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游记----一部彻彻底底的小人物陪伴大英雄的游记

爱百科 73 0

  不管是什么故事都要从头开始说起,这是一个说故事的人应该有的品质。

  而现下这个故事的头,又应该从哪里开始呢?该从这场战争的发生开始吗?还是从我所经历的一切开始?毕竟我所经历的一切实在太多太多,且每一场战争的开端总是来自于胜者的自述,不管从哪个部分开始都不足以客观地向各位完全地描述发生过的一切事情。

  那还是从我最熟悉的部分开始说起吧,毕竟我只是一个说故事的人,我能说的只有我看到过的和我所了解的。而在这一切的故事、传说、谣言当中,我基本上都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身边发生的一切,倾听着所有人的故事,看着他们的传奇从最初的杂兵到后来的王。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所有的一切都充斥着各自订立的秩序。到了不同的地方如果不遵从他们的指示小心翼翼的活着,若非拥有足以动摇一国之力的财或权,便是拥有无视任何法律、随心所欲而活的力量。在这样丧失真理与信仰的时代中,或许有人愿意从乱世的泥泞中挣脱束缚来完成“拯救世人”这个伟大、光荣而又古老且充满传承意味的使命,但是太多的人都在等待有这么一个英雄忽然之间冲破天际的乌云来到人世间,降临在自己的面前,告诉自己“从此以后,你再也不用受苦受难,一切由我来扛”,这毕竟太过遥远,所以我们都还在等待。

  等待英雄的出现。

  等待一个人来带领我们。

  等待某一天我们可以彻底自由地解放。

  永无止境的等待下去。

  这么说来,故事要从那一天说起。

  那一天,英雄终于绽放出光彩。

  从我懂事以来,我就一直在这个小镇里的一间小小旅店中好好地扮演着一个杂役,工作内容无非就是穿梭在来住店的客人和酩酊大醉的客人之间,有时候端着酒菜,有时候没有。偶尔我也会到后厨帮忙洗洗碗切切菜之类的。和许多故事的主人翁并不一样,我的父母就是旅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他们并没有戏剧性地早逝或者是更戏剧性地曾经是个江湖上叮当响的大人物,他们正如很多人一样,平凡地在这个绿水镇出生,平凡地成长,平凡地相恋之后结婚,之后平凡地经营着这么一间平凡的小旅店。在这里的生活对我来说并不是太无聊,有时候大家一起痛骂着这个世界种种的发生或是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平,有时候大家一起哈哈大笑,更多时候是被我老娘痛骂做事不够利索,毕竟我跟她比少了足足二十年的经验嘛。

  对了,我今年十七,名字的话也是符合这个小镇的平凡与普通。

  司徒侦,我的名字。

  虽然说这个姓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是如果一个镇里有好多人是姓司徒的,那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个小镇的由来大概要追溯到八九百年前的那一场战争吧,那时候很乱,各个国家你打我我打你的,到了最后连战争究竟是因为什么和怎么发生的也记不清楚了,所有国家都急红了眼,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最终战争在毁灭性的力量中结束,但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过了很久人们才从战争的恐慌中重新振作起来,而这座小镇的历史最早也只能从二百一十九年前的文字记录中追溯起,历史遗留给我们小镇的只有农业、林业和数学等生活技能知识和“司徒”这一个东方姓氏。

  对我们这样的小镇住民而言,历史不过是昨日的幻象,明日则不过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只有当下才是最让人心满意足的现实。现实或许一点都不美丽,但是时至今日我还是觉得在小镇里的日子才是最美好最安心的。

  如果给我一个机会选择自己的人生,现在的我可能要犹豫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果断留给英雄。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英雄。

  只有那个人是。

  直到现在我依旧能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切。

  那天本该像过去所有的日子一样普通、安逸而又充满了乐趣。

  叮

  门口挂着的铃铛响起带来了一个来自远方的客人。

  这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长风衣,黑色的长筒皮靴,黑色的宽大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背着个行囊和油布包着的一根长条物。这打扮大概是现在最流行的冒险家的制式打扮了吧?油布包着的是他的专用武器也说不定!会是什么呢?刀?枪?棍?棒?剑?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毕竟镇上的治安官拥有的最好的武器也不过就是几把破烂火绳枪而已!靠那种玩意儿来保护我们也不觉得惭愧。

