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秦朝)二十等爵爵位制度历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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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变法时为了提高军队作战的积极性,设立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此后历代皇朝沿袭,持续一千多年,到北宋时期突然消失,那么二十等爵是如何建立与消亡的。

  一,商鞅变法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汉书·百官志)

  周显王七年(前362年),秦献公病逝,子秦孝公即位。秦孝公即位之后,图谋恢复秦穆公时的霸业,积极招揽人才。商鞅离开魏国,前往秦国,获得秦孝公的重要。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积极实行变法。

  为了提高军队作战的积极性,商鞅设立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内侯、彻侯,奖励军功。士兵每斩首一级,则授予相应的爵位,同时还会授予田地与房屋作为奖励。二十等爵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给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向上的阶梯,调动了民众参军作战,杀敌立功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了秦军作战的积极性,为秦灭六国打下了基础。

  二,秦汉沿袭

  五月丙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无家属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

  秦汉时二十等爵作为主要的爵位制度存在,西汉时二十等爵划分为三个阶层,关内侯(秦时内侯)、彻侯成为高级爵位,左庶长到大庶长成为中级爵位,公士到五大夫成为低级爵位。

  秦朝统一后,二十等爵赏赐范围扩大,不仅可以奖励军功,还作为荣誉奖赏,赐予百姓,但仅授予低级爵位。汉武帝时设立武功爵,奖励军功。汉朝时二十等爵赏赐百姓越来越频繁,二十等爵逐渐由军功爵转为吏民爵,主要授予鳏(老而无妻)、寡(老而无夫)、孤(老而无子)、独(幼而无父)、老人、穷人、病人、残疾人、孝子。二十等爵多授予老弱病残等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人,改善了贫困人士的生活,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六年春正月己丑,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加平南将军。辛卯,车驾亲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孝子、顺孙、义夫、悌弟,赐爵一级;慈姑、节妇及孤老、六疾,赐帛五匹,谷十斛。(宋书·孝武帝纪)

  曹魏时恢复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在二十等爵之上,五等爵逐渐取代二十等爵成为主要的爵位制度。魏晋南朝时沿袭秦汉旧制,经常赏赐百姓二十等爵,使其身份与地位象征的功能进一步丧失,含金量急剧贬值。十六国与北朝时期也赏赐百姓二十等爵,但相比南朝次数大为减少(北魏孝文帝时实行汉化改革,赏赐较多,为唯一例外)。

  四,隋唐北宋

  六月己亥朔,御丹凤楼,大赦天下,罪无轻重,咸赦除之。内外文武三品已上赐爵一级,四品已下加一阶,致仕官同见任,百姓为户者赐古爵一级。(旧唐书·德宗本纪上)

  隋唐时二十等爵已不重要,成为可有可无的制度,虽仍然授予百姓二十等爵,但次数很少,仅前期有皇帝授予,唐朝后期皇帝几乎不再授予百姓二十等爵。北宋初年仍有二十等爵授予百姓,次数也不多。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为最后一次授予百姓,此后二十等爵消失。从前4世纪后期到11世纪初,二十等爵存在一千多年。

  五,消失原因

  二十等爵最初是秦国为了奖励军功所授予的爵位,为秦朝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到了西汉时二十等爵丧失了奖励军功的作用,转变为吏民爵,成为赏赐百姓的爵位。汉朝时赏赐百姓过多,使得二十等爵含金量大为下降,丧失了原有较高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曹魏因此恢复了五等爵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二十等爵的赏赐较多,更加剧了其含金量的下降,成为皇帝拉拢民心的手段。隋唐时已很少授予二十等爵,到北宋时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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