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我国自古就是农业大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将农业作为治国之本。自汉以来,战乱不断,人口流失,影响社会生产,对于统治阶级构成一定困扰。蜀汉作为三国中国力最弱,连年北伐征战,粮食供应更为重要。因此诸葛亮重视农业发展,是的巴蜀成为天府之国。
蜀汉政权控制下的益州地区,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益州本部,以川西平原为中心的巴蜀地区;二是作为益州北面门户的汉中盆地;三是益州西南部的南中地区。
前两个部分自战国以来已得到较好的开发,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亚于中原地区,故而很早便有“沃野千里”、“天府之土”的美誉。公元188年(汉灵帝中平五年)以后,刘焉、刘璋父子先后领益州牧,统治益州本部;而汉中则在道教首领张鲁的控制之下。那时,中原大乱,益州独安,故而流民不断迁入。
史载:“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者数万家”,而关西(关中陇右)民从子午谷奔汉中者亦“数万家”。在刘备规取前,益州是“国富民强,户口百万”,汉中地区也是“民殷国富”。这同惨遭破坏,户口“十才一在”的中原形成显著的反差。
由于刘备集团占据益州之后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状况同北方的曹魏集团不一样,因而治理蜀汉,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便呈现出一定的差异。首先,恢复农业生产不是采取以大规模屯田为主的措施,而是大力扶植和发展州郡农业经济。史载,刘备既定益州以后,曾有人建议,将成都城内屋舍和城外园地桑田分赐将士,赵云反对说:“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欢心。”刘备接受了这个意见。
这样,让百姓“安居复业”,然后征其赋役,就成为蜀汉发展农业的基本政策,并得以延续下去。小农经济是蜀汉立国的基础,诸葛亮作为蜀汉政权的实际治理者,深谙足兵足食是“富国安家”之根本,也是匡复汉室的前提条件。因此,他始终重视“务农殖谷”这件大事。为了保证农业丰收,诸葛亮十分重视农田水利灌溉事业。自战国时秦蜀守李冰作都江堰以来,它一直是西蜀农业的命脉,诸葛亮继续维护这里的水利设施。
诸葛亮在发展州郡农业的同时,也进行屯田。由于益州的经济没有遭受如中原那样严重的破坏,没有广行屯田的必要和可能,故而,其屯田的规模也不如魏、吴大。尽管如此,它对减省军粮转运之烦,减少小农的经济负担,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诸葛亮征南中后,促进了南中的进一步开发及其与内地的联系。李恢为庲降都督(今云南曲靖),重视农业生产,所在屯垦,政绩颇著,故南人称味县为“屯下”。他又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二郡从事农业生产。他在任期间征调耕牛、战马、金、银、犀革等,使军国所用充足。史称诸葛亮治蜀“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畜积饶。”就是对他发展农业的肯定。
诸葛亮死后,蒋琬、费祎相继执政,继续执行诸葛亮的既定国策,重视内部安定,没有轻易出兵攻魏。因此,蜀中农业生产在这一时期能持续稳定发展。直至蜀末,犹谓“男女布野,农谷栖亩”,农业也未受到根本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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