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货币白银化问题认识误区辨正:银子杀死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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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货币发展史上,就大额货币的更迭而言,自战国秦汉以降主要经历了“黄金时代”“布帛时代”“纸钞时代”与“白银时代”(此概括属于并非十分严谨的宽泛界定)四大阶段。每一次大额货币时代交替的背后,都与当时的政治局势变动、商品经济发展、货币财政制度变迁等密切相关。众所周知,明代的社会经济与财政体制经历了令人瞩目的转型过程。在此过程中,明代的货币流通体制也出现了重要的转变:历时3个多世纪的“纸钞时代”至此告一终结;铜钱经济也遭遇耐人寻味的式微过程,屡兴难振;传统意义上国家主导的钱法和钞法在明代遭遇严重挫败。结果自下而上、崛起于民间的称量银货币逐步占据市场与财政诸领域,成为主要货币。学界多谓之白银货币化,或云货币白银化。这个过程宣告了自宋以来(甚至秦汉以来)政府对于货币发行权垄断的动摇,形成了不同以往的货币流通制度,改变了国家权力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形成了新的财政运作方式,较为自由的私人货币制度再度大行其道,对此后5个多世纪货币经济史的影响极为深远。

  学界围绕明代白银问题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主要聚焦在货币白银化的产生机理、演进过程、赋役折银与国家财政制度的转型、海外银内流的成因与数量估算、白银购买力与物价水平窥测、白银流动与17世纪货币危机、“反银论”思潮的不同解读等方面。然而,尽管相关研究成果很多,但学界对其仍存有不少偏差。笔者从三个影响广泛的主要认识入手,阐述当前存在的认知不足,以求教于方家。

  1.货币白银化产生的内在机理

  学界关于明代货币白银化产生的内在机理,至少有五六种说法(市场发展需求说、贡赋体制吸纳说、需求稳定通货说、宋代白银货币化延续说等)。但影响最广的主流说法如下,明中晚期商品经济的恢复带来的市场扩大,私人海上贸易的繁荣带来的海外银大量流入,以及受市场化驱动的赋役折银化改革(以一条鞭法为标志)是货币白银化形成的根本动因。然而在笔者看来,这种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存有两点不足:一是忽略了时间与市场发展状况的前提条件,过于笼统与简化,可能倒因为果;二是对政治变动与货币财政体制等因素的考虑不够。

  说此论点忽视了时间和市场的前提条件,原因在于:从时间角度看,明代货币白银化的进程早在正统前后即已开启,成弘时期就已取得较为瞩目的广泛发展,嘉万时期逐步走向深入。而具有跨区域整合特征的长途贩运与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主要是在嘉靖后期方才显著出现。在海外白银流入方面,日本银大体在嘉靖晚期的16世纪40年代始大量进入,美洲银在万历前期的16世纪70年代方才汇合流入,很显然,海外银的流入是明代货币白银化的结果而非原因。

  从市场角度看,由于学界对明中叶市场发展状况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故我们只能做谨慎的判断。大体在正统至嘉靖前期,尽管不少地区的商品经济逐步恢复,但似乎仍处于分割化、零碎化特征明显的地方市场阶段。刘光临教授曾依据弘治末张文的描述“云南专用海贝,四川、贵州用茴香花银及盐、布,江西、湖广用米、谷、银、布,山西、陕西间用皮毛,自来钱法不通”等资料,认为铜钱经济在1500年以前大部分地区都不甚发达,明初100多年的时间里许多地区的经济生活以实物交换为主,嘉靖以前的市场处于细碎化阶段。这些论断虽稍显绝对,但结合最近对于货币史与物价史的研究动向看,强调发展程度高于宋代的明中后叶市场需求是贵金属白银崛起成因的分析,肯定存在重要缺陷。

  那么,货币白银化形成的内在机理究竟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解决经济决定论对明代政治变动与货币财政体制等因素关照不够的问题。

  日本学者大田由纪夫研究发现,明前期财政的银纳化并非是以民间白银流通为前提,相反民间逐渐用银是循着国家逐渐推进的赋役折银轨迹而普遍化的,促进明朝赋役折银的主要动因是永乐以降行政、财政体系的变动,必须在相距遥远地方之间进行更为便捷的大规模财物移动这一需求而致。这与岩见宏、刘志伟等专家指出的,明前期白银成规模进入赋役领域的动因很可能源自官员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而非商品经济发展结果的论点比较接近,似乎更有说服力。

