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复汉兴刘 汉明帝制礼作乐旨在弘扬光武帝开国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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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立国兼具开创和继承双重特征。一方面,在两汉之际的动荡背景中,复汉兴刘是时人所望;另一方面,当时群豪竞起,刘秀一脉属帝室疏属,在威望和“天命”方面并不占优势。这两方面因素使得东汉王朝一直在“创建新朝”与“中兴前汉”之间徘徊。最终,东汉王朝折中二者,建立起以光武为开端、以“受命—中兴”为中心的历史叙事。刘秀通过郊祀、宗庙、封禅诸礼,开始了一系列合法化、正统化的文化建设事业,从不同角度构建新的王朝格局,形成东汉早期政治文化实践的独特形态。这些举措,蕴含光武肩负“受命创业”和“继体守文”两重使命、东汉王朝兼具开创与继承双重性质的寓意。

  及后,明帝、章帝继续从事这一工作。明帝即位时,东汉王朝已建立33年。在“必世而后仁”和光武驾崩的双重契机下,明帝展开了一系列彰显东汉王朝“功成制作”的礼仪活动。以汉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宗祀光武于明堂为端绪,继以登灵台、制作登歌乐舞,再到建立双祖庙、奠定上陵礼,一系列有规模、有计划、有目标的礼制活动相继展开。

  汉光武帝 刘秀

  永平制礼可追溯到光武晚年的明堂、灵台、辟雍“三雍”之设。三雍的落成,一方面受“元始故事”的启发,另一方面受谶纬思想的影响。西汉平帝元始年间,王莽起三雍于长安南郊。元始制度蕴含了对汉承秦制、礼乐缺失的反思,其对儒家理想礼制的追求被东汉人效法。并且在当时流行的谶纬中多有关于三雍的记载,三雍被认为是圣王感应祖先和天地神灵的神圣空间。光武笃信谶纬,创构三雍,视之为验证“受命”、落实教化、沟通神明的场域。永平制礼上承光武帝行郊祀、兴封禅、立三雍等举措,下开章帝“汉当自制礼”思潮及相关实践,是东汉前期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值得深入研究。

  近年来,学界关于汉代礼制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不过较之西汉,东汉礼制研究仍显薄弱,对东汉前期具体历史情境下礼制创设、变革及政治文化动向的关注尤为不足。本文以永平制礼为中心,分析其内容及结构层次,探寻其形式渊源及意涵,考察其与现实政治的关系,并将其置于两汉历史演进总体格局中,以揭示东汉王朝在开创与继承之间探索的独特发展道路。

  一、明堂、灵台礼与光武“受命”

  永平二年正月,明帝举行了宗祀光武于明堂的大典,随后登灵台“望元气”。《后汉书·明帝纪》记载此事:

  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

  《续汉书·祭祀志中》记载了明堂宗祀礼上五帝方位等仪节:

  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于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卒事,遂升灵台,以望云物。

  明堂、灵台行礼结束后,明帝使尚书令诏骠骑将军、东平王刘苍及三公:

  这段诏文可见明帝君臣对明堂、灵台礼意涵的认识。这是东汉王朝在明堂和灵台首次举行礼仪大典。这两座建筑物位于洛阳城正南门平城门南约1千米,明堂在东,灵台在西,中间相隔一条约80米宽的御道。永平明堂、灵台礼的一大特点,是仿效了儒家经典所载祭祀周文王的方式。“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以配五帝”是对《孝经·圣治》所载“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的模仿。明堂礼毕,明帝西向穿过平城门大道,登临灵台,观望云彩,聆听各种与时令相应的乐律,推测四季吉凶,祈求风调雨顺。此与明堂祀五帝时“班时令”之举相合,源自《礼记·月令》将四季与五帝之德相匹配,进而颁行相应政令的观念。灵台也与周文王有紧密联系。首先,灵台是周文王受“天命”之后建立的。《易类谋》载:“文王比隆兴始霸,伐崇,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王制命,示王意。”《诗经·大雅·灵台》郑玄笺:“文王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其次,周文王建灵台而“民始附”,灵台象征文王拥有让人民主动归顺的“灵德”、“至德”。最后,灵台还象征文王统治下人民的安乐景象。“受命”、“灵德”和民之安乐,是文王起灵台的几个主要特征。在东汉人眼中,光武建灵台与之含义大致相同。

