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猛的“扪虱而谈”与范跑跑的“自上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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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使讨论漫无边际,我们要首先搞清楚“范跑跑事件”的争议焦点,它们可以分为在逻辑上前后递进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丢下学生自己先跑,在道德上如何定性?

    第二个问题。范某承认“我有救助和组织学生疏散的义务,但由于中国的豆腐渣工程的普遍性,我没有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救助学生的义务,这与美国等成熟的西方国家是不同的。”这一辩解能不能成立?

    第三个问题。范某声称“以一种自上刑台的极端方式,我实际上是在捍卫一种真善美的道德观。” “真善美的道德观”能够以拒绝认错的方式来捍卫吗?

    第一个问题比较简单,前贴论述过,范跑跑本人也承认,略过不提。

    【007】范跑跑的“虱子”

    (一)道德的关键在于诚意

    现在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强制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虽然都以义务为内容,但义务的道德没有司法机关和律师进行学理的论证,因此行为人不能过分计较技术性内容,否则会互相扯皮。

    我们姑且不论范跑跑以政治腐败为规避理由在法理上能不能成立,遇事不反省自己的过失而是归咎于别人,显然是缺乏道德诚意的表现。把临危而惧的行为,归咎于“莫须有”的豆腐渣工程,是赤裸裸地移祸他人。秦丞相制造的这块最为廉价的遮羞布,真是造福无数后人啊。

    回避道德上的拷问,是因为他自觉道德有亏;他真正缺乏的,是面对自己的勇气。把一切技术问题道德化当然不对,但技术不是人学的吗?要是根本没有救人的意愿,学了技术又有屁用?

    如果否定了道德上的责任,那么一切技术探讨都会失去意义。如果学生的死活完全与我无关,那么要不要组织学生、如何组织这些问题还有什么必要去考虑呢?如果因为自己的无能而导致亲人或他人的重大伤亡,正常人都会产生负疚感,哪怕是已经竭尽全力。这种负疚的意义,一方面是激励技术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伤痛:对死者的哀伤和努力之后的失败混在一起,就表现为内疚,它不一定真的是负罪感,有可能只是伤心的表现形式。

    所以说,技术和道德的刻意区分,仍然是范跑跑的遮羞布而已。

    (二)“自上刑台”与“扪虱而谈”

    第三个问题,范某称,“以一种自上刑台的极端方式,我实际上是在捍卫一种真善美的道德观。”这样一种“真小人”式的言论,能够让人们不再“装屄”,以捍卫真善美的道德观吗?

    范跑跑的逻辑大概是,跑是人的本能,自私也是人的天性,因此,为了一点儿不算是过失的小“过失”,大可不必责怪自己;把责任推给政府好了,“昏君”自古以来不就是为挨骂而生的嘛!大肆宣扬自己的小“过失”,正显示出反抗“主流”价值观的勇敢!

    魏晋名士王猛在众人面前“扪虱而谈”,其风度也不过如此吧?!《晋书》载:北海人王猛,从小好学,才能卓越,胸怀大志,不屑于琐碎事务,人们都轻视他。王猛却悠然自得,隐居于华阴。东晋大司马桓温率大军入关,他披着粗布衣服前去拜访,边摸着虱子边谈论当时的大事,旁若无人。桓温觉得他与众不同,就安排王猛在军中任职。

    在我看来,范跑跑和他所自许的“魏晋风度”,根本不是同一种味道。魏晋风度是自然流露,而不是刻意装出来的;名士们并不以自己的怪诞为丑,因此也无须归咎于他人;特立独行的本质,不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同,因此也根本不需要为自己辩护。

    最重要的是,魏晋风度之美在于超拔傲世,而不是想为人楷模。如果王猛认为他身上的“虱子”负有解救世人的伟大使命,那就太富有喜感了!

    范先生却很在意自己是否具有美德,为此不惜两次改变美德的定义。

    (三)“光屁股”如何成了牌坊?

    “真小人”与“美德”的关系问题,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王猛扪虱而谈,毛泽东在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也是如此。“名士”之所以不介意身上有虱子,是因为他们相信:身上是否有虱子和是否伟大完全不相关;范跑跑之所以也不介意,是因为他相信:我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身上有虱子!

