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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国体”不同。如果简单把秦朝比作像我们大一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那么商朝就算是类似于联邦制的美利坚合众国(大体这么个意思,不是很恰当)。
商汤灭夏的时候,并不是完全用自己的族人,那是因为商汤考虑到实力不济,仅靠本族难以成功,所以借助了外部力量,比如有莘氏和薛国。这就相当于现在的股份制公司,创业时由于资金不足,便吸引合作者加入,结果是:创业时共同出资、风险均担,而成功后利益也得实现共享。商汤也是这样,灭夏后就分封了三千多个诸侯来共同管理国家。这时的商朝,与后世(秦以后)的国家相比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狭小的控制区域。作为诸侯之王,商王直接控制区不过方圆千里,也就是《诗经》里所说的“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往外先是那些合作伙伴,再远处是关系一般甚至偏下、但是表示表面服从的诸侯。
二是松散的政治结构。如前所说,最初的合作关系决定了商朝对诸侯们没有绝对的控制权,而是更像是股东,以投资比例和控股大小决定各自的话语权。商王唯一的优势就是他是第一大股东,在帝国的结构中权重最大。
这两个因素尤其是第二个,各侯国近乎平等的政治地位和合作方式,就决定了商王不具备后世帝王的那种绝对权力,也就不会像秦始皇那样予取予求,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别说是统一文字、度量衡这种大事,就算是集合人马出去打个仗,各诸侯国也得谈好了价码才决定去不去。
所以商朝的国体、社会结构等还完全不能跟秦朝相提并论,也就更没有办法去搞大规模的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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