  “宗祀文王于明堂”和“文王筑灵台”,是明帝明堂、灵台礼所模仿的对象。以周文王功德为参照,光武“受命”、天下归心在仪式中得以充分展现。这一仪式包含纪念光武功德和确立光武祖宗身份两方面内容,周文王是其不可或缺的历史参照。

  一般认为,明帝“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源于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宗祀孝文以配上帝”之举。不过,两者其实存在差别:一是元始年间宗祀的是上帝,而非五帝,并另祭五帝于五郊;二是元始年间宗祀不在明堂而在南郊,王莽奏立明堂在此之后。因此,明帝设计明堂宗祀不完全效法“元始故事”,而是有特殊用意,其中关键在于他对光武“受命祖”身份的确认。

  《孝经·圣治》记载:“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后稷和文王分别为周代郊祀配天者和宗祀配上帝者。东汉人由此演绎出本朝的郊祀配享制度,借以确立光武“受命祖”身份。汉人认为后稷是周之“始封之君”,文王是“受命而王”之“受命祖”。值得说明的是,西汉元始四年宗祀的对象文帝是汉之太宗,并非“受命祖”。东汉君臣未照搬“元始故事”,建武二年(公元26年),议者建议郊祀尧以配天、宗祀高祖以配上帝,此制采用了郊祀始祖、宗祀“受命祖”的结构,但此建议并未施行。可见东汉初年已经明确将“受命祖”视作宗祀对象。延续建武郊祀而来的永平宗祀中光武帝的身份,仿效的并非“元始故事”中的汉文帝,而是周礼中的“受命祖”周文王。梳理东汉此前郊祀活动中的特点和形式,能进一步看清此举的意图。

  永平宗祀格局的形成,与建武以来郊祀屡次调整有关。见于史籍记载的光武帝时期南北郊祀共有四次。第一次在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城南郊之时进行。《续汉书·祭祀志上》载,光武帝“为坛营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六宗群神皆从,未以祖配。天地共犊,余牲尚约”。时值王朝草创,郊祀仪节尚未完备,主要祭祀皇天、后土,尚未以祖宗配享。第二次在建武二年,因迁都洛阳,光武在洛阳南郊营建郊兆,仿照元年鄗南郊兆而建,设立中坛祀天地、外坛祀五帝的祭坛,可能仍未设祖配之位。因此在建武七年,光武与侍御史杜林等商议郊祀配享的问题,光武本欲以尧配,在杜林的坚持下改以高帝配。这场讨论最终确定了此前郊祀尚未明确的汉朝始祖。第三次在建武十三年,真正实现了郊祀高帝以配天。光武晚年的中元元年(公元56年),在洛阳城北设立北郊兆域,二年落实祭祀地祇、以高皇后配享的北郊郊祀,是为第四次。这四次郊祀总体上效法、继承“元始故事”。

  放在这一线索中来观察,明帝永平宗祀有其显著特点。永平祭祀的对象是五帝,不含规格更高的天地,这是因为在天地、五帝的七郊之祀中,光武已祭天地二郊,剩下五郊未祭。五郊指在都城五个方位建立郊兆来祭祀五帝,这是按周礼“兆五帝于四郊”而复原的制度。七郊是光武生前非常重视的儒家典礼,他在晚年已规划好三雍和七郊兆域,不过来不及举行五帝五郊礼即报憾而终。明帝继承其志,即位不久就举行五郊礼。永平二年的五郊礼由两个环节组成,即明堂宗祀五帝与五郊迎气。前者于正月在明堂举行;后者在立春、立夏、立秋、立秋后18日和立冬这5天,在五郊分别举行,不再祀五帝。明堂宗祀与五郊迎气是五帝祀礼不可分割的两个环节。

