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的“私人武装”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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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武装是东汉时期一个典型的历史现象,它包括地主豪强的私人武装和官僚军阀的私人武装两种类型,其中地主豪强的私人武装出现要早于官僚军阀的私人武装。

  一、私人武装成立的背景

  秦朝建立后,建立了全国性的土地私有制。但是自秦至西汉,由于“授田制”仍然存在,土地多由立下军功的军官或者贵族官僚占有,土地所有权相对稳定,土地买卖并不普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也逐步商品化,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成为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土地越来越集中到少部分人手中,广大自耕农渐渐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只得依附在大地主的土地之上,成为地主的佃农。

  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失去土地的佃农与地主的封建依附关系也不断的加强,为大地主武装依附人口,形成自己的势力打下了基础。

  汉代是中国宗族活动和宗族结构的重建期,在自然经济的大环境下,为了抵御风险,人们多以亲属宗族为核心聚居,用血缘关系构筑起一个个地方宗族势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族人口数量也得到了增长,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也为地方上的豪强地主们组建私人武装提供了条件。

  西汉后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也不断加深。统治者穷奢极欲,横征暴敛,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使得武来越多的农民起来反抗地主阶级。这种阶级矛盾终于导致了绿林、赤眉大起义,严重的打击了地主阶级的气焰。不少豪强地主在这种斗争形势下,纷纷组织私人武装,以求自保。

  在地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地主豪强的势力增长,必然会危及中央集权,所以中央集权必然要对地主豪强进行打击。特别是西汉末年王莽改制,禁止土地买卖,乱改币制,实行“王田制”,使得地主豪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这些豪强地主为了自身利益,纷纷组织武装,加入到推翻王莽的斗争之中。这些都是东汉私人武装的产生背景和原因。

  二、东汉私人武装的类型

  虽然私人武装都是地主豪强或者军阀争夺利益的工具,但是私人武装间也存在组织形式、职能和依附程度上的差别,因此可以将其分为宗族武装、家兵和义从等不同的类型。

  宗族武装

  宗族武装是豪强地主利用宗族血缘建立起来的私家武装。东汉是中国宗族组织的快速发展期,宗族由于其严密性和稳定性,已成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宗族武装里的成员,并不完全都是依附地主的失地农民,也包括了同一宗族内的很多自耕农。从人身依附关系上说,他们比家兵和义从的依附关系要弱一些,是以血缘关系为主组织起来的私家武装。

  从时间上来看,宗族武装并不都是固定的武装组织,有一定的松散性。宗族成员平时生产,战时在宗族首领的领导和组织下,按照军队的部曲编制进行动员,一旦战争结束,又恢复成员的自由身份。它们并不一定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多为宗族自保或者抵制政府的征发,使用的武器也并不统一,而是由每个宗族成员自己购买或者筹备,是一种“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比较松散的私家武装力量。

  家兵

  家兵是对主人有强烈人身依附关系 的一种私家军队。《日知录 》上说:“其始则出于战国之死士, 汉李陵之荆、楚剑客亦其类也。”

  东汉末年,政局混乱, 社会矛盾激化, 不少豪强地主拥有家兵。《三国志》记载: “曹洪, 太祖从弟也 ……洪将家兵千馀人, 与太祖会龙亢”。这条记载说明当时很多豪强地主都拥有家兵,并且用家兵参与战争, 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

  家兵的来源主要是由奴婢、僮仆、徒附和宾客。《后汉书 · 仲长统传 》说: “豪人之室, 连栋数百, 膏田满野, 奴婢千群, 徒附万计” ;《三国 志》也记载了刘备的小舅子麋竺 家有“僮客万人 ”。这些数以千万计的奴仆, 都是依附在豪强地主之家的人口, 对豪强地主组织家兵提供了有利的选择条件。由仆童组成的“家兵”,是当时最为低廉的兵力来源。汉末土地高度集中,小农纷纷破产, 社会上有着大量的无业游民。这些游民也往往成为招募的对象。

  地主豪强的家兵平时从事生产,同时也进行军事训练,战时便以“部曲”形式投入打仗。 “部曲”原是军队编制单位,家兵按部曲编制加以组织, 有利于进行军事训练和提高战斗力。军阀们的家兵,多是利用募兵制招募而来。 募兵是东汉末年的主要集兵方式。当时许多军阀如袁绍、曹操等人的兵大都是通过招募而来的。 由于这时东汉的中央集权衰弱和太守、刺史权限上升,中央对地方失控,地方上的军阀往往把国家军队变成自己私人的家兵部曲, 借以扩大自己的军事实力,雄据一方。

  义从

  义从是东汉时对少数民族归附朝廷者的称呼,也特指由胡、羌等少数民族丁壮组成的军队。对一些自愿跟随军阀的从军者,也可以“义从”称之。

  “义从”不是豪强军阀的宗族,也不是他们的佃客,他们是带有一定主动和自愿性质的私兵。这些人要么是从少数民族地区投奔过来的胡人,要么是被豪强军阀用小恩小惠笼络,从而愿意报效这些豪强军阀的青壮年。他们不事生产,但对主人有着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群依附于特定豪强军阀的特殊私人武装。

  随着豪族势力的膨胀,以上几种私人武装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私人武装不断朝着正规化和部曲化的道路发展,最终形成职业化的私人武装。