  远方来的客人走到柜台那儿,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摘下了帽子

  他的长相竟然出乎意料的好看!并不是类似女人的那种娘气的好看,是一种英武的好看,眉毛粗长,眼睛炯炯有神。他的长相马上吸引了好多在店里吃饭的人的目光。

  不过接下来他的话更加吸引人。

  他对着我爸说:

  “你好!我是这世界上硕果仅存的大英雄之一,刚刚才结果了两伙劫道的山贼和二十九只拦路的怪兽,现在浑身都是灰尘,请给我一间干净的房间。最好能帮我烧好洗澡的热水,另外还请给我你们这里最好的酒菜,谢谢!”

  他的话在彬彬有礼的同时简直乱七八糟得让人觉得异常地好笑!劫道的山贼?拦路的怪兽?我们这附近哪来这些害人性命的东西啊!这小镇周围是有山有树林没错,但是什么山贼和怪兽之类的我们从来都没听说过,砍树的王伯和偶尔会到城里做生意的安徒叔他们都没遇到过这些东西啊!更好笑的是他说自己是硕果仅存的大英雄,哪有人一开口就这么介绍自己的啊?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真是让人觉得好笑到了极点!

  因为他说话的声音响亮而又好听,店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当然,大家也都同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比之前大家听到一向怕老婆的汤爷把他那又肥又爱瞎嚷嚷的老婆推到了粪坑里还要大声!啧啧啧,那场面光听汤爷的邻居绘声绘色的描述都让人觉得恶心却又好笑至极。

  “大英雄”仿佛毫不在意周围人们的笑声,他就伫立在柜台前面等着周围的人停止他们疯狂的笑声。他既不出声打断大家的笑,也不跟着大家一起放声大笑,就这么看着店里的所有人,直到我爸能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好的好的。。。。。。。哈哈哈。。。那个。。。。。大英雄先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请告诉我你的名字,然后给我三百元,谢谢!之后我会让我儿子小侦带你到你的房间去,饭菜约莫在一个小时之后准备好,还有什么问题吗?大英雄先生。。。。。噗嗤。。。”

  “没问题。我的名字是广行之,广阔的广,行动的行,之乎者也的之”他好似完全不在意这些人的目光,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愤怒或不自在,只有淡淡的笑意,脾气也未免太好。

  我知道我爸的笑点很低,但是这样好像也未免太令人尴尬了点吧?

  “小侦!还不快带我们的大英雄到他的房间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这是他的房门钥匙,快去吧!”

  也真是够了。

  “请跟我来!”我胡乱答应着,也为我爸的表现感到有些些的难堪----好歹也是个见过世面的旅店老板,笑点怎么那么低!

  他一点都不以为意,仿佛这样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他不过是拍了拍风衣上的灰尘,然后就迈开大步跟着我一起走到了二楼中间的那个房间。他的步子因为高大的身躯而显得比常人还要大,而身材中等的我在他旁边也就堪堪到他下巴而已,走在我旁边的他为了配合我的步速,他每一步都显得有些迟钝,这让我不禁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到了他的房间的时候,我为他打开了房门,简单介绍了一下房间内的布置和早饭的时间还有厕所之类的琐事,他并没有像别的客人那样不耐烦地挥挥手打发我走,反而一言不发地听完了我所有的话,末了才问我这个小镇上有没有什么地方做毛皮生意之类的。

  从小镇的大路一路向西走就有一片不小的森林,林里经常有些獐子和狐狸之类的小玩意儿,打猎的陈老经常会从那里带回来一些自己猎来的小动物,他会把那些小动物的皮卖给安徒叔剩下的肉就拿到餐馆请人来烧了吃,当然啦,运气好的时候我们这些小孩也能从他那边分点好吃的,那些獐子肉和山鸡肉光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他在问完之后并没有直接动身到安徒叔那里,而是对着我说“小侦对吧?可以麻烦帮我跑个腿吗?我这里有几张不错的动物毛皮想卖掉,请你帮我卖了,只要给我一半的钱就行了,剩下的给你当跑腿费!”说完,他从自己的行囊里掏出了两张火红色的毛皮出来,随手就递给了我。

