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共十三大召开,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整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大会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初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这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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