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共同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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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果。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

  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是社会发展产物,这也使得中国得以向更强发展, 具有双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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