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虽为汉字源头,但直到汉代才彻底“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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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方块字”,是对“横平竖直”汉字的“俗称”。而汉字可以“横平竖直”来概括,是“隶变”之后的事情。所以,显然是隶书奠定了“方块字”的“基础”。

  即使在“隶变”之后,仍有一些汉字形体并非体现“方块字”特征,例如“行书”、“草书”。又所以,“方块字”只是对隶、楷汉字的“俗称”。

  目前,殷商甲骨文是公认的汉字源头。

  当然,商代之前器物上的一些符号,也被认为具有了文字功能。只是发现数量尚少,学者们大多持谨慎定性态度。

  甲骨文和金文,是难以称为“方块字”的。西周前期、后期和春秋时期汉字也很难说是“方块字”。

  战国时期的秦及六国文字,尽管较前已经有所变化,但仍然不是典型的“方块字”。

  战国时期的秦国,不仅“小篆”逐渐成为“规范文字”,而且由“俗字”演化而来的“隶变”已然开始,真正彻底的“隶变”,发生于汉代。

  


  隶变

  此时的“隶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各方面——第一,改曲为直。最典型的,是“女”字,笔画“拉直”了,特别是“一横”。

  第二,省并。第三,省略。第四,偏旁变形。第五,偏旁混同。

  从此之后,汉字就成为真正的“方块字”了。

  “隶变”之后,汉字更加便于书写和记忆。同时,“小篆”之前的“笔意”、“笔势”也基本不复存在。

  “笔意”,指一个汉字造字之初的“六书”构造原理,由此可以复原一个字的本义。“笔势”,指根据“笔意”对一个字的结构有所变化后遗留的痕迹,通过“笔势”可以追溯原有的“笔意”,从而找到一个字造字之初的本义和结构原理。

  


  偏旁混同的隶变

  这就是说,对“隶变”之后的“方块字”,推解字义,往往是一件“缘木求鱼”的事情。

  比如,说“重”的含义应该是“远”;说“射”字其实是表示“矮”,等等。

  这两个字,经过“隶变”,部首、笔画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据此来解读,不可能得到准确答案,也很难说出令人信服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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