  如果我们从整体的角度观察,白银作为贵金属无论对于基层纳税者还是消费者而言,价值显然过于昂贵,铜钱似乎更符合零碎化的地方交易需求。正统以后多种类型的铜钱在大运河一线的延伸地带和东南沿海不少地区(所谓行钱地带)恢复流通。因而,明中叶货币经济的主要图景似乎是:占据主体的实物劳役型财政体系正勉力维持,政府层面的赋役折银改革悄然扩大,行钱地带的铜钱逐渐扩大流通范围,未行钱地带多实行多元实物货币,条块化很是分明。是什么因素逐渐缝合这些鸿沟,从而形成货币白银化趋势深入基层?这个关键性的因素便是私钱,以及由此带来的货币替代。刘光临等人的研究指出,地域性市场力量的恢复使得通货不足的问题日益严峻,15世纪中后叶旧钱和制钱先是被挑拣,继而被盗铸,政府以其反复的立场介入钱法使得情况更趋糟糕,私钱日益占据交易市场,混乱的地域货币市场内生出称量银部分或深度代替私钱的演化过程(银进钱退),赋役上层和基层市场对于白银的需求机制进一步建立,催生并导致了海外白银大规模进入中国。

  因此,对于明前中叶货币白银化为何会形成这个问题,我们确实需要持一种更为复杂的眼光来看待:宋金元时期白银货币化的不断演进,以及白银大量开采形成的民间存量为此提供了先导条件;明初行政体系的变动所带来的财政体系运行成本剧增,以及各种制度缺陷所产生的赋役折银化则开启了这一过程;明中叶由于私钱不断衍生、恶化而出现的白银替代,缝合了上层与基层的货币白银化趋势,加深了这一过程。进一步追溯,财政体制逐渐内生的银纳化改革,宝钞体制的崩塌式失败,货币制度缺失所带来的私钱蜂起、流通无序,以及由此引发的白银替代,似乎逐步指向了另一深刻的时代背景,即元明社会大变迁对于明初政治经济制度塑造的深度影响,或许是其背后成因。

  2.赋役折银与国家财政制度转型的意义

  明代赋役折银改革及其带来的国家财政制度转型,一直是国内外明代经济史学界研究最深入的课题之一,不少重要的历史细节,诸如金花银的实质、银差的形成、均徭法初期折银的动机、均徭法在地域上的差别等问题得到日趋明朗的揭示。近来不少研究跨越赋役体制改革原本范畴,认为折银化作为赋役改革的主体内容之一,具有极大的制度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领域形成了统一的以银为计量单位的预算和会计收支体制(以《万历会计录》为典型)。二是按户役等级派征的赋役正额、附加额为特点的财政体制呈现出向以土地税为课体的货币财产税的改革方向演进,二者共同加固了梁方仲所言明代一条鞭法改革是近代田赋开端的论断。

  晚明是否形成了近代财政转型过程?学界存有不同的看法。黄仁宇通过对16世纪明代财政体制变化前后的研究后指出,“认为使用白银是财政管理上的一个重大改进的想法没有什么实质的理论意义”。他的研究由于资料、数据运用的局限,或许存在较大的修正空间。但是着眼于整体,我们必须更为谨慎地看待赋役折银与国家财政制度转型意义的看法。刘志伟、申斌近来指出,关于白银货币化对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的认识,除了需要分析白银是如何改变这个时期的社会经济外,也应同时注意白银没有改变什么。在社会经济领域,白银可能在造成了某种结构的分解和重构的同时,也可能加强或稳固了某种本质性的结构。贡赋体制银纳化在改变着赋役体制实现形式的同时,也使得整个社会经济都被打上了鲜明的贡赋经济印记。高寿仙通过对明后期北京地区赋役状态的研究,相当程度地支持了黄仁宇的某些论见,揭示出白银财政反转走向实物财政的现实,以及明代经济所具有的浓厚实物特征。此前,梁方仲、谷口规矩雄、岩井茂树等专家对赋役变革与赋役折银之后的影响也有较为清醒的认知,并提醒我们注意明代赋役体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缺陷与改变的局限性。诸多研究表明,以白银作为货币化税收起点,推论晚明即出现了近代财政转型的看法是需要再审视的。

  我们知道,近来财政史学界关于传统帝制时期是否出现近代财政转型的讨论主要有三种:一是关于唐宋两税法改革形成的近代财政转型与宋代“财政国家”的讨论(以刘光临代表);二是关于晚明近代财政转向的讨论(以万明、刘志伟等为代表);三是关于清后期近代财政转型与“财政国家”形成的讨论(以何文凯、倪玉平为代表)。如果强调以货币化的间接税为代表的商税、专卖税等税种在财政体制中地位的上升,甚至其重要性超过直接税,晚明的发展情形显然远逊于宋代、晚清,地丁税依然是财政的绝对主体;如果强调具有独立的预算编派体制为特征的地方财政的形成,晚明的发展亦不如晚清;如果强调量出为入指导思想的建立,晚明的发展亦不如其他两者。从这个角度而言,晚明是否出现所谓的近代财政转型需要更为仔细的考察。

