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宣宗“封建九公”历史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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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九公是金宣宗在兴定四年(1220年)诏封的九个地方豪强。金宣宗对地方豪强以官爵笼络,以组织他们,共同抵抗蒙古的入侵。

  兴定三年(1219年),金宣宗以太原不守,河北州县不能自立,诏百官议所以为长久之利者。翰林学士承旨徙单镐等十有六人以谓“制兵有三,一曰战,二曰和,三曰守。今欲战则兵力不足,欲和则彼不肯从,唯有守耳。河朔州郡既残毁,不可一概守之,宜取就迁徙者屯于河南、陕西,其不者许自推其长,保聚险阻。”

  刑部侍郎奥屯胡撒合三人曰:“河北于河南有辅车之势,蒲、解于陕西有襟喉之要,尽徙其民,是撤其籓篱也。宜令诸郡,选才干众所推服、能纠众迁徙者,之河南或晋安、河中及诸险隘,量给之食,授以旷土,尽力耕稼。置侨治之官,以抚循之。择其壮者,教之战阵。敕晋安、河中守臣檄石、岚、汾、霍之兵,以谋恢复,莫大之便。”

  兵部尚书乌林答与等二十一人曰:“河朔诸州,亲民掌兵之职,择土人尝居官、有材略者授之,急则走险,无事则耕种。”

  宣徽使移剌光祖等三人曰:“度太原之势,虽暂失之,顷亦可复。当募土人威望服众者,假以方面重权。能克复一道,即以本道总管授之。能捍州郡,即以长佐授之。必能各保一方,使百姓复业。”

  提点尚食局石抹穆请以高爵募民,大概同光祖议。

  至此,臣工都建议对守臣赠位开府和三公以行笼络,宣宗意未决。御史中丞完颜伯嘉进曰:“宋人以虚名致李全,遂有山东实地。苟能统众守土,虽三公亦何惜焉。”金宣宗怕事后公府所剩无几,完颜伯嘉认为问题可以解决,以三公镇守地方也是可以的,金宣宗遂决心进行笼络政策。

  兴定四年(1220年)二月封九名地方豪强公爵,并称“九公”。九公皆兼宣抚使,阶银青荣禄大夫,赐号“宣力忠臣”,总帅本路兵马,署置官吏,征敛赋税,赏罚号令得以便宜行之。

  金宣宗仍赐诏曰:“乃者边防不守,河朔失宁,卿等自总戎昭,备殚忠力,若能自效,朕复何忧。宜膺茅土之封,复赐忠臣之号。除已画定所管州县外,如能收得邻近州县者,亦听管属。”

  沧海公:沧州经略使王福

  河间公:河间路招抚使移剌众家奴

  恒山公:真定经略使武仙

  高阳公:中都东路经略使张甫

  易水公:中都西路经略使靖安民

  晋阳公:辽州从宜郭文振

  平阳公:平阳招抚使胡天作

  上党公:昭义军节度使完颜开

  东莒公:山东安抚副使燕宁

  1219年太原失守,金廷建立河北九公,封立王福、移剌众家奴、武仙等九人为公,赐号“宣力忠臣”,打算以之坚守国土,但仍然无济于事。

  河北地区形成一道半圆形的弧形地区,成为蒙古与金朝之间的“隔离带”。九公各为本路兵马统帅,可以自署官职,自立赏罚号令,收复邻近州县则自行管辖。这一举措使得金末地方割据局面正式形成。

  河北地区的各地主武装势力也趁机扩大领土,相互争夺火并,形成了地主割据势力,对于金政权来说,虽然名义上还是金朝领土,但无疑削弱了中央的控制力量。

  但从金朝全局的形势看,因为有效的利用汉人地主武装势力至少延缓了金朝亡国的步伐——但最终的目的却未能达到,因为金朝并不能保证这些割据势力忠诚于自己,在蒙古巨石压卵的攻击下,封建九公不是战败被杀,就是见势不好的墙头草一般投降了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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