    范跑跑以魏晋名士自许,实际上是用“真小人”和“伪君子”的对比,来给自己脸上贴金纸。虽然他自己并未采用“真小人”的说法,其思路确实如此。我先举一个走私卡车的例子。

    某商人经常用卡车拉一些小商品过海关,海关官员怀疑他走私,但是每次停车检查,都查不出任何问题。若干年后,海关官员退休,两人在酒吧里相遇,海关官员问道:“你到底走私什么货物?”商人回答:“卡车!”

    通常的思维定式,丑恶是见不得光的,反过来,敢见光的肯定不丑!走私商人正是利用海关官员的这种心里,堂而皇之的走私大卡车,藏在卡车里面的货物,反而只是幌子。

    “真小人”这个说法,其实也是利用了“敢见光的肯定不丑”这种潜意识。从逻辑上来分析, “真小人”和“小人”完全同义,“小人”之前加“真”,表面上并没有改变语义,但从修辞的角度来看却并非如此。如果恶行不大,人们的注意力将会从“小人”转向“真”,这个原本无意义的“真”就凭空为“小人”增添了几分光彩。

    王猛的“扪虱而谈”和范跑跑的“自上刑台”,都利用了“真小人”的修辞逻辑。区别在于,王猛是无意的,他根本不需要这种修饰,或者说,修饰效果是名士品格的自然流露;但范跑跑却是刻意地这样做。

    不得不佩服。范某人同时利用虱子与名士的外在关联,以及真小人的修辞逻辑,将自爆家丑并且死不认错的行为,炒作成了“真善美的道德观”。

    据网易新闻,地震过去一年了,范美忠仍然锱铢必较地纠结着一个同样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直面苦难的真实面,而非得去作出崇高的样子?”

    事实上,无论是儒家的“先天下之忧而忧”,还是道家的“绝圣弃智”,都绝对不会纠结于别人如何如何。是真名士自风流,无需辩解,更无需纠结!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是圣雄;全中国人都可以死,唯独我不可以死,这是枭雄。

    曹操误杀好人,虽不肯认错,但语出惊人,不失豪气,最重要的,是用行动证明:别人为他而死是值得的,他不必为别人死。

    范跑跑所做的,却是混淆概念,百般为自己辩解。这样作风,既非君子,亦非名士。

    当你要求别人认可你的时候,你必须从学会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你认为自己超凡脱俗,又何必在意别人如何“装屄”,又如何看待你呢?范跑跑的这种自相矛盾,代表着绝大部分中国启蒙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

    一个靠自我辩解立足的人,是没有资格启蒙别人的,无论你的辩解多么高深。而且范的辩解也谈不上什么高深,对于网上的批评,从来都是把一个道德绑架的大帽子扣过去了事,他只是渴望与“郭跳跳”一类的公众人物进行公开的辩论。不知他追求的到底是真善美还是知名度。

    明明是不高尚的行为,却要给自己找一些光环。用民间的俗话说: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虽然范跑跑明确否认了“自由主义”的解释,仍然高举反对抗道德绑架之类的伟大旗帜。

    【008】范跑跑式的道德绑架

    (一)两种类型的道德绑架

    反对道德绑架,是范跑跑的最大法宝。只要把这个障眼法拆穿了,他就再也无技可施。

    道德绑架是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使之成为义务,源于不同道德概念的混淆。范跑跑虽然反对道德绑架,但他并没有澄清这一混淆,反而利用它来为自己立牌坊。

    在义务的层面上,每个人都有权利优先照顾自己,甚至必须优先照顾自己,除非是负有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如果混淆愿望和义务,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道德绑架:假道学的,伪启蒙主义的。假道学的特征是把愿望上升为义务,其结果是强迫民众舍己为人;伪启蒙主义把义务的道德运用于内心愿望,从而会产生奇怪的“诛心之论”。

    假道学人人皆知,伪启蒙主义式的道德绑架虽然更为残酷,但是比较隐藏。在义务的层面上,我们不能要求对方舍己为人;但要是把这个原则运用于愿望,却会强行切断亲人之间的伦理亲情,文革期间夫妻成仇、父子反目就是这么来的。

    家庭是以“血”为纽带的,这意味着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为对方流血甚至牺牲,只要这个“应当”停留在愿望即亲情的层面上,而不由外力强加,它就是家庭关系的理想模式;伪启蒙主义却将这种家庭关系视为奴役。

