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观念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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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观念的战争

  一

  对于一个历史学家而言,什么才是他所企望获得的最高评价?——要为这个问题找寻到一个众所认可的答案,恐怕比探究出两千年前的某处古老遗迹的真相还要艰难十倍。我不知道后世对马克·布洛赫先生的这个赞颂能达至怎样的认同:“他为历史赋予了灵魂。”但可以想象,一向谦逊的布洛赫在听见这类颂词的时候,多半会摇头推谢的;也可以想象他彼时的表情,如同他最宠爱的小儿子天真地问他历史有什么用时那样,会有一丝迟疑与惊慌掠过。作为一个认真的修剪历史枝条的工匠——这是他给自己的定位,他比很多人都要清楚,自古希腊以来,历史便承当着叙述即时发生的事件真相的使命,真实——无论它是否存在——必然是历史的最高价值,也因此,历史学家在书写与叙事之时,所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德行,便是要放弃个人的情感牵绊与道德评判,而不惜以冰冷的态度去直面无尽的战争,灾祸,以及肮脏隐秘的权变。历史正是没有灵魂的书写——年鉴学派的一代宗师布洛赫自然知晓这个定论,在他的历史研究生涯里,他也一直切实恪守着这一明训。

  说他为历史赋予了灵魂,并非是在指责他违背了历史学家这种职业的行规,而是从另外一个意义上对他的褒扬。而这又可以归结到他最受后人欢迎的著作《历史学家的技艺》上。这本小书又名《为历史学辩护》——当一门学科走到了需要为它的存在价值做辩护时,大致可以推测出该学科的尴尬。20世纪里,史学确实时常遭遇到无用论语调的感叹,历史的教益被一再漠视。为了解决世人对史学的信念危机,布洛赫从幼子无意的疑问——“爸爸,历史有什么用呢?”——入手,为历史的高贵价值做了一番慷慨激扬的辩驳,细致入微地分析了历史与人类和时间的种种纠葛,并提出了历史的考察、考证等工作的方法论。这本被称为“年鉴派史学的宣言书”的著作,也是布洛赫一生历史思想的总结。遗憾的是,此书尚未写完,作者便因战争而遭枪杀。再考虑到他书写的语境:“国难当头,谁不感时伤世,草此小书,聊以排遣胸中的忧愤”,我们完全可以说,布洛赫是以身体力行的方式投入到史学研究的,他用生命证实了史学存在的价值。让历史生出了灵魂,生出了新的生命力,对这个以史学为生平志业的法国人,应该是最贴切的评价。

  二

  布洛赫的学术态度异常谨严,尽管他在尘世上活过了58个年头,但所遗留下来的著作,远远少于一般的学派同行。除了那本残缺的方法论性质的《历史学家的技艺》,比较重头的,也只剩下《法国农村史》和《封建社会》——后一本书因为超越了国界而具有了所谓的“国际水准”,似乎更为声名卓著。它一直被公认为是布洛赫“作为一位中世纪史研究家的巅峰之作”,T.S.布朗,《封建社会》英译本1989年版的序言作者评论,在1961年,此书初次译介到英国之时,已“使作者在法国长期享受的偶像地位扩展到英语世界”。

  《封建社会》分为两卷,最终完成于1940年,那时作者正在服役,手稿几经辗转,才到了他的法国朋友手中。没有人能够预想,特别是那些热心阅读书稿的朋友,在短短几年之后,即1944年的夏天,战争的黄昏阶段,才华横溢的布洛赫便被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枪杀于里昂的城郊。没有人愿意相信这种命运的残酷,他的读者们还期待着他继续中世纪的史学探究,乃至写出几部更为经典的著作。可惜,他连为历史学辩护的忧愤之作都没有写完。

  三

  依照布洛赫所教授的方法论,我们应该先来审视“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必须承认,在繁杂的历史学研究里,无论是从一个限定的时代的景象提炼出一种观念或概念,还是试图以一种概念来定义某个时代,都是要冒天大的风险。《封建社会》英译本1961年版的序言作者M.M.波斯坦先生也提醒我们,“在某些情况下,赋予一些完整的时代以一种概括性名词的做法甚至是危险的。它可能会诱使使用者陷入唯名论谬误的极可怕的泥潭中,而且也许会鼓励他们把真实的存在强加于自己的词语之上,从这次用来描述现实的词语的语源中推论出一个时代的特征,或者仅仅以语义上的牵强附会来建立历史论证的大厦。”——这个宏大的评论是否是专门针对布洛赫的作品而言,我们难以说清。但其所提的问题,却是布洛赫无法回避的。