  明帝祭祀五帝在新落成的明堂,这是比附《孝经》所载的西周明堂宗祀,而不沿用建武时选定的南郊兆域。不过,明帝将《孝经》所载的“上帝”转换为“五帝”,又作何解释呢?班固《明堂诗》记载此事,称“上帝宴飨,五位时序;谁其配之,世祖光武”可见明帝在此或将“五帝”与“上帝”有所混同。这应是受纬书“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五精之神”之说影响,明帝借彼时流行的谶纬学说,既能发明新制,又能弥补光武未祀五帝之憾。这种解释成为东汉人的共识。光武在建武十三年确立了以高帝配天的郊祀,但宗祀配上帝者付之阙如。明帝若按照“元始故事”,仍应继续以汉文帝配祀上帝,但他打破元始旧格局,以光武作为明堂宗祀配祭上帝者,由此将光武安置于本朝“受命祖”的地位上。此举其后成为东汉常制,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亦以光武帝配享,“如洛阳明堂祀(礼)”;安帝延光三年(124),“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三(二)年故事”。

  郊祀高帝以配天、宗祀光武于明堂以配五帝格局的确立,对东汉王朝意义重大。随着建武十三年郊祀高帝以配天的确立,高帝成为类似于周之后稷的汉朝始祖;至永平二年,光武通过宗祀配享,成为类似于周文王的“受命祖”。随着光武“始创本朝”形象的确立及强化,光武身份从元帝后裔转换为本朝之祖,东汉王朝获得了与西汉王朝有别的独立性。对东汉而言,由高帝创建、被王莽终结的乃是“前代”。如加引申,明帝此举显示,高帝“受命”只是以武力建立王朝,汉承秦制,尚未更化,也就未能真正履行“天命”赋予汉朝之责任——教化天下;西汉王朝的改制活动都以失败告终,建立东汉王朝的光武重建三雍、七郊古礼,才正式开启教化天下之路。

  二、《武德》与大予乐:光武功德的乐舞展示

  音乐在中国古代王朝政治活动与政治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和意义。一方面,宗庙歌舞以类似史诗的方式赞颂帝王功德,所谓“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寄寓着继承先祖遗德、治世长存的愿望;另一方面,制礼和作乐都是对王朝“功成治定”的检验,正所谓“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礼乐是否完备,体现了帝王治理天下是否有成效。两汉之际,谶纬文献强化了帝王“受命”和制作礼乐的关系,以“受命圣王”为主体进行“作乐”的观念颇为流行,如“受命而王,为之制乐,乐其先祖也”、“圣人之作乐,不可以自娱也,所以观得失之效者也”之说。

  明帝在建构光武“受命”的诸项举措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作登歌,正予乐”。“登歌”指世祖庙乐,“予乐”指大予乐,均与纪念光武的仪式有关。明帝通过创立新的乐舞形式,用以歌颂光武立国之功。明帝至章帝时期的乐制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制订新《武德》诗歌,创立以大予乐为首的汉四品乐以及设立“共庙共乐”制度。三者存在紧密联系。

  永平三年八月,公卿奏议光武世祖庙登歌舞名,刘苍制作登歌1章26句,称赞光武功德。值得注意的是刘苍制订登歌《武德》的始末。《武德》本是汉高祖的宗庙乐名,永平初年进行同题新编,用作世祖庙乐。《续汉书·祭祀志下》注引《东观汉记》载刘苍议论:

  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秦为无道,残贼百姓,高皇帝受命诛暴,元元各得其所,万国咸熙,作《武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武畅方外,震服百蛮,戎狄奉贡,宇内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肃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乱,武功盛大。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

