十五年刻印(1383年)。

(原文发表于《华夏考古》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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