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列国志》第五回(上集):宠虢公周郑交质 助卫逆鲁宋兴兵(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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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郑庄公闻公孙滑起兵前来侵伐,问计于群臣。公子吕曰:“‘斩草留根,逢春再发’,公孙滑逃死为幸,反兴卫师,此卫侯不知共叔袭郑之罪,故起兵助滑,以救祖母为辞也,依臣愚见,莫如修尺一纸书,致于卫侯,说明其故,卫侯必抽兵回国。滑势既孤,可不战而擒矣。”公曰:“然。”遂遣使致书于卫。卫桓公得书,读曰:

  寤生再拜奉书卫侯贤侯殿下,家门不幸,骨肉相残,诚有愧于邻国。然封京赐土,非寡人之不友;恃宠作乱,实叔段之不恭。寡人念先人世守为重,不得不除。母姜氏,以溺爱叔段之故,内怀不安,避居颍城,寡人已自迎归奉养。今逆滑昧父之非,奔投大国,贤侯不知其非义,师徒下临敝邑,自反并无得罪,惟贤侯同声乱贼之诛,勿伤唇齿之谊。敝邑幸甚!

  卫桓公览罢,大惊曰:“叔段不义,自取灭亡,寡人为滑兴师,实为助逆。”遂遣使收回本国之兵。使者未到,滑兵乘廪延[1]无备,已攻下了。郑庄公大怒,命大夫高渠弥[2]出车二百乘,来争廪延。时卫兵已撤回,公孙滑势孤不敌,弃了廪延,仍奔卫国。公子吕[3]乘胜追逐,直抵卫郊。卫桓公大集群臣,问战守之计。公子州吁(xū)[4]进曰:“水来土掩,兵至将迎,又何疑焉?”大夫石碏(què)[5]奏曰:“不可,不可!郑兵之来,繇(yóu)我助滑为逆所致。前郑伯有书到,我不若以书答之,引咎谢罪,不劳师徒,可却郑兵。”卫侯曰:“卿言是也。”即命石碏[5]作书,致于郑伯。书曰:

  [1]廪延,地名,在河南省延津县北。

  [2]高渠弥:(?-前694年),春秋时期郑国大夫,于郑庄公时被任命为卿,公子忽(郑昭公)曾劝阻,郑昭公即位后,高渠弥惧其杀己,于前695年弑郑昭公,立公子亹为君,次年被齐襄公车裂。

  [3]公子吕,姓姬名吕,字子封,郑武公之弟。帮助郑庄公消灭了共叔段。

  [4]州吁,春秋时期卫国人,卫庄公的儿子、卫桓公同父异母的弟弟,公元前719年弑兄即位(在位不足一年),系卫国十二世,第十三位国君。为春秋时期第一位弑君篡位成功的公子。

  [5]石碏,春秋时卫国大臣,于卫桓公十六年(前719年)大义灭亲,通过陈桓公将杀害卫桓公的凶手州吁和其子石厚除掉。

  完[1]再拜上王卿士郑贤侯殿下。寡人误听公孙滑之言,谓上国杀弟囚母,使孙侄无窜身之地,是以兴师。今读来书,备知京城太叔之逆,悔不可言。即日收回廪延之兵,倘蒙鉴察,当缚滑以献,复修旧好。惟贤侯图[2]之!

  完:卫桓公叫姬完。

  图:考虑。

  郑庄公览书。曰:“卫既服罪。寡人又何求[1]焉?”

  求:责备。

  却说 姜氏。闻庄公兴师伐卫。恐公孙滑被杀。绝了太叔之后[1]。遂向庄公哀求:“乞念先君武公遗体,存其一命。”庄公既碍姜氏之面。又度公孙滑孤立无援。不能有为。乃回书卫侯。书中但言:“奉教[2]撤兵,言归于好。滑虽有罪,但逆弟止此一子,乞留上国,以延段祀。”一面取回高渠弥之兵。公孙滑老死于卫。此是后话。

