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商鞅真的如大秦帝国中写得如此伟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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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商鞅与《大秦帝国》中的商鞅截然不同。

真实的商鞅真的如大秦帝国中写得如此伟大吗?

一、商鞅其人。

在《大秦帝国》中,商鞅为人奸诈刻薄。虽徙木立信。却最不守信。

商鞅率领秦军与公子昂率领的魏军交战。商鞅畏惧魏武卒方阵的强大。商鞅怂了。便写信给公子昂。称自己在魏国时,身份低微。经常受公子昂的关照。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己不愿意与恩人动兵戈。希望和谈,化干戈为玉帛。 公子昂收到商鞅书信后,就按照约定。与商鞅和谈。

商鞅却乘机设伏兵把公子昂拘禁。 商鞅欺骗拘禁公子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严重违背契约精神。

鄙人此论,有不少人赞同。也有人反对。反对者称,兵者,和诡道也。商鞅之行,是兵不厌诈。

对此,鄙人不敢苟同。 我先举一个兵不厌诈的实例:

魏国进攻赵国。赵国抵挡不住强大的魏军。便向齐国求援。齐国并未直接救援赵国。而是乘魏国国内空虚之际,直逼魏国首都。魏国名将庞涓闻讯,急忙回军救援。孙膑在桂陵两侧设伏。待魏军经过时,占据有利地形的齐军万箭齐发,大败魏军。 孙膑在桂陵之战中围魏救赵,是兵不厌诈。

但兵不厌诈应有底限。例如: 敌人进攻我军阵地失败,丢下数千尸体。我方打扫了战场,收缴了阵地前的武器。然后,正式通知对方。明天上午九点来收尸。可以来多少人,不能带武器,只能带担架。敌人按照约定时间,依据我方要求来收尸。而我军却趁敌人没带武器之际,发动突袭,把收尸的敌人全歼。 这就突破了兵不厌诈的底限。违背了契约精神。

综上所述,围魏救赵的桂陵之战,是属于兵不厌诈。并未违背契约精神。 突袭并全歼收尸的敌人,与商鞅骗拘禁公子昂类似。都突破了兵不厌诈的底限。都是严重违背契约精神!

二、商鞅思想。

商鞅主张尚奸。即选拔重用奸恶之人。《商君书·去强》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国削至乱;以奸民治善民,国治至强。 尚奸必出恶政,法家恶政包括驭民六术:弱民、贫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1、弱民。   

《商君书·弱民》有曰: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治国之道,首在弱民。 又曰:政做民之所恶,民弱;政做民之所乐,民强。 弱民是不让人民拥有兵器。秦统一天下后,收天下之兵于咸阳,铸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   

2、贫民。   

让人民在贫困线上挣扎,使人民‘’家无积粟‘’。商鞅认为,‘’家有余食,则逸于岁‘’。   

3、疲民。   

让人民疲惫不堪——疲民。 商鞅要求,百姓在耕地时,眼睛不能乱看,耳朵不能乱听,嘴巴不能乱说。   

真实的商鞅真的如大秦帝国中写得如此伟大吗?

这不禁让人想起驴拉磨时,主人为了让驴专心拉磨,会把驴的眼镜蒙上。法家比驴的主人想的更加周全,不但要蒙上眼睛,还要塞上耳朵,堵住嘴巴。 在法家眼里,人不如驴。

四、愚民。   

愚民就是实行文化专制,让百姓愚昧无知。商鞅谓之:民愚则易治。 韩非谓之: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法家认为,刑罚和阴谋诡计只是捍卫君权,奴役臣民的低级手段。愚民才是高级手段。其目的是让人民成为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任由君主驱使。   

5、辱民。   

考古出土的秦简中,老百姓家养的牛瘦了几斤,就是犯罪。就要受刑——人不如牛。法家为何如此辱民?商鞅回答:民辱,则尊官。

6、虐民——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在电影《电锯惊魂》中,有一项割肉称重的游戏。在规定时间内,谁割的肉多。谁就可以活下来,而对方会被头戴的机关穿脑而死。

女子奋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进天平里。女的终于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则被机关穿脑而死。女子被救后,则说“我要感谢竖锯,是他救了我。”   

《电锯惊魂》中,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来的女子,都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展现的淋漓尽致。   

《商君书.说民》谓之:任奸,则民亲其制。  《商君书.去强》谓之: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应改名商鞅综合征。   

三、商鞅之死。

真实的商鞅真的如大秦帝国中写得如此伟大吗?

秦孝公去世后。商鞅以谋反罪被五马分尸,夷灭三族,断子绝孙。商鞅之死,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也。 商鞅本人是死于商鞅之法。

1、法家主张,宁枉勿纵。 商鞅谓之:刑用于将过,则大奸不生。韩非子谓之:禁奸于未萌。 不是禁奸于萌芽,而是未萌。依据商鞅思想,你没谋反,就把你以谋反之罪处死。才能做到大奸不生。秦惠王及大臣便以商鞅之法,在商鞅谋反未萌之时,尽早将商鞅处决。【而儒家提倡疑罪从无,利于被告的无罪推定论。孔子曰:大辟,疑,赦。五刑,疑,赦】

2、儒家主张五刑:砍头、割鼻子、砍足、刺字、割鸡鸡。法家主张五马分尸、烹煮、扒皮、抽筋、凌迟、剁成肉泥等等。战国法家酷吏商鞅被五马分尸。唐代法家酷吏周兴、来俊臣,一个被烹煮。一个被剁成肉泥。秦国是依据商鞅之法,将商鞅五马分尸。

3、儒家主张不罪无辜。孔子修订的《尚书》有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法家主张,夷族连坐。秦国是以商鞅之法,将商鞅夷灭三族。商鞅把自己害的断子绝孙。 总之,商鞅死于商鞅之法。害人终害己。 商鞅如何面对自己制定的法律。前文有言。秦国是依据商鞅之法和法家主张,依法把商鞅五马分尸,夷灭三族。但商鞅面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时。选择了逃避和暴力抗法。 秦国以商鞅之法。以谋反之罪欲逮捕商鞅。商鞅居然组织封地的武装力量反抗,暴力抗法。商鞅之乱被平定后,他却想逃避法律制裁。在逃亡的路上。准备住店,店老板必然让商鞅出示身份证。商鞅无路可逃。作法自缚。 法家主张以刑罚捍卫君权,奴役臣民。

法家无疑是法治的头号死敌。法家思想不灭,中华民族不兴!

【商鞅才是害死聂树斌的元凶首恶。聂树斌蒙冤二十年后,被宣判无罪。是儒家的疑罪从无战胜法家的宁枉勿纵。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一次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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