  刘苍称“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与高祖庙乐《武德》有别。不过,他下文又称:

  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节损益前后之宜,六十四节为舞,曲副八佾之数。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勿)进《武德舞歌诗》曰:“於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休矣惟德,罔射协同,本支百世,永保厥功。”

  明帝准其所奏,“进《武德》之舞如故”。这里又称光武庙乐为《武德》,记载前后矛盾。对刘苍所进光武庙乐名为《大武》还是《武德》的问题,《宋书·乐志一》认为是《大武》,乃刘苍损益《文始》《五行》《武德》之旧乐歌辞,整合而成。清代钱大昕则认为所进的是《武德》:“东平王苍之议,正主《武德》之舞。其前云乐名宜称《大武》者,或当时公卿有此议,故博引图纬经传以驳之耳。”

  细读刘苍奏议,他似乎并不认同将光武庙乐命名为《大武》。他举种种例证,证明天地之乐属于“文典”,庙乐应颂扬帝王之德:

  《元命包》曰:“缘天地之所杂乐为之文典。”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而诗人称其武功。《枢(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各与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无异,不宜以名舞。《叶图征》曰:“大乐必易。”《诗传》曰:“颂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庙》一章也。”

  光武“德洽”而作乐,“德洽”比“武功”更重要。刘苍还提到周公纪念文、武二王所制《大武》的由来,与《礼记·明堂位》“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等记载相合,这是为了强调《大武》注重弘扬武功。光武庙乐如也取名《大武》,则与舜《(大)韶》、禹《(大)夏》、汤《(大)护》等乐名相似,更与周《(大)武》相同;“大乐必易”,光武庙乐之名不应如周代仅强调武功,还要重视道德。因此,刘苍主张用《武德》之名。上引史料中,从“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到“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应是刘苍所引公卿建议;《元命包》以下至“进《武德舞歌诗》”,才是刘苍自己的意见。明帝认可了刘苍建议,决定采用《武德》。《武德》本高祖庙乐之名,所以称“进《武德》之舞如故”。《宋书·乐志一》的说法似无根据,应是延续了《东观汉记》的错误。

  刘苍上奏中还提到十月烝祭用《文始》《五行》之舞“如故”,此对应《后汉书·明帝纪》所载永平三年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一事。刘苍此议在十月蒸祭前夕,之所以称“如故”,是因为《文始》和《五行》是西汉已有的乐舞。与之不同,《武德》是重编的新乐舞。《文始》本为舜之《韶》舞,高祖对之作了更名;《五行》本为周舞,秦始皇对之作了更名;《武德》创自高祖。《文始》《五行》继承前代而来,西汉沿用,内容不需改动;《武德》本歌颂高祖功业,用于光武世祖庙,则需改作。

  高祖旧《武德》是叔孙通因袭秦人之乐而制之宗庙乐。西汉宗庙诗“大氐皆因秦旧事”,可见旧《武德》的底本应是秦乐。新《武德》将秦乐的因素完全革除。“於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之句,完全模仿《诗经·周颂·清庙》“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凸显前来助祭的诸侯庄严肃穆、缅怀天子之德的场景,一如永平二年宗祀礼对《孝经》“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的化用。《毛诗传》云:“《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毛诗谱》曰:“《周颂》者,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其作在周公摄政、成王即位之初。”《清庙》是周公祭祀文王所用之乐,辞句凸显文王之大德,是周朝功成治定、天下太平之时所作。在明帝看来,他继承光武,社会趋近太平,与《清庙》的制作时刻颇为相似。由此可见,世祖庙乐《武德》效仿《清庙》而编,确有将光武比作周文王,以弘扬其服民之德,建构其“受命”之义。这与宗祀光武于明堂配享五帝之举互为彰显。“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之歌辞,历数光武设立三雍,泰山封禅,凸显其接受“天命”、化致太平、比肩唐尧的功德,以为制礼作乐的前提,与《周颂》主旨“致太平德洽”遥相呼应。革除秦之遗迹、儒典色彩浓重的《武德》,被确立为东汉皇帝宗庙的例行乐舞,得到长期传颂。

