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四月,明朝命巡抚山西兵部侍郎曾铣以原官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当时,蒙古骑兵驻牧河套,逼近关塞,频频侵扰陕西、山西等地,对明朝的国家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曾铣试图通过收复河套解决这一问题。
经过
第一次廷议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曾铣第一次上疏请求收复河套。 他在奏疏中回顾了河套的历史,陈述了俺答占据河套对边境的威胁,阐明了复套的原因,并提出了;定庙谟、立纲纪、审机宜、选将材、任贤能、足刍饷、明赏罚、修长技”这八个复套策略。由于朝廷每年给宣大、山西驻军的军费就有一百四十五万两,曾铣认为朝廷财政足以支持复套支出。
明世宗收到奏疏后,称赞曾铣勇气可嘉。但他同时表示,但收复河套一事还需要从长计议。朝廷下发了二十万两银子,命曾铣明年专备防御。
第二次廷议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六月,曾铣第二次上书请求收复河套。在奏疏中,他批判了主和派的软弱,一一反驳了反对者的意见。他认为,收复河套地区后,能缩短边境线,大大减轻防御压力,从而能在长远意义上减少军费开支,也就弥补了收复河套的财政支出。此外,他谈到了目前边境军队存在的问题——缺少军费、将才、武器和士卒,训练度也不高。其中,军队空虚少员的现象特别严重,三千人编制的营队,实际少则八九百人,多则一千五六百人,其中还有老弱病残。曾铣希望能尽快补足人员、加强战术训练来解决这一问题。
明世宗得知边境的情况,明确指出,边境战略应该以防御为主,主动开战、收复河套并非上策。 同时他同意了兵部提出明赏罚、地方相互驰援、保证粮草、严查间谍等建议。
第三次廷议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七月,在曾铣的一再坚持下,明世宗下令曾铣和诸将官一起讨论收复河套的可行性方案,并要求诸将在秋天前表态。
在曾铣这一时期的条议中,他详细计算了收复河套所需要的财政拨款总额。其中,买马需要五十七万两,买船需要两万四千六百余两。一次出兵的军费需要六十万两,曾铣预计收复河套需要出兵三次,合计一百八十万两。此外,每年在河套地区新修的的边防工事需要两百万两,一共要修十年,合计两千万两。复套预算总计为两千两百四十万两白银。
然而这一年,明朝全国白银年收入仅为两百余万两,还有一百四十七万两的赤字,如右表所示。财政困难使得收复河套困难重重。
第四次廷议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曾铣再次上疏陈述复套的十八项事宜,包括恢复河套、修筑边垣、选择将材、选练将士、买补马羸、进兵机宜、转运粮饷、申明赏罚、兼备舟车、多备火器、招降用间、审度时势、防守河套、营田储饷、明职守、息讹言、宽文法和处孳畜 ,并进献了八张营阵图。
明世宗阅览后称赞了他,并命兵部详细地讨论这件事,制定出具体方案来。
结果
嘉靖二十七年(1547年)正月初六,兵部将此前商议好的方案上奏给皇帝。明世宗收到后,表达了对复套一事能否成功的怀疑。首辅夏言不敢决断,请求上命。皇帝把之前的条议刊印下发兵部,命大臣们进一步讨论。
严嵩见皇帝不再支持复套,就趁机上疏攻击曾铣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举动。
随后明世宗说,自己一开始就反对复套。 他紧接着斥责了夏言强君胁众、专恂私情的行为。
于是严嵩进一步弹劾夏言专断朝政。 兵部尚书也请求停止一切收复河套的讨论 ,皇帝同意了。接着,他批评百官盲目听从夏言,不顾国计民生。他下令贬黜了一些不作为的官员,廷杖了所有不反对复套的言官,并将夏言免职 ,还命令锦衣卫官校逮曾铣入京问罪。
此后,在严嵩的反复挑拨下,同年三月,曾铣被处以死刑,随后夏言也被弃市。自是,;后竟无一人议河套者”。河套之议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