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刺史职权等同于而今的省委书记(省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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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制度自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始设至元代名废,历代刺史职权也因具体情况而不断变化,汉武帝时期刺史的职权仅为监察,王莽时期刺史改为州牧是刺史从监察官转变为地方行政官的重要节点,至隋朝,炀帝设司隶台巡察刺史十四人,正六品,使巡察之职,再至唐代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再至宋代以知州行刺史之事,元代以后,刺史一职名废,后至清代则以知州为刺史别称。

汉武帝时期设十三州刺史“奉诏六条察州”,秩六百石,直属于御史大夫,其职权基本与当今的中央巡视组类似,等同于中央派驻各省部级单位的巡视组组长,但由于秩俸过低(汉代未实行九品中正制,以秩为官员品阶,县令的秩俸为六百石到一千石之间),因此官阶仅相当于现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西汉中后期刺史权力逐步扩大,部分刺史已实际参与到地方政务中去(汉宣帝时期益州刺史孙宝参与镇压民众反抗,“宝亲入山谷,谕告群盗,本非造意,渠率皆得悔过自出,遣归田里”。)。

王莽时期刺史改称州牧(州牧此时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地皇元年(公元20年)莽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位在上公),设牧副监(主要职权与西汉前中期刺史职权类似,主要是监察权),刺史(州牧)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统摄一州军政要务,因此官阶与现在的副国级等同。

魏、晋刺史有领兵、单车(不掌兵)之分。领兵刺史四品或五品(魏晋时期一品官为荣誉性赠官,领兵刺史官阶等同于现在的正部级或副部级)。领兵刺史多加将军号,担任者称“持节都督诸军事”(任一州刺史,同时掌管多州军务),其次为单车刺史“假节都督诸军事”(五品),因此官阶介于现在正部级至正厅级之间。

南北朝沿袭魏晋刺史制度。

隋文帝时撤郡设州,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其他称为刺名(刺名为各州最高行政长官,不掌军务,等同于现在省部级)。隋炀帝设司隶台巡察刺史十四人,正六品(主要职责为巡察地方,等同于现在副厅级)。

唐初期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正四品)(唐朝初期以尚书令为百官之长,为正二品,但仅有唐太宗李世民为秦王时担任过此官职,太宗时期中央实职官员职权最高者为从二品左右仆射,高宗时期改左右仆射为正三品,自此唐代最高实权官职为正三品),玄宗时,复州为郡,复刺史为太守,肃宗时再复唐初旧制(名称有变,但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职权并未改变,等同于现在省部级)。

宋朝初期以知州替代刺史(赵匡胤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以二品要员充任),至北宋中后期,知州一职出现“品阶不一”的情况(熙宁六年(1073)韩琦以侍中的身份判相州,为正一品官;熙宁七年(1074)苏轼任密州知州,为从七品官职;嘉祐五年(1060),韩绛以右谏议大夫担任蔡州知州,为正四品;元丰六年(1083),蒲宗孟以中大夫知汝州,为正五品)。此阶段知州品阶根据担任者最高职位定级。刺史官阶浮动于副处级至副国级之间(自宋代开始刺史名称逐渐淡出官场,但部分情况下有些官员在非正式场合仍沿用刺史称谓,如欧阳修《丰乐亭记》中自称刺史)。

元朝地方实行行省、路、府(州)、县四级管理制度,府(州)最高行政长官自正四品府尹(知州)至从五品知州(元朝中央实权官职最高为中书令,由太子兼任,并置正一品左右丞相各一人)。

元代刺史称谓于官场之中已经名废(民间戏曲、小说仍提有刺史一词)。

至明清两代官场之中已无刺史称谓。

古代的刺史职权等同于而今的省委书记(省长)吗?

概而言之,古代刺史职权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比不上现在的省委书记(省长),只有部分时期或者部分上州(府)刺史(府尹、知州)的职权才比如今的省委书记(省长)职权大,其中最高属王莽时期,刺史为地方州最高军政长官,最低属西汉时期,职级仅与如今的县委书记(县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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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唐朝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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