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老朽知道些,可以试着回答下。其实清朝签订不平等条约时的心态是有变化的,所以具体在条约内的自称也是有细节改变。在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时,道光皇帝并没有从家天下的思路中走出来,所以条约主体是两国皇帝,而不是国家。并且在条约中玩了个小小的文字游戏,自称为大清大皇帝,称对方为大英君主。换句话说,被打蒙的道光并没有从天朝上国的梦境中醒来。
而到了咸丰皇帝时期,连连被揍的咸丰大概也知道洋人不好惹了,并且开始有了国家概念,所以签订的《中法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英北京条约》中开始也叫对方君主为大皇帝,自称也变成了大清国大皇帝或者大清国皇帝。至于这个自称如何分类,要看对方打的狠不狠。
到了同治时期,因为少年天子的执政权一直在慈禧手里,所以基本很少出现皇帝字样。《中日修好条约》(这是个相对平等条约)和《中俄西北勘界条约》中都自称为大清国,也同样以国名称呼对方。
终于轮到光绪这可怜孩子了,他其实有少部分执政权,所以光绪年间签订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中,又恢复了同治咸丰时期大清国大皇帝的自称。只是对于别国也都的叫全人家国名且称呼为大皇帝,比如《马关条约》中就得称呼对方为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了。
细看起来,这其实就是一步步被人打颓的过程,从道光藏点不服的小心思,到咸丰必须对等对待的无奈,再到同治遮遮掩掩的避讳,最后到光绪必须得使用敬称的悲哀。这是皇帝们春秋大梦逐渐醒来的过程,也是百姓们流离失所逐渐愤怒的过程。但愿《满洲里界约》永远是我们签订的最后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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