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这种存在,就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一种最不人道的产物。在古代所谓的“寺人”“阉人”“阉宦”、“宦官”,都是对于受过“宫刑”的罪人的一种称呼上的沿革。在古时是使用这些人来做那些看门或是洒扫苦役的。后来由于帝王宫中的后妃、嫔嫱、姬妾、宫女之类愈来愈多,使用一般男子充当仆役,便有了很多不便之处,于是便逐渐广泛地使用起太监来。到了这个时候,当太监的人,已经不再是那些受过“宫刑”的人,而是由普通的人来充当了。有的自幼就被贪图富贵而不顾儿子终身幸福的父母所摧残,也有的是自己本人为了要向上爬,致不惜残害自己肢体去找那寻求富贵的捷径,而甘心去当太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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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当了太监,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享到自残生理的所谓“酬报”。有的当了一辈子太监,却永远处在层层压制之下,去过那牛马一般的苦生活,也有极少数的人,凭借着偶然的侥幸机会,得到了皇帝等统治者的看中,而去过那富比王侯的生活。像是在清宫中,曾和那小德张一同进宫的洪兰泰,就是当了一辈子的苦太监,终于潦倒而死的一个实际例子。
据说在明朝曾是太监极盛时代,太监的数目,最多时竟达到十万名。像是在明朝的有名太监魏忠贤、刘瑾、王振之辈,都是在当时不独威震宫内,而且是威震全国的人。他们都有操纵皇帝生杀大权的莫大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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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太监虽说较明代为少,但在最多时亦曾达三千余名,尽管清朝鉴于明季宠任太监的流弊,曾由历代君主三令五申地严戒太监的干预政治,但在慈禧时代的皮硝李(李莲英)和隆裕时代的小德张,却也都是结交大臣、贪赃纳贿的有名太监,都曾闹得乌烟瘴气,一塌糊涂。总之,因为那些当太监的人,他们是有机会能够每日接近君主,而收到近水楼台之利的,并且他们的思想知识,又都是在普通人的水平线下的居多,所以他们的假势欺人、营私舞弊的事,是自然会不断发生的。
在清代宫中的太监,也是和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其他阶层一样,是有着严然的等级制度。例如,“都领事”(即都总管),他便是统辖宫廷中的四十八个单位的太监头子。据说清代皇帝在祭天上表文时,照例在表上要写上皇帝和最高级大臣以及都总管的名字,并说这是意味着“一君一臣一奴”的意思,也就是代表全般社会的意思。在都总管下,尚有大总管、二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小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最下层的“地方打扫处”太监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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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便有权责打其管下首领以次的太监,依此类推,也是和封建社会中的其他阶级一个样,都是在宝塔形的一层压一层的等级制度下,显示出家长宗法制触须的到处延长。现在想讲一下,关于从我眼中所看到的,我耳中所听到的关于太监的几个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