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朝代都有啊,汉朝的州刺史,唐朝的道巡按使、观察使、按察使,宋朝的路的四司史、明朝的巡抚、总督
这个并不是汉武帝发明的,老早就有了,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汉初除了监御史,还有有丞相史,是丞相府的属官,代表丞相巡视郡县,
后来汉武帝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刺史的六个权力职责),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
刺史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县令一个级别),这是典型的小官管大官的做法。
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很简单啊,你对现在你们地区的政治清明度很满意?说实话,不紧你不满意,上面更不满意,不满意怎么办?派人下来监督啊,现在不是有巡视组吗?意思是一样的,都是监查机构派下来的,
刺史也是御史大夫的属官,属于监察机构的小官,派下来监视地方,他们虽然官职低,但权限大啊,他们监察的就是郡守、监郡御史这些人,
六条问事怎么回事呢?
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
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
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
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
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
就是天高皇帝远,郡守跟地方地主豪绅狼狈为奸,比如收税,地主豪绅的税收转嫁给农民,他们逃税,农民多收税,再就是坐任地方豪强势力壮大,威胁皇权,中央政策不执行,阳奉阴违等,
比如你看刘秀小时候,他们家藏个杀人犯,地方官都不敢去他们家抓人的,他爸就是个县一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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