  后:香火。

  奉教:接受教导。

  却说周平王因郑庄公久不在位,偶因虢公忌父[1]来朝,言语相投,遂谓虢公曰:“郑侯父子秉政有年。今久不供职,朕欲卿权理政务,卿不可辞!”虢公叩首曰:“郑伯不来,必国中有事故也。臣若代之,郑伯不惟怨臣,且将怨及王矣!臣不敢奉命。”再三谢辞,退归本国。

  虢公忌父,东周初期西虢国国君,公爵。

  原来郑庄公身虽在国,留人于王都,打听朝中之事,动息[1]传报。今日平王欲分政于虢公,如何不知?即日驾车如周,朝见已毕,奏曰:“臣荷[2]圣恩,父子相继秉政。臣实不才,有忝[3]职位。愿拜还卿士之爵,退就藩封,以守臣节。”平王曰:“卿久不莅任,朕心悬悬。今见卿来,如鱼得水,卿何故出此言耶?”庄公又奏曰:“臣国中有逆弟之变,旷职日久,今国事粗完,星夜趋朝。闻道路相传。谓吾王有委政虢公之意。臣才万分不及虢公。安敢尸位[4]。以获罪于王乎?”

  动息:动静,情况,消息。

  荷:承受、承蒙。

  有忝:有愧于;有辱.

  尸位:指占着职位却不做事。

  乖:这里指背离,违背,不和谐

  平王见庄公说及虢公之事,心惭面赤,勉强言曰:“朕别卿许久,亦知卿国中有事,欲使虢公权管数日,以候卿来。虢公再三辞让,朕已听其还国矣。卿又何疑焉?”庄公又奏曰:“夫政者,王之政也。非臣一家之政也。用人之柄,王自操之。虢公才堪佐理,臣理当避位。不然,群臣必以臣为贪于权势,昧于进退,惟王察之!”

  平王曰:“卿父子有大功于国,故相继付以大政,四十余年,君臣相得,今卿有疑朕之心,朕何以自明?卿如必不见信,朕当命太子狐,为质于郑,何如?”庄公再拜辞曰:“从政罢政,乃臣下之职,焉有天子委质于臣之礼?恐天下以臣为要君,臣当万死!”平王曰:“不然,卿治国有方,朕欲使太子观风于郑,因以释目下之疑。卿若固辞,是罪朕也!”庄公再三不敢受旨。

  群臣奏曰:“依臣等公议,王不委质,无以释郑伯之疑;若独委质,又使郑伯乖[1]臣子之义。莫若君臣交质,两释猜忌,方可全上下之恩。”平王曰:“如此甚善。”庄公使人先取世子忽待质于周,然后谢恩。周太子狐,亦如郑为质。史官评论周郑交质之事,以为君臣之分,至此尽废矣!诗曰:

  腹心手足本无私,一体相猜事可嗤。

  交质分明同市贾,王纲从此遂陵夷[2]。

  乖:这里指背离,违背,不和谐。

  陵夷:指衰败;走下坡路。

  自交质以后,郑伯留周辅政,一向无事。平王在位五十一年而崩,郑伯与周公黑肩[1]同摄朝政。使世子忽归郑,迎回太子狐来周嗣位。太子狐痛父之死,未得侍疾含殓,哀痛过甚,到周而薨。其子林嗣立,是为桓王。众诸侯俱来奔丧,并谒新天子。

  周公黑肩,他是周定公的曾孙,(?——前694年),在位时为周桓王的卿士。

  虢公忌父先到,举动皆合礼数,人人爱之。桓王伤其父以质郑身死,且见郑伯久专朝政,心中疑惧,私与周公黑肩商议曰:“郑伯曾质先太子于国,意必轻朕,君臣之间,恐不相安。虢公执事甚恭,朕欲畀(bì)[1]之以政,卿意以为何如?”周公黑肩奏曰:“郑伯为人惨刻[2]少恩,非忠顺之臣也。但我周东迁洛邑,晋、郑功劳甚大,今改元[3]之日,遽(jù)[4]夺郑政,付于他手,郑伯愤怒,必有跋扈[5]之举,不可不虑。”桓王曰:“朕不能坐而受制,朕意决矣。”

  畀:给与。

  惨刻:凶狠刻毒。

  改元:中国封建时期帝王即位时或在位期间改变年号。

  遽:急忙,匆忙.

