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历史是人民书写的”闲谈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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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这是刘少奇的一句话。反映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也是典型的宏大叙事。隐含的意思是,历史是客观公正的,历史的评价不以少数人为转移。刘少奇以国家 之尊,文革中也自身难保,受到严重迫害。80年获得平反。改革开放倏忽二十多年,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个年代要开明得多。对其人其事评价可以说是已经做到公正了吗?好象还是难说。我们看到的党史可能仍是冰山之一角,离真正的公正可能还很遥远。况且,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似乎也是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刘少奇的位置,让他有自信他能够进入历史。对于一个普通人则不然。如果一个普通人以平凡的方式死亡,基本没有机会进入历史,又何谈历史的评价呢。如果说盖棺可以定论的话,那么这个结论是由其家人,街坊,单位,朋友,围绕他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给出的,肯定不会是全体人民。传播方式主要是口头的,间或会有文字材料相辅。也许百年之后,口头传播已经模糊不清,真实难辨,后人能翻阅的,仅仅是一些档案材料。这样的枯燥僵硬的文字,显然与那个曾经鲜活的人相去甚远。

  现在重新评析“历史是人民书写的”这句话。首先要澄清两个概念,一个是历史,一个是人民。历史有两重含义,一个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的历史,一个是书写的历史,或者说传播的历史。既然谈论历史,大概首先得确认,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是客观实在的,不是虚无的海市蜃楼。否则就堕入虚无主义了。不过历史也许是同一个历史,对于历史的记忆却是充满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的。记载历史的当事人,显然无法观察到历史的全貌,他所了解的只是波澜壮阔、复杂多变的历史过程的一个单一侧面,一个微小的子集。只是历史在他的精神世界的一个投影。记录历史的角度方法和价值观也是千差万别的,有着鲜明的主观色彩。而当历史变成文字的时候,还会有文字表达和观念不一致和被误读的问题。而我们又没有办法能恢复实在的历史,只能通过书写的历史和相关物证去了解。这让真实的历史犹如数重宫殿里的大家闺秀,我们可能闻其声,见其影,但却永远不能看清楚她的真实面目。

  再说人民。人民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概念。政治课本上对人民的解释,前面会加上许多定语,诸如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等等。总体上指拥护当时的政府并且和政府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人民在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中,基本是一个神化了的词汇。人民的意志是正义的标准和绝对正确的,犹如儒家中的天命一样不可侵犯。然而,实际上人民不过是一个大杂烩,张三李四揉捏在一起,形成一个空泛的概念,反而失去了实际的指向对象,成为泥人一样可随意塑造的工具。人民意志其实代表的是少数人的意志。记得看《走向共和》时,袁世凯说的一句话“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什么人民,只看过一个一个的人”,可看成是对人民一词的妙语解构。而还有一部分人群,被抛弃在人民之外,他们竟然是没有历史发言权的。这样附加过多政治意义的历史观念显然是可笑的。

  即便这句话中的人民,改成“人民群众”,意指社会人群的全体。仍然大有商榷之处。因为其中的潜台词是所有人的历史观会达成一致,形成共识。在后现代思潮席卷的今天,这个观念也颇为荒谬。先不说,不同的个体对于历史的叙述不会一样,就是一个党派之内,对历史的见解也可能争论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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