  永平三年还建立了以大予乐为首的四品乐。班固《东都赋》称“扬世庙,正予乐”,视创制大予乐为明帝重要的功德。大予乐本指大(太)乐,是西汉时掌管祀乐的官职。永平三年,博士曹充根据纬书“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提议将大乐更名为大予乐,被明帝采用。大予乐的更名和创制,反映了时人深信汉帝“受命”、德洽则需作乐的理念。

  大予乐又指特定乐类,即东汉建立的四品乐首席之乐。蔡邕《礼乐志》记述了汉四品乐之名,四品乐的建立时间则付诸阙如。据《隋书·音乐志上》和《通典·乐典一》,汉明帝建立了四品乐之格局。从史源上看,司马彪《续汉书》、袁宏《后汉纪》都未记载四品乐,则唐修《隋书·音乐志上》和《通典·乐典一》所录汉四品乐,很可能来自《东观汉记》礼乐诸志,更早的史源则是蔡邕所撰《礼乐志》。四品乐于永平年间确立的记载,大致可信。

  四品乐即大予乐、雅颂乐、黄门鼓吹乐和短箫铙歌乐,大予乐地位最高。蔡邕指出大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大予乐令即主管郊乐、庙乐、上陵乐和殿中乐的官员,这四种乐被称为“食举之乐”,指王者进食时所奏之乐。西汉时已有食举乐,但被置于大予乐下,应是汉明帝的发明。需要指出的是,永平年间设立的郊庙、上陵之乐,皆与光武祭祀相关。明帝所建之“郊”当指永平二年的五郊迎气之礼,此礼配合宗祀光武以配五帝之礼进行;庙乐指光武世祖庙之祭乐;“上陵”即在光武原陵举行的上陵礼。食举乐曲的设置服务于世祖庙蒸祭、上陵诸礼。这些仪式中,都少不了给光武之灵贡献食品(“上食”)这一程序。以食举为主要背景的大予乐在这些场合被演奏,被寄予供光武之灵享乐、歌颂其功德、以祈求福报的愿望。

  章帝即位初年,刘苍主张祭祀明帝也采用新《武德》作为乐舞,由此开启了东汉“共庙共乐”的新制度。章帝以降,《武德》成为祭祀东汉皇帝所共用的乐舞。此举是对永平末年新设的高祖、世祖双庙及合祭于世祖庙制度的进一步演绎——将对所有西汉皇帝的祭祀归置于高庙,对所有东汉皇帝的祭祀归置于世祖庙,并用《武德》作为东汉庙祭共用的乐舞。“共庙共乐”凸显了光武以降东汉一朝法统的相对独立性和自身的绵延性,这一庙乐新制,仍带有永平制礼所表达的东汉“受命中兴”的精神特征。

  明帝仿照《诗经·周颂·清庙》制作新《武德》诗歌,以周文王譬喻光武;建立以大予乐为首的汉四品乐,完善祭祀光武的仪式音乐,宣扬“受命”功成、德洽作乐;章帝建立“共庙共乐”,以《武德》作为东汉诸帝庙祭音乐。以上做法,共同构成了歌颂光武“受命”功德的汉乐体系。