    表面上看来,血缘家庭是集体主义的,否认个人独立,但伪启蒙主义混淆了义务和愿望的区别,实际上更加无视人的个性,也根本不能正视人性的自私。或者说伪启蒙主义只肯承认自己的自私,却断然否认别人的自私,而这正是家庭伦理所要予以满足的。

    比方说,在每个男人的内心深处,都希望天下男人肯为自己牺牲,天下美女争着上自己的床,这么美好的愿望,伪启蒙主义却不允许,范跑跑也不允许!自由主义本来只应该停留在政治层面,法律要禁止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和变相暴力,而不是禁止家庭之间的亲情,但由于中国启蒙者的极端无知,政治原则被无情地滥用了。

    希望他人为自己牺牲,如果仅是希望而不是义务性的强加,有什么理由反对呢?说得难听点儿,你管天管地,还能管到老子做梦不成?而范跑跑就试图这样做。范的本意当然只是反对义务的强加,但知识的局限性使他稍不留神就走到自己的对立面。

    启蒙主义的原则只能运用于义务范畴,一旦越位,就必然成为“诛心之论”。

    (二)范跑跑的“诛心之论”

    范跑跑只知道别人要求他舍己为人是令人愤慨的;却不知道,你不允许别人要求你舍己为人同样是令人愤慨的!

    范跑跑说“我从来就没觉得别人就一定比我自己重要”,但别人也同样这么认为;并且别人也可以相信,范美忠生来就应该为别人而活着。范跑跑有什么理由改变别人的信仰呢?

    我认为天下的男人都该为我而死,天下的女人都该为我而美。为什么我不可以有这种信仰呢?范跑跑从来没想到这是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为自己而活,我为什么不可以为自己的信仰而活呢?尊重别人的权利是一种信仰,雄霸全世界也是一种信仰。

    从好的方面来说,如果一个男人希望自己魅力无穷,所有的美女见了他,全都甘愿为他而死,他也许会创造出“男人史”的奇迹,我不知道这种信仰有什么罪恶?如果一个男人希望遇到一个他甘愿为她死去的、仙女般的人物,这种信仰又有什么罪恶?

    从坏的方面来说,我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关你范跑跑什么屁事?你真的有必要整天义愤填膺地“纠结”?你难道不知道,你在干预别人的信仰吗?

    希望别人舍己为人,是因为自私,这是范跑跑反对“装B”的理由。那么请问,你为什么不能容忍别人的自私呢?你难道希望人们都必须“在内心深处爆发革命”?

    范跑跑说:

    “说自己能跑但不跑的,都是撒谎。”

    “看到那些新闻,我就觉得很反感。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装B?”

    “人家人格分裂是常态,我人格不分裂是变态。”

    我纳闷:内心想跑的人,难道就不能说他不想跑吗?也许一个人实际上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崇高,遇到地震,他会比谁都跑得快,但他不可以希望自己像个英雄吗?难道他不可以真诚地欺骗自己:我可以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物么?

    范跑跑只能容忍自己的自私,却不能容忍别人的自私;或者说,别人必须按照他的标准“自私”,而不能有不同的标准。

    假道学只是干预行为;伪启蒙主义却干预他人的内心。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就是起源由于这种要求别人在“内心深处爆发革命”的世界观。所以说,范跑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文革余孽。

    当然了,范跑跑也可以说,“诛人之心”也可以是我的信仰。既然如此,那么大家彼此彼此,谁也别觉得自己比别人更“自由民主人权”。

    范跑跑的言论,只有在“义务”的层面上才是自圆其说的。一旦侵入到信仰的领域,他就必然会成为一个“文革小将”。但是范跑明显具有充当精神导师的欲望,这是启蒙主义思想在中国造成恶劣后果之一,本人遇到过太多这样的小知识分子。

    不允许别人自封精神导师,当然也是我的诛心之论,不过我从来没认为自己脱俗。

    【※】我对范跑跑事件的结论

    范跑跑的行为虽然不妥,但并无大过。

    范的言论虽然颠三倒四,前补后缀,倒也是有感而发,以个人力量批判假道学,值得肯定。

    有必要批评的是他的态度。假道学要求民众舍己为人,范跑跑却要求人们放弃一切内心幻想,其实都是把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别人。假道学认为:只要人人大公无私,社会就和谐了;范跑跑认为,只要人人大私无公,国家就自由民主了!

    自由主义和“儒家”乃一丘之貉,都是以道德批判代替理论思考的“道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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