  3.“白银时代”对中国的深远影响

  关于明清中国所形成的“白银时代”及其带来的深远影响,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歧。贡德·弗兰克依据白银大量内流的现实推断出中国是世界经济中心的说法,曾喧嚣一时,随即遭受愈来愈多的质疑和反驳,因为仅从外贸角度解读白银流动的意义,显然失之偏颇。其后,万明从内外两个维度提出白银货币化不仅塑造了明朝近代财政体系的转向,改变了政府垄断货币权的传统,也是中国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见证,海外银流入的数量和明代经济史的地位被严重低估。

  然而,基于内部的币制视角,从长时段观察明清以降以银为核心的货币制度演化,学界不少人却对此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断。他们认为,明清时期的称量银制度是一种较为原始且复杂的货币制度,远远落后于国家规范货币钱、钞,表现在:首先,相较于机制铸币,称量银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辨认成色和重量,形态形制多元,故民间交易时需自备杆秤,非常费事且提高了交易成本,最终制约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次,称量银与作为普通商品的白银的界限不清,对货币信用层级的发展有鲜明的制约作用。再次,称量银的数量供给缺乏制度弹性,其数量主要仰给海外,容易形成经济不稳定状态(如“康熙萧条”、19世纪中叶的银贵钱贱、近代多次的金融危机)。最后,称量银还存在价值尺度功能容易失衡、混乱,价格表现容易失灵之特点,近代社会多达千种的虚两银制,便是集中体现。此外,围绕复杂的银两制度与汇兑信用手段的迟滞(相较于宋代)等因素产生的寄食性金融机构钱庄、票号,不仅消耗了大量交换价值,也无法为商业资本积累提供更好的渠道。

  为何学界对于明清白银的评价会存在如此大的反差?这固然与研究时段、背后的问题意识、资料运用的差异等相关,也与学者基于何种角度以及运用什么样的理论看待货币演进问题息息相关。当我们站在货币化与市场化角度观察,的确会发现货币白银化与海外银的大量内流在相当程度上对于解决明中叶躁动而无序的货币流通局面与国内通货紧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也会承认因需导入的海外白银的持续流入,对于促进中国商业化经济的发展,商人资本的扩大,中外市场的联结,乃至财政制度的变革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币制演进与国家治理能力的角度观察,明代货币白银化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是难以估量的。

  首先,如上所论,白银在币制层面存在着相当的功能缺陷与制度缺失。学者丹尼尔斯·弗林、马德斌、荷尼夫等直言中国放弃纸币制度采行称量银制度,乃是币制上的一次严重倒退。明清以降,以民间势力主导的称量银为核心的货币体系(笔者谓之早期银本位制),更像是一种原生态的货币体系嵌入中国社会经济体的许多层面,尽管存在哈耶克式的自我组织、自我稳定的一面,但其不容忽视的一个缺陷在于:极容易为有组织的金融势力所侵夺主导权。外国银元大量占有货币市场,国外银行势力轻易攫取货币发行权,便是鲜明的例子。

  其次,货币白银化所带来的国家对货币金融领域的失控,应该是晚近以来政府财政能力羸弱、动员组织涣散的一大根源所在。赵轶峰曾指出,白银除了具备相较于实物之上的货币意义外,也落实了政府在货币金融制度领域的缺位,造成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加速社会的失序,这个论断主要是针对晚明而言,但对晚清似乎同样适用。我们知道,政府货币发行权的失去,意味着失去了货币供给的制度弹性,政府无法通过贬值、提高货币名义价值或发行信用货币等方式来扩大货币供给、增强财政能力,也无法营造民众长期适应信用经济的习惯。显然,明清“白银时代”的到来及其形成的货币制度转型,使得传统时代的中国几乎失去了这一契机。

  近来,学界围绕两种货币本质观及其衍生的两套货币理论体系,逐步意识到占据主流的货币商品理论(货币唯实论)虽有一定的适用性,但存在不少逻辑缺陷;与之相对的货币信用理论(货币名目论或货币国定论)被认为是更接近历史的真实逻辑,诠释着一套更为复杂的逻辑认识。不少学者呼吁将两套理论进行综合,即承认政府与市场对货币制度构建的规约意义,与健全货币制度内在所具备的制度内涵与市场要素,要处于某种平衡发展状态。从这个角度看,“白银时代”下的中国货币制度确实处于深度的失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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