  三、双祖庙与上陵礼

  建武三年,光武在洛阳设立供奉其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南顿四世的四亲庙,及供奉汉高祖、文帝、武帝和安置西汉诸帝神主的高庙,形成五庙格局。光武为四亲分别立庙,可能是取法王莽所立九庙,借唯受命之君得以立私亲庙之义理,宣示自己“受命”而非继统的身份。建武十九年张纯对四亲庙提出异议后,五庙被重新安排:四亲庙被移至郡县,高庙则新增宣、元二帝祭祀,形成洛阳、长安“东、西庙”格局。东庙在洛阳,又称新高庙,常祀高祖、文帝、武帝、宣帝、元帝;西庙在长安,又称旧高庙,祀成、哀、平三帝。东、西庙格局显示出光武上继元帝的意图。如果说在建武年间,光武考虑的是如何安置南顿四亲与西汉诸帝的宗庙关系,“东、西庙”是其解决方案的话;那么到了永平初年,明帝面对的新问题则是如何安置光武与西汉诸帝的关系。明帝没有选择将光武神主置于高庙、与西汉帝王并置,而是“更为起庙”,另建世祖庙来单独供奉。由此形成世祖庙、高庙并立格局。建武至永平初年,宗庙格局三嬗,与两汉法统关系的一再调整密切相关。

  永平初年,世祖庙、高庙、西庙三者并存,尤其前两者并立于洛阳,耐人寻味。世祖庙、高庙又合称“二祖庙”,透露出矛盾而又统一的宗法内涵。一方面,高庙尊奉汉帝的下限是元帝,西庙的上限是成帝,这都是因为光武生前采取了自居高帝九世孙的合法化策略。元帝被视为光武入继之大宗,宗法上相当于其“父”。另一方面,光武的庙位没有排在元帝之后,而是成了“祖”,即东汉王朝“受命”创业之祖。光武被称世祖,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采用世祖庙号。“世”有“父子相继”义,“祖”则意为“始封之君”。世祖之号,兼顾“以元为父”和“开创本朝”双重意涵,继承与开创并彰,对应光武“受命中兴”的自我叙述。双庙并立结构下,高庙显示了东汉法统承自西汉,本朝皇帝是西汉诸帝的继统;世祖庙则表达光武建立东汉之意,是本朝皇帝专属祖庙。双庙之设同样兼顾了继承和创业双重意义,由此,东汉形成了高帝、光武“双祖”的认识,如当时就有“高、光二圣”,“宣二祖之重光”等说法。告祠二祖庙成为东汉皇帝常见之礼仪。

  明帝还创建了合祭世祖庙制度。明帝临终遗诏,一改西汉一帝一庙的制度,不另建自己的宗庙,而将神主安置于世祖庙内的更衣间。章帝遵行之,并将世祖庙更衣间称为显宗庙,小祠于此,“四时合祭于世祖庙”。对西汉皇帝的供奉也都在高庙进行。由此,东汉王朝将祭祖的场合从各个宗庙转移至高庙和世祖庙,分别祠祀西汉、东汉的皇帝,呈现出两汉法统虽相继但有别、各自绵延的意涵。

  双祖庙及合祭于双庙的设置,也使得东汉始祖问题变得模棱两可。蔡邕在《表志》中谈到,明帝立世祖庙是为了彰显光武“再受命”、“祖有功”之意,但后来“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因此他建议把光武和明帝设双庙的诏令与用意写进史书,供后人铭记。可见,到了东汉后期,时人已不理解明帝同时设立高庙、世祖庙的用意。蔡邕所说的困惑,也显示了双庙体制及合祭于祖庙带来的一定程度上始祖认同的错乱。

  配合世祖庙祭祀而展开的典礼是上陵礼。正月上旬的丁日,皇帝先后祠祀南郊、北郊、明堂、高庙和世祖庙,称为“五供”礼。“五供”礼结束后,百官前往原陵,举行上陵礼。如果说“五供”及合祭是为保持双庙的平等,及其所寓意的高祖与世祖地位的均等,上陵礼便是为凸显世祖的特殊地位。光武以薄葬为德,原陵遵照古典而建,比西汉帝陵矮小得多。但作为纪念光武最重要的场合,原陵受到高度重视。上陵礼是明帝创立的一种特别的仪式,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此为东汉上陵礼之始。元会指元旦时朝廷举行的大型庆典。“朝于原陵”这一过程效法元会仪式来进行,并非一般的祭拜陵墓。

