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是让清政府加速走向灭亡。
中英《南京条约》
1.签订时间:1842年8月。
2.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
3.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南京条约》和附件的签订,破坏了中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以及关税自主权和司法权,增加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给中国造成严重的危害。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中国女人与男人签的婚约
南京条约
标签: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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