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主张以法治国的学派,是百家争鸣中重要的一家。法家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和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又作了新的发展。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战国未期,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法家经济上主张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执行重农抑商和奖励垦战的政策。政治上主张中央集权制,严刑峻法,赏罚分明。人事上主张官吏从基层选拔,所谓“宰相必起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思想教育方面主张废文学、止儒墨,“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学说大多切于世用,当时诸侯各国多所采用,特别是秦国。西汉武帝时,虽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武帝及后来的封建统治者,多数仍采取外儒内法、儒法兼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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