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必备文化常识(五)】察举,科举,学校,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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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举前选拔官员形式1.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2.汉代,实行“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荐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3.察举科目

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

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4.征与辟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史任用属史,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二)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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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举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朝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科举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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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举相关的概念释义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者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习,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庄园(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

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二)古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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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2.庠。周代学校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3.序。殷商时代的学校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4.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5.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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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太学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7 乡学

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院。

8 国子监

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9 书院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三)古代学官释义学官

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

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

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

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

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

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钟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

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

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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