  果然,在《封建社会》的开篇导论里,布洛赫便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正本清源。这委实是一个过于混乱的概念,因为它所要概括的历史事物就是足够混乱的,譬如“采邑”,既被称为“地方公国”,又可以指“庄园”。此外,这个概念又太抽象,在细微指向上容易出现歧异,再譬如说,布洛赫所给予“封建社会”的解释,与我们的传统观念有着相当深重的差距,甚至在汉语学术界,对中国历史的封建社会阶段的划分,都很难达成一致的标准。以此也可以想见历史抛给布洛赫的难题:他是否要扭曲史实,来完成对自己最认可的“封建社会”的定义与解说?或者,舍弃一切成见,来对中世纪的历史做一轮独特的阐释?——年鉴学派惯用的“概括分析法”一直被业内人士攻击不断。而说到底,布洛赫所要直面的,正是一场观念与事实的思想战争——而现实中的他,也可能正为浓重的硝烟所苦命纠缠。

  四

  从《封建社会》一书的体例安排上,可以瞥见布洛赫的某些良苦用心。他不再是先概括后分析,而是一反素常的规则,先分析后概括。他用了整整七编31章来展开谈论中世纪的“依附关系的成长”,与“社会等级与政治体制”;而仅用了最后一编来谈封建社会的类型与特征,这短短两章,还不足以占上此书的十分之一成分。这种谨慎的做法,祛除了“观念先行”所可能引发的一些弊端,从而使认真的读者更容易认同他的结论——对封建社会特征的概述:

  “依附农民;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制的广泛使用——薪俸制是不可能实行的;专职武士等级的优越地位;将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服从-保护关系——这种关系在武士等级内部采用被称作附庸关系的特定形式;必然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威分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其他组织形式,即家族和国家的存留——在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国家将获得复兴的力量——这些似乎就是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

  从这个结论——再加上先前的精辟见解:“这与其说是一个等级社会,倒不如说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一个有首领而没有贵族、有农奴而没有奴隶的社会”——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布洛赫对封建社会的研究已经超出了旧时的封建史学观划定的僵硬界限——它们的着力点,多是纯粹的政治与制度史,以及战役史;布洛赫的历史之刀下,社会史、文化史、以及民间记忆与集体心态都被摆上了解剖的台面,在高超的历史学家的技艺整治下,它们被唤醒了新的生命。布洛赫对封建社会研究的最大功绩,或许也是史学界最一致的评价,就是颠覆了陈旧的史学观念,极大地拓宽了封建史的视野,使其内部出现了多元的对话格局。在一定意义上,他也修补了潜藏于年鉴史学派身上的缺憾,使历史研究中的观念与事实之间的固有冲突得到缓和与化解。

  五

  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对于布洛赫而言,《封建社会》一书的写作过程,也正是自己与自己作战的过程。他既是发动者,也是参与者,他同时代表着战争的双方,一方是他所接纳的传统与流行的史学观,一方是他对史学这一天职的热情与对真理的信靠。对于一个苦难的生灵,这场战争没有胜利与失败可言。如果布洛赫能活到今天,他可能会不满于60年前的结论,从而再发起一场私人性的争斗,将沉重的生命置于观念的无边荒野。或许会是观念与事实之争,更或许是观念与观念之争,是狭义的封建主义观与广义的封建主义观的争论——后一种争论更为艰难与持久,却也更为根本。

  《封建社会》一书导言的结尾,布洛赫引用了对中世纪了解最深刻的人之一,英国伟大的法学家梅特兰的话说:“一本历史著作应该使它的读者产生渴望——求知的渴望,尤其是研究的渴望。如果本书能达到这一点,我将满足之至。”在此书出版后的60多年里,所引起的纷争,很可能要超越了布洛赫当年的料想。他应该为此感到欣慰。我不知他是否读过尼采的这段话:“没有人可以既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艺术家,而同时又是一个浅薄之士。融合各种材料的史学工作者永远成不了伟大的历史学家,但我们不可以因此而轻视他们,我们更不可以将他们与伟大历史学家们相混淆,因为他们是些必需的泥瓦匠和为师傅服务的学徒。”他肯定会同意尼采的论断,并且要谦虚地声明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历史的泥瓦匠和学徒——他在《历史学家的技艺》里也坚持强调这个身份,但这并不妨碍后世将他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来怀念——出于对《封建社会》精巧构思的认同,也出于对他的意愿的尊重,我们更应该说,一个修葺历史的泥瓦匠若做到态度谨严和手艺精湛,正可以是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或许还要超出这一词语的限定。

  《封建社会》 马克·布洛赫著 张绪山等译

  商务印书馆2004年10月第一版 48.00元

  马克·布洛赫的其它著作:

  《法国农村史》 商务印书馆1991年出版

  《历史学家的技艺》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出版

标签: 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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