  看到这两张毛皮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漂亮,就像是最干净、最鲜红、最富有生命力的。。。。。纱?而且这毛皮拿在手上让人感觉是无比的温暖,就像是捧着一团不会炙伤人手的火焰一样,或者说就像是抱着一只温顺的小动物一般的柔软、温暖的手感。见少识窄如我也能明白,这张毛皮的价格远远超过我的想象,就算拿到拥有最大的市场的黎明城去贩卖,也绝对会是个高级货!

  “看完了吗?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送给你一张。不过你得帮我拿很多很多你们镇上最好的酒给我!明天你再带我去皮草商那里也行。”广行之就这么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仿佛他一点都不了解或者不在意自己带来的毛皮是多么的价格高昂。。。。。。一定是傻了。

  不过既然有人乐意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送给我,那我为啥要不乐意地收下?当然是欢天喜地地好好收起来,然后我就可以在未来讨老婆!买房子!买辆机动大马车!过上愉快的养老生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我不断地意淫未来的生活的时候,广行之也不出声打断我的幻想,也不说什么,就这么看着我,直到我发觉周围实在太安静的而回过神来的时候,才不好意思地尴尬地笑着转身离开房间。

  在我离开之前,广行之叫住了我,就问了我一句大概是一切事情开端的一句话。

  “有没有兴趣看看外面的世界?”

  第二章

  “有没有兴趣看看外面的世界?”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就看着窗外,眼神深邃,就好像我并不在他的旁边,而是在窗外很远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

  对于接触外面的世界这一回事我到现在也没有很认真地想过。

  到现在为止,所谓外面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大概得从镇口写着“绿水镇”的牌子算起。我只是家里小店的店小二,就算要烧柴火、打猎之类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做,要木柴要野味我们家大可从镇上的猎户那些人那边去买,因为垄断了这个小镇的外来人口的住宿生意,我们家也还算是过得去,我偶尔还可以到镇上的文老师那里去学一些我们这个地方通用的文字之类的。

  我在语言方面的天赋可从来没有输给任何人过,即使是来自镇外带着奇怪口音的客人我也能迅速判断出他们在说些什么。有时候他们心情好还会教我一些他们家乡的常用语,当然啦,也就无外乎“谢谢”、“你好”和“你他妈的”之类的。每一次我都能很快地上手,然后被我妈很快地抽一顿。即使她听不太懂,但是她也大致能从客人猥琐的吃吃笑声中大概明白我又学会了什么新词汇。

  “想啊!但是外面有什么。。?啊不,我是说。。。我不能离开这里啦,我爸妈会舍不得我的。”对于这样的邀约,我下意识地就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看我爸妈是不可能让我一个人到外面去闯荡的。

  毕竟外面的世界真是太危险了。绿水镇虽然也是个大城市间不大不小的一个小镇,但是就因为小,所以镇民间往往也非常地熟络,几乎没有什么犯罪发生,除了上次爱丽家被偷走了一匹马以外,其他也没什么。那匹马说不定是自己跑了呢!?

  但是我心里面还是想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是有多么的精彩。据说外面有很多很多种不一样的人,有把酒倒进去会倒出动听歌声的银杯,有在空中飞舞的鱼聚集而成的桥,还有各式各样看得人目不暇给的美食、奇景。。。。

  “这样啊。。。没关系,你先去把我要的东西弄好吧。顺便替我跟老板打声招呼,就说接下来这段时间不要来叫我,我要好好休息一下。”说完就倒在了床上,一动也不动,我也就很自然地离开房间。

  到了楼下跟爸说了一声之后我就把那张毛皮一路带去给安徒叔了,一路小跑了一阵子才跑到了安徒叔的家。

  可惜的是,安徒叔不在。

  可喜的是,他的女儿安怡在家。

  我知道的是我一直都很喜欢安怡。

  不是因为她是我们这些小孩子里面长得最好看的姑娘,也不是因为她平时用的东西都干干净净带着一丝很清爽的橙子香味,更不是因为她不管她爸妈怎么骂就是喜欢跟我们这些脏兮兮的小男生混在一起。