  《续汉书·礼仪志上》记载的上陵礼过程值得注意。上陵礼在原陵墙垣内的寝殿进行,围绕光武神坐、神轩展开。百官会聚陵寝,依次展开以下环节。首先,百官恭立。大鸿胪选出九宾站在寝殿前,百官按分类站在其后,钟声响起,谒者带领群臣进入寝殿,按照朝仪站在相应位置。其次,天子、百官拜谒灵位。天子乘舆到东厢下,西向拜谒,再升阶,拜灵位,回到东厢就座;侍中、尚书、陛者站在灵位之后;百官依次拜谒灵位。再次,上贡食、进乐舞。太官端上供奉之食;太常奏上陵食举乐,起《文始》《五行》之舞;百官接受赐食。最后,上计。郡国上计吏逐一上前,向光武灵位汇报当地物价、民间疾苦、地方政治变动等;终由明帝遣回上计吏。八月饮酎礼也改至原陵举行。

  整场仪式的基调是事死如事生地供奉世祖。光武灵位、明帝所居、百官所立,都按照光武生前的朝廷格局来布置。大鸿胪、九宾、谒者、太常按照朝仪履行相应职责;神位旁的侍中、尚书和陛者是服侍和保卫人员;太官、太常以美食和乐舞供皇帝享乐;百官接受赐食,一如庆典;上计等政务汇报工作也如实进行。这是因为光武平日对政务勤劳不怠,“每旦视朝,日仄乃罢”,热衷于听审上计。这一系列仿真的做法,“欲神知其动静。孝子事亲尽礼,敬爱之心也”。上陵礼将神坐、神轩视作光武真身,以之为仪式核心,重现光武生前朝政场景。

  东汉人认为上陵礼表达了明帝的孝心。灵帝建宁五年(172),蔡邕随行上陵,他本以为上陵礼不符合“古不墓祭”的传统,此次亲随上陵,见识仪典,才体察到明帝设立此礼的深意,是一种“至孝恻隐”的“悲切之心”——即位的明帝在接受群臣“朝正”(即元会)时,感慨光武无法再见此礼,便在上陵之时重现元会,一切按照光武生前之朝仪布置进行,“庶几先帝神魂闻之”。蔡邕感叹:“今者日月久远,后生非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这或是因为后人渐已淡忘明帝纪念光武的深意。当然,后人“不知其哀”、“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的情况,则需另作探究。

  光武原陵的位置也被精心规划。原陵位于洛阳城西北,明帝显节陵、章帝敬陵、和帝慎陵、殇帝康陵则位于洛阳城东南,与原陵相距较远。明帝、章帝的规划,可能是将后代之陵集中于洛阳东南兆域,与西北的原陵分开,以此凸显原陵的至尊地位。但安帝恭陵却打破了规划,被建于原陵不远处。此后,顺帝、冲帝、灵帝之陵也置于洛阳西北郊,形成南兆域与北兆域并立的东汉帝陵布局,即考古发现的偃师陵区与邙山陵区。安帝及其时主政的邓太后开启北兆域建陵先例,可能因安帝出自章帝子清河王刘庆,与和帝、殇帝不属同系,且安帝与殇帝同辈,比后者年长,故另择地建陵墓;也有可能是如上述蔡邕言论所体现的,明帝设双庙、创上陵礼的本意已不被领会,原陵神圣地位已有所降低,上陵礼只是因循例行而已。甚至因长期疏于管理,汉末原陵已被盗掘一空。

  相较于西汉的宗庙,陵墓成为东汉祭祖的核心场域。对于东汉时祭祖仪式从宗庙转移至陵墓的原因,研究者提出种种解释。笔者认为,墓祭的建立应与双庙格局的形成一并考虑,二者皆为昭示东汉王朝法统的独特定位。

