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儒家还是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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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名况,字卿,也叫孙卿。战国末期赵国人。他的生卒年代至今尚难考定。从记载看来,他的活动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98年至公元前238年之间。他曾游学于齐,在“稷下学宫”讲学,被尊奉为老前辈。后来又做过楚国的兰陵令,他还到赵国议过兵,去秦国考察过政治,晚年定居于楚国兰陵,从事著作和教育。他的弟子很多,著名的有韩非、李斯。

现存《荀子》三十二篇,除书末六篇是弟子附加的以外,大都可认为是出于荀子的手笔。荀子生活于战国末期,当时各诸侯国经济、政治联系越来越密切,建立统一的国家,结束战国以来“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局面,已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他的思想学说反映了这种历史发展的趋势。

荀子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发展了前期法家主张变革的思想,认为社会是不断前进的,是一代胜过一代,他高度赞扬推行法治的秦国:“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远远超过历代“先王”。因此,他提出“法后王”的进步历史观。

荀子在人性论上,他和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主张“性恶论”。他说:人性就是“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里好愉逸”。认为人都有“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的本性。故有“欲”必争夺,造成天下大乱,所以他认为人性是“恶”的。

荀子的“性恶论”重视后天的学习和积累,强调环境影响的作用。即他所说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因此,荀子认为人们只要肯学习受教育,就有由恶转善的可能。故他不承认有什么“天才”。认为所谓的“圣人”也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学习积累的。“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因此,荀子的“性恶论”在重视后天学习,强调环境影响作用方面。

荀子政治上的“礼治”论,是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的。既然认为人性是“恶”的,故他主张“明礼义以化之”,“重刑罚以禁之”,以使天下都转而为善,而趋于治。他认为人类是先天平等的,后来只是由于“君子”受教育能“积礼义”成为“善”者;而“小人”由于未受教育,“恶”的本性未改,遂成为“恶”者。

由此,他进一步提出虽是王公贵族的子孙,如不学习礼义,不符合封建制度的“礼”的标准,则降为庶人,而庶人的子孙如若学习礼义并合乎“礼”的标准,则可上升为士大夫。这种“礼”显然是对旧的世卿世禄制的否定。

他认为“礼”的要求应是:作君主的要“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作为人臣的要“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作父亲的要“宽惠而有礼”;作儿子的要“敬爱而致恭”作兄长的要“慈爱而见友”;作弟弟的要“敬诎而不悖”作丈夫的要“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作妻子的“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

除此,荀子还进一步把“礼”的内涵扩大,把“礼”说成是“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即认为礼是法的基本条理,也是法的纲领,这就给“礼”赋予了“法”的内容。但荀子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不能等同起来,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荀子是将“礼”的作用放在刑法之上,认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主要是靠礼义道德教化,而不能完全依靠刑罚和奖赏。可他的“礼治”思想,也确是由“礼”过渡到“法”的一座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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