  而是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傍晚到镇子南边的空屋去探险的时候遇到一群野狗的时候,本来打算耍帅为小伙伴们断后的我发现还有她在我旁边拿着一根木棒,一只手拉着我的衣角还不停在发抖。

  那时候我就发现,我喜欢上她了。

  好像扯得有点远了。

  “安。。安。。。安怡!你。。你。。你爸在不在?我这里有张客人托我卖的皮,等你爸回来的时候记得帮我给他还有一张是他给我的我看这张皮特别特别漂亮你要不要就直接收下了我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这样摸起来软软的暖暖的东西!”最后一句话我几乎是用最大的肺活量来说完的,自从那一天之后我只要见到安怡说话就会吃螺丝,脸上就像是有锅烧开了的热水一样滚烫。

  这大概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吧。

  安怡走过来拿起我手里的两张毛皮端详了一会儿,眨巴眨巴她又大又亮的眼睛,很认真地看着我,然后捏了捏我的脸,她说“真的吗?!小侦你真的要把这张火鼠的皮送给我吗?!你知不知道这张皮值多少钱啊???这么一张皮就抵得上一个金币!足足一个金币啊!”

  一!个!金!币!

  就这么一张皮!就能抵得了一个金币!所以我刚刚就拿着两个金币这么跑来跑去咯!我的天啊!我们家的小客栈两个月也不过就赚得了两个金币!广行之他对钱是有多无所谓才会把两个金币就这么交给我啊?!

  “这张皮我会给我爸一张,等他回来之后我会让他把钱直接送到你们家的客栈去的,另一张既然是你送我的我就要好好收起来,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要好好收起来!小侦你对我真好!”安怡大声嚷嚷着,虽然她跟我们一起玩的时候也经常大声嚷嚷,但是她长得那么漂亮只会让人觉得她是那么地充满活力。

  然后安怡抓着那张火鼠皮,跳着、叫着、紧紧地抱了我一下。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拥抱却可以让我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快要爆炸!我现在的温度应该会把身上的衣服直接烧成灰烬吧!我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如果要让我现在去面对任何挑战我都无所畏惧!因为我已经收获了我的小小世界里最最珍贵的宝物!

  我一路狂奔回家,看路上的一切都觉得是那么地充满生命力,平日不苟言笑的镇长在此时也变得笑容可掬起来。这种感觉就像是世界上所有能发生的好事都在同时发生了一般,再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挡我,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感到害怕。

  因为我已经拥有我所期盼的最最宝贵的礼物,这种感受大概是我这一生当中最最深刻的一次吧。

  当我奔到自家的客栈时,用我爸的话来形容的话就是“带着一脸的傻笑和鞋子上疑似沾上的狗屎”这样一种面貌。心细如我妈直接说了:”见到安家的小姑娘了啊?看把你乐的!“

  “嘿嘿嘿嘿”我爸在这样的事情上一向都这么不置可否。”对了,楼上的大英雄先生说需要雇一个人来做自己旅途中的助手,他说需要一个办事利落的小伙子,从这里出发到天脊道附近,来回大概3个月左右,开价10个银币,包吃包喝包住宿。。。”

  “啥?!“我还在努力处理我爸说的这一系列的话里有什么意思的时候,他已经打断我了。

  “别啥了。正好你外婆家就在那附近,所以我已经答应下来了,钱也收下了。这10个银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在这三个月里出去看看世面,顺便去看看你外婆什么的,你的行李我和你妈也已经帮你收拾好了,后天天亮就出发!”我爸说这番话的语气就像在说他昨天吃了一片涂了黄油的面包,面包里铺了几片咸肉片。是那么地理所当然,只差有个旁白说“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缓缓转动”,事情就该是这样发展的。

  命运的齿轮关我屁事啊!正确的小说故事发展不是应该我去卖个毛皮回来全村莫名其妙死光的悲剧情节,然后我被神秘过客广行之救走开展一段波澜壮阔的冒险之旅,再在这一路上收获各式各样的神功心法传说武器各族美女最后成为这个大陆浑身散发王者霸气的史诗人物的发展吗?!

