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事变:国民党一开始并无意消灭新四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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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四军是国共合作抗日的产物。卢沟桥事变后不久,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南方各游击区的指示》,明确指令南方各地的残余零散武装,接受国民政府的改编,集结成为新四军,并“接受最高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

  然而,中共在给新四军的各项指示中,曾一再明确指示:一,要保证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二,新四军需要扩张和发展;三,如有人妨碍和阻止新四军的发展与扩张,能消灭则坚决消灭。于是,新四军自成立以来,便与国民党军队摩擦不断。毛泽东曾经指示新四军所在的中共东南局:“……不受国民党的限制,超越国民党所能允许的范围……独立自主地扩大军队,建设政权,设立财政机关,征收抗日捐税。”事实上就是不去理会国民党的军令和指挥,扩大人枪、占领地盘、建立政权,这势必引起国民政府的极大不满。

  皖南事变发生的三个月前,陈毅按照延安的命令,率领新四军江南纵队渡江北上,挺进苏北地区,同驻守于此的国民党韩德勤部发生正面冲突。1940年10月初,陈毅和粟裕率军攻占了黄桥和姜堰,并击退了数万兵力的包围,国民党第八十九军军长李守维溺死在八尺沟。国民党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一共阵亡了10个师级以上的高级军官,分别是两个集团司令和八个军长。此役就打死了国民党的一个中将军长和一个中将旅长。黄桥被新四军占领,不过很快便被国军攻占。

  1940年10月19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长何应钦、白崇禧致电朱德和彭德怀,发出最后通牒,限期一个月,要求八路军、新四军开赴黄河以北。同时,何白二人密令汤恩伯、李品仙以及顾祝同准备向新四军进攻——这是对之前新四军在黄桥的军事打击进行报复。

  11月9日,朱德发出电令,只同意将长江以南的新四军移到江北。国民党军令部迅速反应,在何应钦、白崇禧的示意下拟呈《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于11月14日上报蒋介石,要求批准执行。客观来看,此前国共双方军事上虽有许多摩擦,但都仅限于局部,影响有限。而《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要用武力解决遍及黄河以南的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和浙江几省交界地区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等于发动大规模的“剿共”战争,这不仅有碍抗战,也很难实现。因此,军令部的呈文到后,蒋介石一直拖着不签。

  蒋介石的目标很明确,把八路军和新四军驱赶到黄河以北的冀察(河北和察哈尔)两省,限制共产党的军事扩张即可。采取军事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非他此时想达到的目的。

  中共方面却得陇望蜀。1940年11月下旬,经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建议,毛泽东批准,华中指挥部实施对苏北曹甸的战斗,力图一鼓作气解决韩德勤在在苏北的力量。11月29日,曹甸战役打响。

  叶挺担心曹甸一战会给新四军总部带来不利影响,当天就请示中央:“苏北动作能否延至我安全北渡之后?”毛泽东复电说:“苏北动作无关大局。顾祝同(新四军直接领导)可能会叫几下,你们敷衍一二。北渡是让他们一步,以大局观,蒋、顾不会为难你们。现在开始分批北移,十二月底移完不算太迟。”

  三天后,国民党军令部作出激烈反应,要求汤恩伯部迅速东进增援曹甸。何应钦则进一步批示:“可令汤恩伯东进,但仍恐缓不济急。故对在江南之新四军不准由镇江北渡,只准由江南原地北渡。或另予规定路线,以免该部直接参加对韩德勤部之攻击。若江北共军竟敢攻击兴化,则第三战区应将江南新四军立予解决。”

  12月4日,军令部长徐永昌将何应钦的意见写为正式呈文报与蒋介石,蒋当即批复照办。曹甸战役中,参战的新四军因伤亡过大,被迫提前撤出。受此影响最大的,是江南新四军军部,因为自此之后,新四军不能再走东线,经苏南北移变得困难重重。但毛泽东在分析了各种情报后判断,如果让新四军继续逗留皖南,危险会更大。因此,他坚决主张部队迅速北移,并力主兵分两路,冒险经苏南北渡。

  现在清楚了吧,连打了二十年内战的川军都出川北上抗日,连一向被中共瞧不起的军阀都在抗日中拼命,某些人,却还是打着抗日旗号行军阀之实,实在是不耻,实在是可耻,实在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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