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与“牛顿定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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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网友评判a+b+c=x+y 与牛顿“万有引力”的关系。南昌市燃气公司主宰多项管道燃气的经营权,我们来算一算该公司其中的管道人工煤气和天燃气在南昌市区的价格和收益。

   a . 南昌市区管道人工煤气用户23万户(截止今年10月20日)交纳初装费每户3200元(即23万户×3200元=7.36亿元)

   b. 管道人工煤气每立方米气体价格由1元一次性涨到1.5元,涨幅百分之五十,按每户平均月用气25立方计算(即涨价年收益23万户×25方×0.5元×12月=3450万元)

   c. 天燃气每立方米气体价3.2元,成本2.458元,按成本增加30.19%,(即差价为每立方米0.742元)

   然而,参照同类民生工程行业的居民用水用电,均为安装入户,没有任何费用,更没有收取初装费。剖析其经营过程中的投入、维护、材料消耗等,不会比燃气行业的少。管道人工煤气的初装费每户3200元和气价一次性涨幅50%是怎样算出来的?其管道煤气工程政府投入了多少,老百姓一概不知,由此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官有九条路,民有十不知”。同时也说明了对供水供电单位的不公平。

   本人“愚昧”的算了这么一笔帐,不知是否正确,供网友参考:

   其一,按原有每立方米气价1元,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25立方米计算,则初装费加年涨价额是用户的十一年多的用气金额,换句话说:每户贡献交十一年多的用气钱:即(3200元+150元)÷ (25方×12月×1元)=11.16年。如果按涨价1.5元人工煤气或3.2元天燃气的用气量计算,初装费加年涨价额或燃具更新改造费是用户七年多的用气金额,换句话说:每户贡献七年多的用气钱。

   其二,按南昌市政府投资规模、覆盖面、工期来对照,即:工程总投资18.6亿元; 工期为2009年至2019年; 覆盖面为南昌市城区、昌南、昌北、望城、湾里、乐化、莲塘、麻丘、向塘、安义龙津镇、进贤民和镇。现按第一批南昌市城区23万户的初装费和涨价收益计算有7.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百分之四十一。以此例推,用户投入的钱却会超出该项目的投资总额。据此,居民用燃气每户交3200元初装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中国有句俗语“乞丐讨饭还要一只碗”,不要讲是政府关心的民生工程,一个企业要经营,其设备设施怎么能直接转嫁给消费者,由居民全部买单付钱的道理呢?

   南昌代理市长陈俊卿今年九月六日上任的第一天,在市常委会上号召各级政府要把“民生做好做实”,那么用水用电用燃气是每天生活中缺一不可的民生长效工程,管道人工煤气收费和价格的不合理,不能再延伸泛滥到天燃气的收费和定价。从2010年10月20日江南都市报A5版可知。本次天燃气暂定每立方米气体价3.2元,成本2.458元,由此得出差价0.742元。增幅为30.19%作为市政府的民生工程理应为广大居民着想,2.45元的东西赚0.742元,还要消费者承担经营者的设施投入,一次性交初装费3200元。面对这些数据,有点良知的人均会感受到其差价之大,增幅之高。

   其三,再回过头来,管道人工煤气转换天燃气,按一次性涨幅百分之五十的人工煤气1.5元立方米气体价推算,四川天燃气的热值是人工煤气2.1倍的热值(可查今年10月20日的江南都市报A5版)。也就是说1立方米天燃气等于2.1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即2.1立方×1.5元=3.15元)比1立方米天燃气价3.2元少0.05元。使用天燃气必须对原人工煤气炉灶、热水器等改造更新才能使用,这笔费用还除外。由此可证,使用天燃气没有人工煤气划算。

   通过剖析和计算,引发我对南昌市燃气公司安全使用手册封面上“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打造千亿百年企业。”的反思,这句话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味道,前者是“为人民服务”,后者是“千亿百年”,南昌市燃气公司在我市是一个较大的民生工程企业,“为人民服务”是无偿还是有偿的。无偿是企业行为还是政府补贴 ? 有偿是微利还是暴利 ? 按照后者“千亿百年”,那么分解为每年净增十个亿。在我国大多民生工程均为庞大的垄断性的经营企业,其利润产生的多少?出自谁的身上?这个问题大家不讲便知。自改革开放以来,这个问题是全社会目睹的一个“瘤子”,民生工程有一个“惯性”,那就是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因此,民生工程的运作用二元一次方程是不行的。如何解决?还得有待于政府部门的领导意识的改变和素质的提高。现在的a+b+c=不合理,居民只有承受x+y = 委屈+付钱,还能跟谁说呢?

   上述的计算和观点是否正确,请网友们评判和指正。

   雨田毫毛

标签: 牛顿第一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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