  但是事实是我就这么被卖了?!

  就这么被我爸给卖了!

  然后我妈看起来还觉得这么一来也挺好的感觉!

  十个银币虽然是不少钱没错,但是我觉得像我这样的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应该值更多的钱啊,十个银币算什么?!

  不过这么一来我好像就可以到我从没去过的地方去走一走了?

  感觉好像也不错。

  可是安怡怎么办?

  第三章

  可能我真的是一个没用的家伙,即将踏上一场故事里注定会会发生什么的旅途的时候却还在犹豫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去面对这一场大冒险。我可能永远都成不了股市里面带着利剑和怪兽决斗最后荣归故里的大英雄。

  毕竟英雄离我太遥远了。

  我现在能看到的只有这个小镇的一切,我的爸妈,安怡,或许还有镇上的小伙伴们。突然间就要面对一次小小的离别真是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有点兴奋,但是却又有一点担忧。

  到了晚饭的时候,我到房间叫醒了一身酒气的广行之。他就抱着一大瓶的酒睡倒在了桌子上。

  “喂!醒醒!“

  他也不过就摆了摆手,嘴里发出了意义不明的嘟囔声。

  “起来了!吃晚饭了!“

  “。。。。。。%¥%&“他还是没什么反应。

  ”起来了!死灵人打过来了!“

  “……&*(*&(*&……&%…………”他也没做什么反应,不过就是指了指自己放在角落的那个用油布包着的长条玩意儿,好像那根东西天下无敌一样。

  算了,我放弃。

  “爸!大英雄酒精中毒死掉了!”

  我在吃饭的时候就这么跟我爸说,他也不置可否,大概是对自己酿的酒充满自信吧。我妈倒是拍了我后脑勺一下让我这个小孩子不要乱说话。吃饭的时候,他们一边跟我说这次去的路上要注意安全,见见世面是好的,但是如果不小心连小命都丢了那就不好了,还一边讨论这次顺道去见外婆的话要带些什么好。毕竟我们这个小镇虽然没什么特色,但是作为一个小小的交通枢纽东西还是挺多的。最后当我们的讨论进行到“送外婆的特色绿水镇风干肉应该用什么东西来包着”的时候,广行之这条酒鬼终于下来了。

  奇怪的是,他身上一丝一毫的酒气都没有。即使是如此奇怪的事情,爸妈也没说什么,好像事情本就该如此。

  我们客栈要洗澡的话还得要楼下先烧水才行,但是我们一家刚刚都在吃饭,根本没人去烧水。

  “大家好,请问有晚饭吃吗?“广行之这时候倒是一丝醉态都没有,就跟白天他刚来的时候一样有种莫名的幽默和挑不出刺的礼貌。更奇怪的是,我爸这时候居然不乱说话了,服务态度简直是本月最佳。

  “对了,小侦对吧?你东西收拾好了吗?”广行之一边大口吃着饭菜一边问我。

  “并没有。我们后天才出发的话,明天才开始收拾也来得及“我现在真的不是很想看着他,谁让他忽然间给我添了这么多麻烦。

  “这样啊。。。”广行之倒是出乎意料没说什么,继续像只恶狼一样吃饭。

  “强哥!开门啊!我是安徒!“

  安怡的爸爸来了!

  那就说明。。。。。

  “强叔叔,莲阿姨好~!”

  安怡也一起来了!

  安徒树是来把早上的我帮广行之卖毛皮的钱送过来的,一张火鼠皮一共卖了一个金币加15个银币。广行之也没说什么,只把那枚金币收了起来,剩下的银币全都随手就给了我爸,我爸这时候笑得那叫一个愉悦,一边说着“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一边把银币收了起来。

  等一下,我记得那个银币我好像也有份把。

  我爸也就意思意思给了我一枚银币,然后就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广行之当然也没说什么,把饭菜吃完又拎着一瓶酒就上楼了。

  安怡这时候跟我妈闲扯了一通,知道了我后天就要离开镇子三个月的事情,她看着我的眼睛说:“明天中午我在大黑狗树那里等你!”然后她就跟着她爸走了。

  依稀之间,她的脸好像红了一下。

  尽管两家人早就知道我跟安怡之间或许有那么一点暧昧,但是两家大人都不说破,年轻人的事情还是交给年轻人自己来解决比较好。但是这一个瞬间,我忽然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离别的味道。