  跋扈:本义为骄横,强暴。这里引申为恃强抗拒。

  次日,桓王早朝,谓郑伯曰:“卿乃先王之臣,朕不敢屈在班僚[1],卿其自安[2]。”庄公奏曰:“臣久当谢政,今即拜辞。”遂忿忿出朝,谓人曰:“孺子[3]负心,不足辅也。”即日驾车回国。

  班僚:指朝臣;同朝之臣。

  自安:自以为安定,自己甘心情愿,自谋安乐。这里指自谋安乐

  孺子:这里应当指天子﹑诸侯﹑世卿的继承人

  世子忽率领众官员出郭[1]迎接,问其归国之故,庄公将桓王不用之语,述了一遍,人人俱有不平之意。大夫高渠弥进曰:“吾主两世辅周,功劳甚大,况前太子质于吾国,未尝缺礼。今舍吾主而用虢公,大不义也。何不兴师打破周城,废了今王,而别立贤胤(yìn)[2]?天下诸侯,谁不畏郑,方伯[3]之业可成矣!”

  [1]郭:城外围着城的墙,内城为城,外城为郭。

  [2]贤胤:贤良的子孙。

  [3]方伯:殷周时代一方诸侯之长。后泛称地方长官。汉以来之刺史﹐唐之采访使﹑观察使﹐明清之布政使均称"方伯"。

  颍考叔曰:“不可!君臣之伦,比于母子。主公不忍仇其母,何忍仇其君?但隐忍岁余,入周朝觐,周王必有悔心,主公勿以一朝之忿,而伤先公死节[1]之义。”

  死节:这里表示为国而死的气节,指的是郑伯友为保护幽王而战死。

  大夫祭足曰:“以臣愚见,二臣之言,当兼用之。臣愿帅兵直抵周疆,托言岁凶[1],就食温、洛之间[2]。若周王遣使责让,吾有辞矣。如其无言,主公入朝未晚。”

  岁凶:凶年,荒年。不吉利的年份。

  温、洛之间:指温国(今河南省温县)和洛阳

  庄公准奏,命祭足领了一枝军马,听其便宜行事[1]。祭足巡到温、洛界首[2],说:“本国岁凶乏食,向温大夫求粟千锺[3]。”温大夫以未奉王命,不许。祭足曰:“方今二麦[4]正熟,尽可资食,我自能取,何必求之?”遂遣士卒各备镰刀,分头将田中之麦,尽行割取,满载而回。祭足自领精兵,往来接应。温大夫知郑兵强盛,不敢相争。

  [1]便宜行事:根据实际情况或临时变化,不必请示自行决定怎么处理事情

  [2]界首:边界前缘;交界的地方。

  [3]锺:钟,春秋时的量器。为古代的一种计量单位。

  [4]二麦:小麦和大麦。

  祭足于界上休兵三月有余,再巡至成周[1]地方。时秋七月中旬,见田中早稻已熟,吩咐军士假扮作商人模样,将车埋伏各村里,三更时分,一齐用力将禾头割下,五鼓取齐,成周郊外,稻禾一空。比及守将知觉,点兵出城,郑兵已去之远矣。两处俱有文书到于洛京,奏闻桓王,说郑兵盗割麦禾之事。桓王大怒,便欲兴兵问罪。周公黑肩奏曰:“郑祭足虽然盗取禾麦,乃边庭小事,郑伯未必得知。以小忿而弃懿亲[2],甚不可也。若郑伯心中不安,必然亲来谢罪修好。”桓王准奏,但命沿边所在,加意提防,勿容客兵入境。其芟麦刈禾[3]一事,并不计较。

  成周:指都城洛阳.

  懿亲:1.至亲 2.特指皇室宗亲、外戚

  芟麦刈禾:芟,割草,引申为除去。刈,割(草或谷类)。芟麦刈禾,割取稻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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