  结 语

  建武三十二年,光武帝在泰山举行封禅礼。这场封禅是否合理,古代史家有所质疑。如司马彪、袁宏认为封禅是为了昭告“天命”所归,必须在易姓换代后才能进行,“著一代之始”;又强调夏少康、周宣王不得封禅的典故。这种观点得以流传,与后世史家普遍认为光武帝是汉家中兴继统之主而非“受命”创业之君有关。事实上,光武帝晚年的自我定位,是由“受命”而致“中兴”(“受命中兴”)的君主,“受命”是“中兴”的前提,这一定位从逻辑上调和了“受命”与“中兴”之间的矛盾。封禅所标识的是东汉一代的建立,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光武精心策划封禅典礼,借此宣告本朝“受命”、天下太平的用意。明帝永平制礼正是衔接上述历史背景而来的。永平制礼确立了光武帝“受命中兴”、开创东汉王朝、“功成制作”的历史地位。这一系列仪式内涵丰富,逻辑统一,透出东汉重新定位王朝法统、铺设政教之路的努力。儒家理想政治的演进模式是其展开的内在逻辑。

  也须指出,永平制礼并非一味强调光武创业、始建东汉,而是将西汉与东汉置于一个更大的法统结构中。无论是郊祀高帝配天、宗祀光武配上帝的明堂礼,还是高庙与世祖庙并立的双庙制,以及新编世祖庙乐因袭高庙《武德》原名,这些安排皆经过精心构思。不过,这种努力也带来了法统上的结构性矛盾,即儒家礼数的“正名”功效与永平制礼对光武身份含糊定义之间的矛盾。“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制应恰如其分、清晰明确地宣示帝王在祖宗序列中的名分。一旦追问光武帝在汉家血统中的宗法位置,永平礼制便难掩其对光武身份的矛盾定义。对光武属于创业之君抑或中兴之主、是否为西汉的继统者,明帝的态度模棱两可,与儒家“正名”初衷适相违背,难免顾此失彼。东汉后期时人“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正是这一矛盾的体现,也预示了制礼举措在更长时段中可能会失效。

  制礼须以太平为前提。仅仅在制礼几年后,明帝就表达了对永平之政未能太平的判断及对“虚誉”的抵制。之后,伴随广陵王刘荆、楚王刘英两宗谋反大案爆发,牵连众多,明帝制礼作乐的念头渐消。章帝即位后,在立国“二世”的历史契机下再度制礼,仍因种种原因最终失败。此后,东汉前期汲汲强调本朝独立性的努力不再,最终让位于东汉是西汉的后续这样一种观念,东汉之“新”不被强调;对光武的贡献,也不再突出其开创东汉之功,而是强调其振“衰世”、复“旧业”之德。

  秦亡之后,汉儒一再反思秦制之弊,不断尝试制礼作乐,以实现从“霸道”到“王道”的治道转化。汉文帝时贾谊提出改正朔、易服色、兴礼乐,汉武帝初年王臧、赵绾议明堂,西汉后期韦玄成及匡衡重建郊祀、七庙等礼制,汉儒在不断追求理想国家秩序的同时,也削弱了“汉家制度”的存在基础。王莽以周礼取代汉制,其改制虽以失败告终,仍反映出对理想秩序的追求。东汉光武、明帝、章帝再建礼乐,并提出“汉当自制礼”,以重归汉轨为前提建立礼制秩序,寻找“王道”与“霸道”的结合点。到了汉末,郑玄则提出“王者未制礼乐,恒用先王之礼乐”之说,在他看来,只有天下真正太平时,才可以改用自己制作的礼乐,在此之前,只能用前代礼乐,对汉朝而言即是“用周礼”。这一主张影响深远,魏晋之际以司马氏为首的士人集团实行古礼复兴运动,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汉儒的治道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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