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是历史能人,非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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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英雄乃道德形象之诉求标志。评价一个人是否为英雄,首先是看其人品、操守、气节等道德形象,其次才看其具体功业、作为、绩效。英雄之道德位格为第一位,功业绩效等政治位格为第二位。

  正如郭靖对“侠”的理解一样:“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英雄人格最崇高之处,在于以天下苍生为念,非为一姓一党之私,而大义担当,披肝沥胆,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和平时期,殚精竭虑,旰食宵衣,为民谋福祉者,是英雄,如李冰父子、李时珍、袁隆平等。在非和平时期,身先士卒,马革裹尸,御敌于国门,解民于倒悬者,是英雄,如霍去病、岳飞、袁崇焕、抗日将士等。

  不论何时何处,不论成功与否,一个人只要心存悲悯,体恤民情,愿为正义事业作出牺牲,就可配英雄称号,赢得世人景仰。但英雄之事业正义与否,只能以具体历史境遇来权衡,不能郢书燕说,借花喻柳。

  很多历史人物,因其自身禀赋与历史风云际会,在所处时代干出了一番功业,也在客观上有助于历史进步。但其主观愿望并未站在人本立场,非以天下苍生为念,所以不能称为英雄,只能称之为“历史能人”、“时代豪杰”。如各朝开国皇帝、文臣武将,如历次农民起义领袖,大都如此。

  就施琅而言,在满对汉的占领还未合法化、天下苍生犹陷水火之时,背明投清,且两次投降,反复无常,人格上不足取,道德形象令人失望。唯其统台之举,客观上有利于未来中化民族之融合和版图之完整,历史功劳不能抹煞。以“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的原则,施琅可称“历史能人”,不可以“英雄”称之,尤不可以含义混乱、标准模糊之“民族英雄”称之。

   2006年4月7日

标签: 马革裹尸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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