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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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丹人的生活中,婚配的习俗是令现代人的我们瞠目结舌的,因为它的确是有点颠覆三观。比如“收继婚”。丈夫死后,妻子必须嫁给丈夫的兄弟。父亲死后,儿子要娶了除了自己亲生母亲之外父亲所有的妻室。

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图上这位美女是王昭君,她当年嫁到匈奴去,先是嫁给了单于爸爸,然后爸爸死后又转嫁给了儿子。匈奴和契丹人一样,都实行这种传统的收继婚。女性作为原始奴隶制的财产是必须要在兄弟父子间继承的,嫁到这一家的女人不是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属于这个家庭,属于丈夫所在氏族的。如果她改嫁到别处,就会造成丈夫氏族的财产和劳动力的流失,这摆明了是 “肥水流外人田”。为了避免损失,丈夫的兄弟儿子自然可以继承这份财产。

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如果你因此就觉得草原民族十分落后,那可太冤枉他们了。因为实际上这种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的婚俗,在春秋战国时期汉人聚集地也十分风靡。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才颁布了法令禁止这种行为。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汉族民间仍有流传,直到宋代儒家文化兴起之后,才彻底断绝了这种明显乱伦的习俗。

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契丹也不是人人都愿意遵守这种婚配习俗的。辽圣宗时,历史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皇室成员耶律隆庆死了,圣宗皇帝下诏耶律隆庆的妻子嫁给他的儿子,但是他儿子死活不同意。为了表达抗旨的决心,他索性终生未娶。尽管如此,辽圣宗也并没有善罢甘休,耶律隆庆的儿子死了以后,圣宗要求将他的庶母和他以夫妻名义合葬了。活着不在一起同居,死了也要将他们埋在一处。可见这种婚俗陋习在契丹人心目中是多么的根深蒂固。

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妻子可以共享,这已经很颠覆人的三观。在契丹人中间还流行着姐妹婚的习俗。就是一个男子娶了姐姐,也可以顺带娶上妹妹。如果姐姐死了,如果姐夫要再娶妻子的时候,必须娶妻子的姐妹,如果妻子家里没有了姐妹,妻子的族人有义务物色和推荐同族的姐妹嫁给姐夫。

这种奇怪的婚俗在辽代初年,甚至一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直到辽太宗时(公元940年)才废除。虽然作为法律被取消了,但是契丹人的这种传统却很难一时间消亡,一直到辽代的末期,最后一位皇帝天祚帝的皇后萧夺里懒和元妃萧贵哥仍是亲姐妹。由于长期实行这种姐妹婚,契丹人形成了一种观念,认为姐妹共嫁一夫更有助于生育子女。辽道宗皇后萧坦思数年没生皇子,被逼无奈她让自己的妹妹跟妹夫离婚,然后把妹妹接入宫中为辽道宗生孩子。

毁三观的契丹婚俗: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妻子

契丹人的这种奇特的婚俗对于它后来的金人,甚至后来的满族人都有深远的影响。流传甚广的皇太极的妻子孝庄皇后后来嫁给了多尔衮,虽然史料上并没有明确记载,但如果这是真的那也是原始收继婚的遗俗。

标签: 秦始皇一生未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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