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嬴政成为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九卿。
1.公级:公设丞相(相邦,中丞相,左丞相,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掌管下属各郡。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李斯为左丞相,冯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诛李斯、冯去疾,以赵高为中丞相。秦制,独相称相邦或中丞相,二相并置则为左、右丞相,凡出任丞相者均受封侯爵位。(类似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职责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
冯去疾(右丞相)秦代尊右,冯去疾名义上尊于李斯。
李斯(左丞相)
赵高
太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太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但秦朝并没有设置太尉的具体人选,也就是形同虚设。原因在于秦当时为中央集权制,军政经合为始皇帝一体,所以若将兵权拱手送于他人之手,秦王政的统治会受到严重威胁。(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长、总参谋长 职责辅政,监察及治军领兵)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代表人物:冯劫。(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中纪委书记 职责专掌纠察百官,接受百官奏事 ,督察和牵制丞相。)
2.卿级:卿设九卿(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中尉。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中央仪杖队 职责掌管宗庙祭祀礼仪)(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中央政法委员、中南海保镖团团长、中央警卫局局长 职责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北京警备司令部司令员 职责掌管皇宫诸门屯兵,掌禁军,负责整个首都的护卫)
卫尉 董翳(后三秦中的翟王)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中央首长车队队长 职责掌管皇家车马,后逐渐转为专管官府畜牧事务)
仆射 淳于越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纪委委员 职责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管理天下刑狱,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外交部部长 职责掌管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临时差遣远方)(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国家粮食局局长 、 中央国库司司长 职责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
秦朝长史 司马欣(后 三秦中的塞王)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中央财政部长、国土资源部长 职责掌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
章邯(秦末大将,秦二世时任少府)
3.郡级:郡设郡守,郡丞,郡尉,郡监御史,(汉置郡三老),郡守掌管下属各县/道,县为直辖区,道为自治区。(郡守 文官(武官)省长 郡最高长官。监御史 文官 省委书记 职责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郡尉 武官 省军区司令、省公安厅长、少将 职责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丞 文官 副省长 职责辅佐郡守总理郡政。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
三川郡郡守 李由(李斯之子)
4.县/道级:县设县令,县丞,县尉(首都县四人,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汉置县三老),县令掌管下属各乡。(县令、县长 文官 市长 职责秦朝按照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治理县民政。县丞 文官 副市长 职责县的次官,县令之辅佐。县尉 武官 市公安局局长 职责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
5.乡级:乡有秩(掌管大乡)/乡啬夫(掌管小乡),乡佐,乡游徼,乡三老,乡卒,乡有秩/乡啬夫掌管下属各亭。
6.亭级: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佐,亭侯,求盗,亭父,亭卒,亭长掌管下属各里。
泗水亭长 刘邦
7.里级: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正,父老,杜宰,里监门,里卒,里正掌管下属各什伍。
8.什伍级:什长,伍长,什长掌管下属十家,伍长掌管下属五家,什伍之内,各家相互纠察。
综合:大抵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十什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十乡为一县,十县为一郡,郡县乡亭里什伍,皇权下县,直抵每家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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