  东汉末年,拥有成百上千私人武装的地主很多,与豪强军阀相比,他们的实力不强,规模较小,最终会被强大的豪强军阀所吞并。这些私人武装被吞并后,不再是原来主人的家兵,而成为强大的豪强军阀手下的部曲。部曲已渐渐成为豪强军阀私人武装的代名词。

  三、私人武装与国家军队的关系

  东汉实行的是募兵制度。东汉前期,由于佃农也要承担国家的税赋和徭役,所以兵源上还比较充足。但是随着豪强大族对依附于自身的佃农的控制力越来越强,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对政府的劳役是很抵触的。对于他们来说,依附于自己的佃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是脱离了政府掌握的私属田客,这些豪强们对政府的征发是十分抵触和抗拒的。

  前面我们说到过,豪强们成立私人武装的一个目的就是抵抗政府的征发,事实上这种对抗在东汉末年是很常见的。有了豪强们的抵触,政府的兵源也越来越少,只能大量使用罪犯和少数民族的夷兵,这是东汉后期私人武装和国家军队之间的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我们知道,国家军队的职能是保卫国家政权,而私人武装保卫的是主人的利益,所以双方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是在很多时候,这种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并不是主要矛盾,在镇压农民反抗的起义时,国家军队和私人武装实际上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和补充的关系。

  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规模很大,对东汉的统治进行了极为严厉的打击。黄巾起义不仅危害了朝廷的统治,也对广大豪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所以二者可以搁置将要矛盾,形成统一战线,去镇压做为主要矛盾的农民起义。

  国家军队和豪强军阀的私人武装间,也是可以转化的。自从东汉中期之后,随着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豪强地主已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政府已无力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打压,只能采取纵容和合作的态度。特别是东汉末期,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政,中央集权不断弱化,政府已摇摇欲坠,为了使政权苟延残喘,政府还不得不依靠那些军阀们的私人武装,去维持统治秩序。而这些军阀们手下的私人武装,就有了国家军队的性质,是维护政权的重要工具。

  四、私人武装对历史的影响

  东汉的地方政权,在其建立时就对当地的大宗族的豪强产生了严重的依赖,许多大宗族的首领被任命为地方大员的主要助手和僚佐。但是此时东汉中央集权尚未衰弱,还能够一定程度上控制这些豪强大族势力。但是桓、灵二帝之后,在地方设置州牧,出现了地方上军阀和豪强势力进一步膨胀,中央集权不断衰弱的局面。地方州牧、刺史也纷纷与当地豪强勾结,形成了拥有强大武力的军阀集团。

  东汉末年的大军阀袁绍,很早就养了自己的私兵,“是时豪杰多附绍,州郡蜂起,莫不以袁氏为名”。袁绍正是拉拢了地方豪强的武装,才占据了四州之地,成为实力强大的军阀集团。曹操的起家也离不开豪强地主们的私人武装。他起兵时,曹洪、吕虔、许褚等人都带着千名以上的私兵加入,而曹操正是以这些私人武装为基础,最后统一了北方。

  汉末三国时,军阀割据,每一位军阀手下都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在割据的过程中,地方的军阀们积极拉拢那些有私人武装的豪强地主,而这些豪强地主也需要得到军阀们的保护,双方一拍即合。这种合作,进一步扩大了地方割据和军阀混战的局势,使得中央集权更加被削弱,终于使东汉走向灭亡。

  “私兵”是后来“世兵制”的起源。拥有士兵固定身份的独立世袭军户,其实始于东汉末年的私兵。

  从公元220年曹魏代汉、东汉灭亡开始,形成了魏、蜀、吴三个割据政权。这三家的前身就是三个大的军阀集团,他们是靠着私兵和部曲起家,建立起来的政权。此后,这些私兵的身份发生了转化,成为国家的正规军队。但是他们并不是一下子就与原来的主人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的。

  实际上,三国初年,很多领兵的大将都是指挥“本部兵马”的。这个“本部兵马”其实就是他们的私兵。按《三国志》的记载,曹魏大将李典手下有部曲三千余家,蜀国大将孟达手下有部曲四千余家,这些部曲基本上都是父死子继,依附于各自的主人的。他们没有服役年限的限制,在他们转化为国家军队之后,就成为历史上从没出现过的“世兵”。就算他们与原来的主人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世代为兵”的特点也仍然保留了下来。

  正是这个原因,曹魏实行的“士家制度”,就是用世族豪强控制私兵的办法来控制国家军队,而东吴在这方面最为突出。东吴一直实行的是世袭领兵制,将领死后,其指挥的军队由儿子统领,在东吴是一项成熟的制度。东吴的“世兵制”,还创造性的发明了士兵家属举家随军的措施,这更是为后来的世袭军户的出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总结

  东汉是封建地主制经济全面确立的一个时代,也是地主制经济走向完善的一个时代。做为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在很短的时间内走上了历史舞台中央,必然会产生许多以前没有的矛盾。这些矛盾包括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也包括地主阶级与中央集权之间的矛盾。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地主豪强们必须掌握武装力量,用暴力手段去争夺更大的权利,这就是私人武装产生的根本原因。

  从东汉中期开始形成的地主私人武装,是随着地主制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削弱了东汉的中央集权,使地方与中央形成了离心力,从而导致了魏晋世家大族的兴起。从这时起,世兵制开始萌芽并逐渐走向成熟,士兵职业化和 世代为兵, 以及士兵家属随营集中居住, 也有助于保障稳定的兵源, 加强对军队的控制。世兵制是对于东汉募兵制、征兵制并行制度的重要变革,并逐渐取代了前者,成为一种新生的作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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