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官阶等级始于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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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阶是封建社会一种评定官员等级的制度,清朝的官阶分为九品 十八级,每品有正从之别,最高为一品,最低为从九品,由此可见曾国藩真可谓位极人臣了。官阶制度是官僚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等级体现出一个人在 朝廷中地位的高低,贡献的多少。我国在秦汉时都是有职才有官,比 如汉初名将周勃去世之后,只是谥为武侯。

  而到了后来,曾国藩去世 之后,则除了谥其为“文正”之后,还追赠为“太傅”。太傅为一 品官。据史学家研究,汉代的禄秩等级是从属于职位的,官员如果没有 职位,那就没有等级,这样的官制是一种“职位分等”制,而到了魏 晋南北朝时,由于士族势力的过度膨胀,官阶制开始向“品位分等” 制发展,这一制度经过了一段时期的演进之后,终于在唐朝时形成了 文武散阶制。

  魏晋时期,由于士族政治、门阀特权导致官僚阶层空前庞大,致 使封建政治发生扭曲。这时实施的“分官设置”不是考虑到官员的工 作效率,而是首先要满足士族对职的需求。因为士族阶层唯一的职业 便是做官,而国家所需要的官职却是有定量的,所以便出现了 “官职 分裂”的情况。

  也就是说,有的人是有官有职,为朝廷效力,而有的 人则是有官无职的,不处理政务。由此便导致了职、官、名#的分离。 官阶制开始向“品位分等”演化。南北朝前期散阶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文散官中的诸大夫和东省散官。这时的阶官——表示官员地位的一种官称,已经是脱 离职位了,可以随意授予。

  而散官——虽是一种冗散无事之官,但是 仍然不能摆脱“职位”性质,不能随意授予、升降,所以仍没有阶 官化。南朝虽然承继了魏晋时的官制,但是却没有发展出“散阶”制, 相反的,南朝的散阶化进程非常缓慢。南朝士人都认为,并不是随便 哪一个人都可以得到“清官’’——大夫之类代表身份的无职却领俸的 官阶。

  要想成为“清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是要“清贵”, 黄门郎、散骑郎等皇帝近侍很快便成“清选”,以表明门阀身份崇高、 位踞切要。其次是要“清闲”,只有清闲才能适应纨绔贵游们尸位素 餐、安享荣乐的需要。所以东宫的太子庶子、太子洗马、太子舍人等 等,便曾以“职闲廪重”而备受瞩目。

  其三,因为门阀阶层,本质上 都是文化士族,所以他们都比较懂得经史诗方知识,所以许多“清官” 都是文翰性的官职,例如秘书郎、著作郎之类。此外,南朝重文轻武, 所以军士出身的人,常常被蔑称为“将种”、“兵家”,因此除了少数禁 卫军校之职,一般说来武职官员一般也不在“清官”之列。

  当然一些 出身比较寒微的军士也可能因战功卓著而获文职,甚至跻身“清官”。 但是南朝特重“起家官”,也就是士族出身的人,他们往往自幼便“平 流进取”、初仕便入“清途”。而出身卑微者即令苦苦奋斗、因缘时会 而猎得清位,但那与贵游们起家即是“清选”,仍不得相提并论。

  并且 有些“清官”寒人就很难染指,例如秘书郎、著作郎;另一些“清官” 如被寒人染指,则其“清华”光晕往往随即减色。士族名流还曾发出 “若吏姓寒人,听极其门品,不当因军,遂滥清级”的呼吁。江左的士 族偏好为“重清闲而轻吏职,重文翰而轻文法,重文官而轻武号”,但 是又极力控制散官官阶的滥授。

  以上辨析显示,南朝人的这种观念阻 碍了文散官向武人的普授、滥授,进而阻碍了文散官的阶官化。其实,早在汉末时,将军号便已有虚衔化的趋势。进人魏晋以后, 将军号迅速增设,不久便化成了一种独立于军职的军衔制度。行军打 仗时离不开将士们拼死效命,只有论功行赏才能保持士气和战力的长 盛不衰;而瞬息万变的战争,也经常需要迁黜将领的品秩而不致变动 事任,或变动事任而仍其品秩。

  这样便能更灵活地处理功过和权责,而这对朝廷是有利无害的,只需迁其军号便可以褒功;而在须加责罚,同时又要借重其才略之时,只要贬其军号便可示罚,所以军号便演化为军阶,而且应用范围也迅速扩展开来,地方牧守、领兵都督甚至中央官k加军号者的情况也日益普遍。

  在北朝,到了北魏后期,各地兵燹不断,朝廷为笼络人心,便向将士们广授散职,尔朱氏掌权时,“欲收军人之意,加泛除授,皆以将军而兼散职,督将兵吏无虚号者。自此五等大夫遂致猥滥,又无员限,天下贱之”。这些散官不但被普授、滥授,而且还是与将军号成双成对地“双授”的,也就是所谓的“皆以将军而兼散职”。

  自此开始,这些散官迅速虚衔化了,成了普遍拥有,且不断升迁的“官阶”了。一些以前的重要实授官职如金紫以及银青光禄大夫,在时人眼中也成了“官阶”,而不仅仅是“官职”了。到北周之时,以将军号与诸大夫的“双授”则成了普遍做法。这对于文散官的阶官化曾构成重大推动。

  自魏晋以来,将军号的“散阶化”便已经开始,其序列化程度也高得多,而文散官的“散阶化”则相对迟缓。但是由于魏末的“双授”泛滥,诸文散官便与军号建立了密切的对应关系,令军阶得以把其序列化形式和位阶性质传递给了与之“双授”的文散官,并将其“拉”入了散阶序列如境界。

  这从北周军号和散官两个序列的对应关系之中完全体现出来。正是由于魏末泛滥一时的“双授”,使得武将的军号得以“拉动”文散官的授予,北周才得以完成了一次文散阶制度的飞跃,并终形成了官阶制。北周末年,外戚杨坚擅权,旋即代周自立,建立隋朝,沿用了北周的官阶制度。

  到后来,唐朝继续承继旧制,并发展成了九品官阶制:一共分为九品,等级共三十级。北宋初年,完全发展成为官名与职务分离制,官称只是用来确定其品位、俸禄;非有皇帝特殊诏令,不管本部门事务,称寄禄官,朝廷各部门及地方官署都由朝廷另行委派官员主管,称为差遣,差遣官员才拥有实际职务。

  神宗时,制定《寄禄格》,以原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迪功郎共二十五阶为阶官,用以确定官员品位、俸禄;徽宗时又陆续加以补充,文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迪功郎共三十七阶,武官自太尉至下班共五十二阶,医官十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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