  有点酸涩,又有点难以言喻的失落。

  一夜无话。

  中午,大黑狗树。

  安怡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一个鲜红色的袋子,摸起来就像是抱着不炙手的火焰一般。

  “我把那张火鼠皮分成了两半,刚好做成两个小袋子。你一个,我一个“

  “这么贵重的东西。。。。”

  “答应我!“安怡的眼神在这个时候变得非常坚定。她的眼睛一直都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明亮而干净,这么坚定的眼神我好像看到过一次。

  ”什么?!“

  “一路平安。你回来之后我有更重要的话要对你说。”她的脸在这时候一片通红,耳根应该也差不多吧。

  因为我也是。

  “好。。。好好好好好。。。我答应你!“

  她这时候往前踏了一步,踮起脚,嘴唇在我脸上轻轻地印了一下,然后就跑走了。

  这时候我觉得自己面对不可知的旅途的害怕好像一扫而空了。

  出行前最重要的行李我已经准备好了。或许这一场旅行会带来不少精彩的收获和许多值得反复咀嚼的故事,也有一点可能是我没办法再回到这个我成长的小镇。至少我知道了现在这里有人在等我回来,我想一场旅途最重要的就是我知道有人在一个地方等着我结束漫长的奔波,说说路上看到的人事物和一些值得说嘴的故事。

  现在这样很好,我已经准备好了。

  回到家,爸妈早就已经帮我收拾好了行李,无外乎是一些衣服、雨伞和几包干巴巴的腊肉加上一封要送到外婆家的信。还有一个已经上了锁的黑色小盒子。

  “这里面装了啥?”

  “给你舅舅的东西,你要是能打开的话就开吧,我不拦着。”我爸倒是漫不经心。这种盒子我砸一下就开了好吗。但是我对于里面装的是啥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不是很想知道一些我没兴趣的事情,尤其是这种一看就不怎么值钱的小破盒子。

  翌日,天刚亮。

  “小侦,走了哦。”广行之现在倒是精神抖擞,他戴上了自己的大黑帽子,背着的那根不知道是啥的棒子。

  “嗯。”我吃着简单的早饭面包,跟爸妈道别之后就一直看着安怡家的方向。现在她应该还没起床吧?毕竟现在也不过是天才刚刚亮而已。

  “小侦!”是我爸从后面追了上来。

  “拿去,省着点用。我瞒着你妈好不容易存下来的,路上小心哦!”他把十个银币塞在我手里。虽然说这应该是我帮广行之卖毛皮的报酬,但是身为绿水镇大铁公鸡的我爸难得这么大方地赏赐我十个银币,我还是觉得非常感动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握着安怡给我的袋子,把其中六个银币放在了里面小心翼翼地收好,再把剩下的四个全部放在了裤子口袋里面,现在是真的要出发了!

  “小侦!”是安怡!

  “你你妳。。怎么起这么早?”

  “我猜的。嘿嘿”安怡的脸红的实在是好厉害。

  也好好看。

  “怎怎怎。。。么了?”我想我的脸应该可以直接煎蛋了吧?

  “没什么。。就。。。就。。就”安怡的声音越来越小,她的头也越来越低。

  “早点回来。。。。”最后这句话差点就听不到了呢。

  “好,等我哦!”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啊,哪用得着起这么早。

  广行之这时候倒是什么话都没说,看着树上早起的松鼠,饶有兴致的样子,笑而不语。

  “快出发吧!别误了事!”安怡的眼里依稀好像有一点泪水的感觉,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我希望是我看错了。毕竟不管怎样,让自己喜欢的人流眼泪都不是什么好事。

  “我们走吧。”广行之还是笑着,“真好呢”

  “嗯!”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最最根本的出行的勇气了吧。

  当我回头看的时候,安怡还站在原来的位子上远远地看着我们两个。

  “早点回来。。。。我。。”

  “我喜欢你。。。。。。”

标签: 10大革命英雄人物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