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及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表决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表决稿、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以及修改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决议草案
3月16日(星期五)
上午10时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5、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6、表决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7、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8、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9、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 幕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 团常务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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